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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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7-1/20240326-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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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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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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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安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5号),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中心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有关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住房保障政策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拟定住房保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4.负责保山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工作,具体做好保障对象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查、信息公示、租赁补贴发放、租金收缴、房源分配等管理工作。

5.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及上市交易审核、管理工作。

6.负责保障性住房对象住房标准的年度测算上报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测算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住房租金标准。

8.负责保障性住房对象档案的建立、利用、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拨付及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中心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公租廉租房管理办公室、财务室、住房保障中心办公室。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大力度,切实有效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管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隆阳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隆阳区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运营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等日常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隆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方案》等要求,严把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申报审核关,制定《隆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方案》,做好2024年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三是年底前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在保对象年度审核工作,根据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继续续租,不符合的对象要求其腾退所承租的房屋。同时,在管理过程中加强对正在保障对象的日常抽查、检查,对于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及时进行清退或改按市场价收取租金,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良性健康发展。

四是根据上报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计划任务数,做好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是做好合同到期承租对象的续租工作,根据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继续续租,不符合的对象要求其腾退所承租的房屋。同时,在管理过程中加强对正在保障对象的日常抽查、检查,对于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及时进行清退或改按市场价收取租金,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良性健康发展。

是进一步做好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贯标工作,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档案建设工作。

是做好保障性住房各级补助资金拨付及监管工作,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保障性住房的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

是根据职能分工,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审核工作。

是按质按量完成创卫复审、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产值等工作及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无下设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515,109.5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32,702.2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59,707.23元,上年结转结余7,822,7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123,901.15元,同比增长185.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41,493.92元,增长0.94%,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41,493.92元,增长0.94%。具体为人员经费减少116,655.08元,下降2.70%,公用经费增加158,149.00元,增长222.54%;(2)项目支出增加7,822,700.00元,纯增,主要为: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增加7,822,700.00元,主要为: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7,822,7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255,402.28元,其中:本年收入4,432,702.28元,上年结转收入7,822,7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32,702.2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493.92元,同比增长0.9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1,493.92元,增长0.94%。具体为人员经费减少116,655.08元,下降2.70%,公用经费增加158,149.00元,增长222.54%。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15,109.5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255,402.28元,其中:基本支出4,432,702.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493.92元,增长0.94%,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116,655.08元,下降2.70%,公用经费增加158,149.00元,增长222.54%;项目支出7,822,7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22,700.00元,纯增,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增加7,822,700.00元。单位资金其他支出259,707.23元,纯增,主要原因是:租房保证金专项资金259,707.23元纳入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4,432,702.28元,其中:人员经费4,203,487.28元;公用经费229,215.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2个项目,资金共计8,082,407.23元,其中:民生项目1个,资金共计7,822,7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专项业务类1个,资金共计259,707.23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合计3,8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459,718.8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合计32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减少的职业年金缴费。

4.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合计15,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补助。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16,623.1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单位缴费支出。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82,854.9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142,400.5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2,566.7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9.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合计3,279,738.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10.2210107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合计7,822,7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目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2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为:上年度及本年度都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0次,共计接待约为100人次。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无需增减预算资金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和2024年都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资产总额319,456.85 元,其中,流动资产260,632.39 元,固定资产58,044.46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8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421.7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17.72元,固定资产减少21,779.44元,无形资产减少1,5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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