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汇总)
- 索引号
- 01525697-3/2024031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3-12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100000
附件1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调整、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管理规定,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依法查处各类林政案件。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照规定审核上报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事项。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扩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意见,并按程序报批。指导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监督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指导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组织指导全区林产业发展工作,监督和指导林产品精深加工。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
8.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监督良种选育推广,规范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登记和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及国家、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政策法规宣传股、计划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草原和湿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森林和草原防火股、林政稽查大队,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隆阳区国有林场
2.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总体目标:2024年计划完成林业产业总产值104.08亿元,增速达10%,力争保持全市排位第一;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5.56%以上;湿地保护率46.96%,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保持在2000元以上。
1.全力做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超前谋划好2024年营造林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非农化”“非粮化”耕地保护政策,依法依规落实新造林地,认真完成2024年营造林任务,积极向上级争取计划实施10000亩森林抚育项目,持续巩固14.02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和1.5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积极推动石漠化、城镇面山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构建生态屏障。配合保山数产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保山现代化苗木花卉培育及科普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计划2024年总投资1.26亿元,建设面积5876亩,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苗木花卉培育区、苗木体验观光展示区、生产生活区、信息化设施等,新建仓库、业务管理用房等;配套建设引水管道、蓄水池、生产道路、停车场、围栏、照明设备等工程。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同步进行项目初步规划设计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调查设计说明书等,预计2024年—2025年2年建设完成。积极申报珍稀植物苗木培育及技术推广应用专家工作站,项目资金90万元,分三年实施。积极申报粉菌促繁技术推广专家工作站,项目资金80万元。
2.全力做好林产业发展。树立“大食物观”,向森林要食物,配合云南三联茶叶有限公司实施云南三联茶叶有限公司核桃油精深加工项目,计划2024年投资2000万元建设核桃油精深加工生产线1条,目前项目厂房厂地已建成,正在购置项目设备,建设年限2024年。谋划核桃、坚果精深加工厂项目,计划投资4000万元,拟于保山产业园区绿色食品加工园引入核桃精深加工生产线,生产内容包括可加工成核桃仁、核桃露、核桃乳、核桃粉、核桃酱、核桃油等下游产品,目前正在对接大理红云核桃有限公司、云南奥福实业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有意向的企业。谋划糯滇橄榄系列产品精深加工项目,计划2024年投资3000万元,拟于保山产业园区绿色食品加工园引入糯橄榄精深加工线,生产内容包括中药材原料、果品、药品、保健品、饮料、化妆品等,橄榄果脯等产品,目前正在对接云南天很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配合保山数通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加快保山市隆阳区30万亩竹林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6928亿元,建设30万亩竹林原料基地,竹林基地建成后,年产竹材58.5万吨,年产竹笋5.5万吨,年产竹叶0.3万吨,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正在招商引资。谋划宝盖山林区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在隆阳区国有林场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5000亩,种植品种灵芝、黄精、滇重楼、白芨、木香等,目前正在与宇兴云商贸有限公司等洽谈合作事项。
3.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实施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隆阳段)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计划2024年投资1.8亿元,新建和改扩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53条,共计408.57公里,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评审、上报。配合高黎贡山保护局隆阳分局实施保山市高黎贡山隆阳段森林防火以水灭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计划2024年投资800万元,在高黎贡山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水窖、森林消防水车等,目前已完成项目上报,正在编制实施方案。
4.全力做好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配合云南文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云南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计划2024年投资1.1056亿元,包括实施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642.47亩,在青华海西湖人工种植莼菜面积1.5亩,实施鸟类栖息地营造工程149.92亩,新建栖木220根,清除外来水生植物面积13.46亩,外来陆生植物面积约30亩,建设生境条件监测系统1项,珍稀鸟类监测系统1套。目前一期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建设年限2023年—2024年。
5.全力做好储备林重点项目落地。计划融资124.8307亿元实施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国家储备林及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113.87万亩,包括基础设施新建苗圃基地300亩、林区道500千米,发展碳汇林面积60万亩,林业加工产业无醛胶合板年产10万立方米,集装箱底板年产10万立方米,海运集装箱年产2万TEU。隆阳区招商小分队多次外出招商考察,向中国电建山东电力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推介隆阳区资源和区位优势,并就储备林项目等重点招商项目座谈交流,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批复,办理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为项目落地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136人。在职实有15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3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341,553.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124,073.4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40,703.87元,上年结转结余22,176,776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160,232.39元,同比增长56.91%,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002,478.61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6,021.39元,人员经费增加426,423.39元,主要是工资标准等比上年提高;公用经费减少190,402元,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出差、下乡、接待等的审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相应减少;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减少1,283,500元,主要是高黎贡山智慧监控项目减少1,000,000元,一般湿地认定和湿地小区建设项目经费减少350,000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减少1,000,000元,保山香柏场国家级草原自然公园管护站专项资金减少40,000元,隆阳区林草局工作经费减少360,000元,古树名木保险经费减少20,000元,林长制网格化责任区落界外业调查经费减少980,000元,隆阳区生物产业板块招商专班工作经费减少50,000元;异地植被恢复项目增加450,000元,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增加60,000元,隆阳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规划经费增加180,000元,林长制保障经费增加50,000元,隆阳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经费增加88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项目经费增加73500元,国有林场项目增加日常经费868,000元。2.上年资金结转安排项目资金增加22,176,776元,其中:天然林项目结转8,158,476元,国家级公益林结转4,576,1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9,437,200元,国有林场苗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000元;3.其他收入减少14,065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300,849.48元,其中:本年收入35,124,073.48元,上年结转收入22,176,77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124,073.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174,297.39元,同比增长58.61%,主要原因是:1.本年收入减少1,002,478.61元,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36,021.39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26,423.39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等比上年提高;其次公用经费减少190,402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出差、下乡、接待等的审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相应减少;二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减少1,283,500元,主要原因是高黎贡山智慧监控项目减少1,000,000元,一般湿地认定和湿地小区建设项目经费减少350,000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减少1,000,000元,保山香柏场国家级草原自然公园管护站专项资金减少40,000元,隆阳区林草局工作经费减少360,000元,古树名木保险经费减少20,000元,林长制网格化责任区落界外业调查经费减少980,000元,隆阳区生物产业板块招商专班工作经费减少50,000元;异地植被恢复项目增加450,000元,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增加60,000元,隆阳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规划经费增加180,000元,林长制保障经费增加50,000元,隆阳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经费增加88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项目经费增加73500元,国有林场项目增加日常经费868,000元。