隆阳区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
- 01525697-3-06_B/2017-0206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2-06
隆阳区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1
关于隆阳区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木种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区林业局的领导下,研究起草全区林业种苗发展建设和管理的方案、办法;根据省、市制定的林木种苗的生产、加工安装、检验贮藏技术标准规定,组织实施全区林木种苗的生产、加工、检验、贮藏、调运等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的林木种苗发展建设规划、计划,负责管理和监督林木种苗工程建设;负责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具体承办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林木种苗的质量管理工作。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林木种苗行业管理力度,严格履行种苗行政管理职能
(1.1)、“两证”核发工作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审核办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1.2)、种质资源管理工作
隆阳区林木种质资源丰富,为了加强种质资源和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区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进一步加强了林木良种选育、林木品种审认定申报及良种推广应用工作。
(1.3)、种苗行政执法工作
依法治种是依法治林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种苗行政执法职责,加强开展种苗执法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种苗市场秩序,加大种苗行业管理力度提供了有力的保证。结合“两证”核发工作中开展实地调查时对各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
(2)争取种苗工程项目,加强种苗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种苗质量监管,确保造林种苗质量
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国家种苗质量标准,把加强种苗质量监管作为提高种苗质量的关键环节来抓。禁止不具备“一签两证”的苗木、种子进入市场,不准用于项目工程造林,确保了我区造林种苗质量。进一步加大种苗质量检查力度,对种苗质量进行全查,苗木出圃时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标准分级,严禁使用不合格苗木造林,确保了造林种苗质量,充分发挥种苗质检和种苗管理机构的作用。在开展种苗质量检验工作中,检验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严把质量关,杜绝了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
(4)做好种苗服务工作,确保全区项目苗木质量
为确保各项造林任务的顺利实施,林木种苗管理部门及早组织开展了各林业项目所需种苗的生产及准备工作。在种苗生产使用上,继续通过报政府采购,采用招投标方式组织种苗生产和调剂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以《预算法》为指导思想,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时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分为类、款、项、目;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进行本单位2017年预算编制。本着全面、完整的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隆阳区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内设机构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行政工勤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财务总收入8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隆隆阳区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财政拨款收入84.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21万元(本级财力84.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隆阳区林业局预算总支出8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12.94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支出(对“款”解释说明)、“213(类)-02(款)”支出71.27万元,主要反映农林水的支出,分别为行政运行支出0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71.27万元,林业防灾减灾支出0万元,其他林业项目支出0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林业局林木种苗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2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9.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3万元对比,增加5.68万元,增长7%,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变化。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没变,公务接待费用增加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检查产生的费用。
六、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存在专业性较强的名词需要解释。
八、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