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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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7-1/20260922-00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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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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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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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起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及指导监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3)负责全区城镇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指导及监督管理。拟订城镇住房、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4)负责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5)负责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6)负责管理全区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勘察设计的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7)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执行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工程防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8)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抢险和震后重建相关工作。

(9)负责全区限额以上的已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民用建筑主体结构(含地面建筑和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总体工作。

(10)负责全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11)贯彻执行城市建设政策措施。负责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支路以上等级城市道路、人行道修缮改造。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2)负责保山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区级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开展城镇燃气、城市供排水等工作。

(13)贯彻执行村镇建设、小城镇建设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指导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4)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保护和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城市设计、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更新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保山市隆阳区城建档案馆属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离休0人,退休52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行业态势稳中向好,核心指标稳步增长。今年以来,隆阳区建筑业、房地产及固定资产投资均保持较好发展态势。一是建筑业。依托注册地与在地分劈产值统计制度改革,四季度完成总产值167.5亿元,同比增长16.43%,远超120亿元调整目标。二是房地产。1-12月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43.9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65%;三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7.0502亿元,同比增长229.5%,超额完成23亿元下达任务。

2.两业协同深化发展,基础支撑不断夯实。一是房地产业,控增优存提质并重,市场信心持续修复。引泉入城促进旅居与房地产融合发展。实施蒲缥汤成金都、乾隆府、汉唐城、水墨家园、东方韵、勐赫小镇等温泉入户项目6个,东方韵、勐赫小镇、嘉景御府等好房子项目拉动全区房地产销售价格增长12%,外来购房户占比达34%。持续推动“白名单”扩围增效,青阳郡二期获1亿元授信并全额投放。截至12月底,全区商品住房库存面积50.26万平方米,今年商品房均价为615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9.93%,商品住房均价6129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2.33%,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约16.9个月,存量商品房去化周期降至合理区间。2025年房地产完成投资8.92亿元,同比增长126.08%。强化住房保障,隆阳区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1483套建设任务(均为改造)已全部开工建设。截至目前1413套已基本建成,70套正在建设中。二是建筑业发展,政策扶持与转型升级并举,行业活力持续增强。截至12月底,实有建筑业企业2293户,较2024年底增34户,增速3.66%,其中资质建筑业企业135家,纳入全区统计库企业135家,较2024年末增加10家。夯实产值统计基础,结合年度统计制度改革,积极争取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重点固定资产投资行业部门支持,实现协同发展;开展统计培训4次、企业数据核查124次;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及应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4.7%,城镇竣工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为100%,已提前完成规划目标;隆阳区试点推行建筑装饰装修规范化管理,提升产值转化率,完成建筑装饰装修备案1337件。

3.城市工作全力抓实,城市品质持续提升。一是城市更新扎实推进。以“改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为核心,仁寿门、朱家庄、上营等6个城市更新试点有序推进,吸引入驻商户161户,带动164户群众改造盘活自家院落,增加了租金收入促进了就近就业,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经验成为全省唯一案例在全国推广。累计完成投资11521万元,126个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开工,涉及楼栋13688栋、居民26820户,其中2024年115个、2025年11个,均按计划实施。二是防洪排涝能力增强。隆阳区2023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持续开展,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步启动。完成贷官河、大堡子河、城北防洪河、小屯河、青华路(启迪城东侧)、城南防洪河、西大沟等河道清淤检测与改造及管道修复工程,累计整治河道13008米,硬化河底3590米,新建河堤2968米、排洪通道460米,清淤总量达39587立方米。三是淹积水点有效治理。实施人民路与永昌路交叉口、海棠路下穿高速段、打渔社区、王家山小区、和平路、建设路东段等关键点位改造,累计更换窨井盖399套、雨篦子853套,清淤3328.2立方米,修复机动车道666平方米、人行道22948.5平方米。四是水污染治理持续深化。完成227个城中村板块验收移交,改造63个商品房小区排水管网。有序修复老旧市政管网,将23条重点道路纳入整体项目,完成升阳路、太保南路等23条道路的改造,累计修复管网109千米,改造市政道路混错接点443个。同步完成CCTV检测31804米,管道清淤12921米,河道检测与清淤分别达2650米和2850.4立方米。五是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稳固。2025年度红花河、大小桥河、易畴河3条水体监测无黑臭点位,脱黑率100%。目前建成区面积约38.45平方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约73.85%,污水管网总长度达421.8公里,城市水环境与综合承载力得到系统提升。