2.上年结转收入增加22,176,776元,纯增,主要原因是上年上级项目资金未使用完,2024年继续安排结转使用,其中:天然林项目结转8,158,476元,国家级公益林结转4,576,1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9,437,200元,国有林场苗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341,553.3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300,849.48元,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30,968.91元。其中:基本支出27,257,573.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6,021.39元,同比增长8.73%,一是人员经费增加426,423.39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等比上年提高;二是公用经费减少190,402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出差、下乡、接待等的审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31,074,244.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914,476.04元,同比增长205.86%,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增加22,176,776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上级项目资金未使用完,2024年继续安排结转使用,其中:天然林项目结转8,158,476元,国家级公益林结转4,576,1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9,437,200元,国有林场苗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000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减少1,285,000元,主要原因是高黎贡山智慧监控项目减少1,000,000元,一般湿地认定和湿地小区建设项目经费减少350,000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减少1,000,000元,保山香柏场国家级草原自然公园管护站专项资金减少40,000元,隆阳区林草局工作经费减少360,000元,古树名木保险经费减少20,000元,林长制网格化责任区落界外业调查经费减少980,000元,隆阳区生物产业板块招商专班工作经费减少50,000元;异地植被恢复项目增加450,000元,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增加60,000元,隆阳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规划经费增加180,000元,林长制保障经费增加50,000元,隆阳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经费增加88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项目经费增加73500元,国有林场项目增加日常经费868,000元;非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减少14,065元,主要原因是:太保公园管理所2023年专户项目资金使用了14,065元,2024年预算减少相应的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合计支出11,6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护理费6,000元,公用经费5,600元。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合计支出26,4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1,600元,太保公园退休人员护理费4,800元。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2,425,591.68元,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17,498.82元,主要用于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277,249.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29.0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0,500.0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缴费。
8.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4,033.4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9.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58,455.8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10.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0,802.1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
11.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支出5,132,91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12.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13,259,252.8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13.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支出900,000元,主要用于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支出。
14.213020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支出9378476元,主要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
15.213020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4,576,100元,主要用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及公共管护支出。
16.21302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古树名木保险费支出。
17.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3,065,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支出560,000元,半专业扑火队人员经费2,275,000元,隆阳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规划经费180,000元,太保公园管理所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50,000元。
18.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3982150元,主要用于林长制保障经费50,000元,隆阳区生物产业板块招商专班工作经费950,000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专项资金9,437,200元,国有林场公厕管理人员经费100,000元,国有林场日常运转经费868,000元,太保公园公厕管理项目经费152,000元,太保公园管护人员经费351,500元,太保公园路灯电费项目经费150,000元。
19.2130505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支出5,000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苗圃基地建设项目。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5,750元,较上年减少219,250元,下降27.2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我部门2023年、2024年都未安排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元,下降46.8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1次,共计接待1215人次。
减少原因:我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15,750元,较上年减少69,250元,下降14.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5,750元,较上年减少69,250元,下降14.2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减少原因:我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用油、保险、维修均通过政府采购,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单位共申报项目1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6个,财政预算安排7,866,500元,编制绩效指标16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83,5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项目
1. 总体目标
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和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紧紧围绕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两大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和应急保障,狠抓责任制落实、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火源管控等措施。努力实现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无火烧连营的“三无”目标。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森林火灾总次数(次)不大于20次,火案查处率不小于80%。
②质量指标:森林受害率不大于0.9‰。
③时效指标:防火期不低于1年;
④成本指标:
(2)效益指标
①生态效益指标:全区森林覆盖率大于64.31%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防火持续时间长期有效。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各级对森林防火考核满意度不低于90%。
(二)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以维护生态建设为目标,围绕全区年度森林防火目标,将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20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0.9‰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组建5支共125人森林半专业扑火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重点乡镇季节性扑火队人员125名,每年开展扑火知识技能培训、演练至少1次,扑火机具配备率达到80%。
②质量指标: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
③时效指标: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
④成本指标:总的防火队经费控制在2,275,000元以内。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森林火灾损失减少明显。
②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当地劳动力就业人数不少于125人。
③生态效益指标:区域内生态环境改善明显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防灾减灾工作持续进行。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区老百姓对森林防火的满意度不低于9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73,0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0,402元,同比下降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出差、下乡、接待等的审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资产总额71,221,308.97元,其中,流动资产2,702,838.84元,固定资产16,115,090.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1,497,534.03元,其他资产905,84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982,342.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51,540.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218.5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51,037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