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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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7-1-10_B/2016-0914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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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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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9-10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财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23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室、监督组。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单位共有车辆3辆。

2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6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保建设工程质量目标任务,着力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以保证建筑市场的稳定,保证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其中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我单位决算总收入115.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5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1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115.50万元,与2014年对比增加26.0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资。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物管费、税金及附加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14年对比减少增加26.0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资。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及护理费支出等。

(四)城乡社区支出115.5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一般公务支出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购房补贴。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7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我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0万元一致,运行维护费0.87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42万元,减幅163%,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均比上年下降,原因为我单位认真贯彻厉行节约要求,严格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管理,使三公经费总体比上年下降。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