4.村镇建设抓细抓实,人民福祉持续增进。一是乡村环境持续改善,危改与治理并行。2025年隆阳区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房抗震改造93户,争取中央资金251.1万元,项目按期完成。二是垃圾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行城乡一体、镇村一体、就地就近三种治理模式,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100%和95.64%。15个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能力稳步提升,其中11个乡镇建有独立处理设施,4个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三是传统村落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持续加强。隆阳区拥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金鸡)、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水寨)、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个(板桥、蒲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个(仁寿门)。2023年入选云南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名单,重点修缮金鸡古戏台、万氏宗祠等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并从人居环境、历史传承、建筑活化、数字化建设、规划修编五方面系统推进传统村落整体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5.行业监管扎实有效,治理能力持续增强。一是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年受监房建市政项目125个161.51万平方米,开展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230余次,整改隐患730项;全面排查自建房19.86万栋,838栋隐患房屋全部整治销号;开展燃气专项检查20余次,排查隐患226个,隐患整改率100%,未发生生产安全及群死群伤事故。二是建筑市场规范有序。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推动建筑业协会有效运转,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综合指标排名居全市首位。三是招投标监管依法推进。全年监督项目74个,全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四是消防审批服务优化。通过流程优化、靠前服务,全年高效完成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办件共计82个,其中审查35个、验收24个、备案23个。五是扬尘治理成效显著。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检查346次,下发整改通知书91份,督促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有效控制污染。六是物业服务整治到位。排查小区138个,发现问题129个,均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达100%。七是城建档案管理扎实。全年接收工程档案3832卷,涵盖建筑、市政、管线等多领域,提供查档服务400余人次,有效发挥档案支撑作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2,204,865,230.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4,865,230.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24,846,316.25元,增长48.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4,846,316.25元,增长48.98%。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5年358,399,487.06元相比2024年276,502,324.86元增加81,897,162.20元,增长29.62%,主要为:基本支出2025年5,928,714.14元相比2024年5,765,677.32元增加163,036.82元,增长2.83%: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21,257.56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32,800.00元、津贴补贴增加8,210.00元、奖金增加10,091.00元、绩效工资减少2,31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0,342.32元  、职业年金缴费减少136,147.0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5,772.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9,571.4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32,312.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3,922.34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14,948.00元、差旅费增加18,587.31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328.00元、劳务费增加30,405.35元、工会经费增加4,811.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5,701.6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14,712.40元、生活补助增加30,414.00元。项目支出2025年352,470,772.92元相比2024年1,474,253,237.21元增加81,734,125.38元,增长30.19%,项目具体为: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37,611.06元,保山中心城市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专项资金300,0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区老旧燃气管网和老旧供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专项经费619,3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中心城区排水单元改造及水质提升工程项目专项资金2,310,000.00元,隆阳区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验收核查工作专项经费28,072.00元,隆阳区保障性住房燃气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专项资金46,000,000.00元,隆阳区城中村燃气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5,000,000.00元,太保北路地下人行通道工程专项资金1,5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老旧燃气管网和设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83,12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雨污管网错漏接改造工程专项资金3,700,000.00元,2023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补助专项资金4,2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2,300,000.00元,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排水设施方向)(城市)专项资金50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经费175,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本息专项经费43,839.83元,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补助经费2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6,570,124.50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9,210,000.00元,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920,000.00元,其他项目前期经费合计10,167,600.00元,其中,保山市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65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老旧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工程前期工作经费1,798,5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1,830,7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市建成区雨洪调蓄建设项目省级预算前期专项资金825,3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市建成区雨洪调蓄建设项目前期经费100,000.00元,老旧小区前期工作经费3,520,000.00元,亚行贷款怒江(萨尔温江)上游保山市东河流域生态系统修复治理与资源保护项目前期经费16,6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市建成区东南片区地下雨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市建成区东南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项目536,500.00元。其他经费:招商引资110,648.49元、财税培植奖励资金330,000.00元、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补助经费84,600.00元、征地拆迁安置群众生计补助资金5,123,977.04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42,949,154.05元,具体为: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本息专项资金200,0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区老旧燃气管网和老旧供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专项资金79,97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80,74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第一第二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脱泥机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资金10,558,200.00元,保山智慧节能供水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路—正阳路—隆阳路—西山脚片区)建设专项资金200,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2,204,865,230.78。其中:基本支出5,928,714.14,占总支出的0.27%;项目支出2,198,936,516.64,占总支出的99.7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24,846,316.25元,增长48.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3,036.82元,增长2.83%;项目支出增加724,683,279.43元,增长49.16%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5年358,399,487.06元相比2024年276,502,324.86元增加81,897,162.20元,增长29.62%,主要为:基本支出2025年5,928,714.14元相比2024年5,765,677.32元增加163,036.82元,增长2.83%: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21,257.56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32,800.00元、津贴补贴增加8,210.00元、奖金增加10,091.00元、绩效工资减少2,31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0,342.32元  、职业年金缴费减少136,147.0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5,772.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9,571.4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32,312.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3,922.34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14,948.00元、差旅费增加18,587.31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328.00元、劳务费增加30,405.35元、工会经费增加4,811.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5,701.6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14,712.40元、生活补助增加30,414.00元。项目支出2025年352,470,772.92元相比2024年1,474,253,237.21元增加81,734,125.38元,增长30.19%,项目具体为: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37,611.06元,保山中心城市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专项资金300,0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区老旧燃气管网和老旧供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专项经费619,3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中心城区排水单元改造及水质提升工程项目专项资金2,310,000.00元,隆阳区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验收核查工作专项经费28,072.00元,隆阳区保障性住房燃气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专项资金46,000,000.00元,隆阳区城中村燃气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5,000,000.00元,太保北路地下人行通道工程专项资金1,5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老旧燃气管网和设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83,12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雨污管网错漏接改造工程专项资金3,700,000.00元,2023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补助专项资金4,2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2,300,000.00元,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排水设施方向)(城市)专项资金50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经费175,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本息专项经费43,839.83元,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补助经费2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6,570,124.50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9,210,000.00元,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920,000.00元,其他项目前期经费合计10,167,600.00元,其中,保山市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65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老旧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工程前期工作经费1,798,5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1,830,7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市建成区雨洪调蓄建设项目省级预算前期专项资金825,3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市建成区雨洪调蓄建设项目前期经费100,000.00元,老旧小区前期工作经费3,520,000.00元,亚行贷款怒江(萨尔温江)上游保山市东河流域生态系统修复治理与资源保护项目前期经费16,6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市建成区东南片区地下雨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市建成区东南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项目536,500.00元。其他经费:招商引资110,648.49元、财税培植奖励资金330,000.00元、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补助经费84,600.00元、征地拆迁安置群众生计补助资金5,123,977.04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42,949,154.05元,具体为: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本息专项资金200,0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区老旧燃气管网和老旧供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专项资金79,97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80,74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第一第二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脱泥机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资金10,558,200.00元,保山智慧节能供水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路—正阳路—隆阳路—西山脚片区)建设专项资金200,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28,714.1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07,965.58元,占基本支出的94.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0,748.56元,占基本支出的5.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8,936,516.6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12,645,100.00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52,470,772.92元,具体为:

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37,611.06元。

保山市隆阳区中心城区排水单元改造及水质提升工程项目专项资金2,31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保山市隆阳区中心城区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227个排污单元建设改造,包括污水管网漏接错接混接渗漏点改造。

保山中心城市老旧燃气管网和设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83,120,000.00元。主要用于更新改造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

保山中心城市老旧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工程前期经费1,798,500.00元。主要用于对问题管网进行修复,恢复管道使用功能,延长管道使用寿命,保障城市排水管网运行安全,从而缓解城市内涝,消除因管网破损、渗漏等缺陷而造成大量地下水随雨水管道流失造成水资源的浪费、污水管网内进入大量外水挤占管网空间,导致污水实际收集率低下和下游泵站及污水处理厂能源的损失的问题,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实现污水提质增效目标。

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2,3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政道路及人行道平坦、连续,市政基础设施完好,雨污井盖完好,汛期城市无淹水现象,下水管道无冒水现象。

2023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补助专项资金4,200,000.00元。主要用于传统民居的活化利用、传统村落风貌修复、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古树名木保护、传统村落非遗项目建设、传统工匠技术培训、传统村落数字建设、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套建设、村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前期等方面的支出。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6,570,124.50元。2025年全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93户,提高了农村群众房屋抗震防灾能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提升了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成效,提高了全区农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2,530,000.00元,其中,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54,710,000.00元,隆阳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河图街道河村西街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700,000.00元,保山隆阳区老旧小区2023年改造项目等4个项目“一案两书”编制专项经费600,000.00元,前期工作经费3,520,000.00元。项目主要围绕小区内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房屋修缮和风貌提升,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三个板块实施改造。

其他项目前期经费:亚行贷款怒江(萨尔温江)上游保山市东河流域生态系统修复治理与资源保护项目前期经费16,6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0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1,830,7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市建成区雨洪调蓄建设项目前期经费100,0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市建成区雨洪调蓄建设项目省级预算前期专项资金825,3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市建成区东南片区地下雨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市建成区东南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项目536,500.00元。其他项目前期经费合计4,199,100.00元,为项目的推进提供了有效保障。

其他经费:招商引资110,648.49元、财税培植奖励资金330,000.00元、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补助经费84,600.00元、征地拆迁安置群众生计补助资金5,123,977.04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846,465,743.72元,具体为:

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统贷项目贷款本息247,343.72元,用于归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省级规划示范村)县级贷款本息。

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路—正阳路—隆阳路—西山脚片区)建设项目200,000,000.00元。项目主要围绕小区内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房屋修缮和风貌提升,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三个板块实施改造。

保山智慧节能供水项目100,000,000.00元。项目的建设,为城镇开发建设、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优化提供支撑,使流域人民群众在水生态建设上更有获得感、成就感和幸福感,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追求。

保山市中心城区老旧燃气管网和老旧供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专项资金79,970,000.00元。对中心城区20世纪建设的60个小区老旧燃气管道、老旧供水管网、老旧雨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共覆盖2.16万户老旧小区居民用户。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80,740,000.00元。项目主要新建排水管总长度106.321公里及附属设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399,487.0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25%。与上年相比增加81,897,162.20元,增长29.62%,完成年初预算的3464.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统计员补助)84,6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02,32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完成年初预算的593.9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2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3,206.08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37,611.06元,死亡抚恤支出536,206.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生计补助)5,174,899.3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5,00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完成年初预算的99.1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5,230.35元,事业单位医疗103,745.8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1,811.7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24,212.2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199,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保山中心城市老旧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工程(一期)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专项资金150,0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区老旧燃气管网和老旧供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专项经费719,3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0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中心城区排水单元改造及水质提升工程项目专项资金2,31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工程(四期)2025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22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8,021,53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4%,完成年初预算的2397.95%。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资福利支出3,972,63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310,348.56元,招商引资110,648.49元、财税培植奖励资金330000.00元,隆阳区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验收核查工作专项经费28072.00元,隆阳区保障性住房燃气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专项资金46000000.00元,隆阳区城中村燃气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5000000.00元,太保北路地下人行通道工程专项资金15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老旧燃气管网和设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8312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雨污管网错漏接改造工程专项资金3700000.00元,2023年传统衬落保护发展省级补助专项资金42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2300000.00元,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排水设施方向)(城市)专项资金50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经费175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本息专项经费43839.83元,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九隆街道太保路—人民路—永昌路—建设路片区)省级预算前期专项资金72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资金3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老旧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工程前期工作经费14785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18307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市建成区雨洪调蓄建设项目省级预算前期专项资金825300.00元,2025年老旧小区(青莲片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00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市建成区东南片区地下雨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市建成区东南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项目5365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前期经费500000.00元,隆阳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青莲片区青莲小区1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经费10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9,270,12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6%,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70.12%,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16,590,124.50元、老旧小区改造101,760,000.00元、配租型住房保障20,92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元,决算为1,2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8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593.00元,下降85.49%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决算为1,28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593.00元,下降85.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593.00元,下降85.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支出决算为1,289.00,完成年初预算的0.8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593.00元,下降85.4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5,000.00,决算为1,289.00,完成年初预算的0.8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压缩支出;二是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专项接待经费尚未完全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93.00元,下降85.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593.00元,下降85.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减少,2025年度公务接待3批次9人次1,289.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接待3批次9人次1,289.0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748.56元,比上年减少73,922.34元,下降18.7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114,948.00元、差旅费增加18,587.31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328.00元、劳务费增加30,405.35元、工会经费增加4,811.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200.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680.00元、差旅费43,933.50元、公务接待费1,289.00元、劳务费(公益性岗位工资)40,265.06元、工会经费41,531.00元、其他交通费用(行政人员交通补贴)145,0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8,138,861,506.95元,其中,流动资产2,416,051,763.47元,固定资产19,684,268.9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00,966,058.30元,无形资产1,975.28元(净值),其他资产4,602,157,441.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33,037,189.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3,685.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81,07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3423.46平方米,账面原值8,694,975.5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31,712.60元,原因为: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37,611.06元用于公益性岗位补助,征地拆迁安置群众生计补助资金5,123,977.04元用于发放至农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6,570,124.50元用于发放到农户。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