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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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7-1/20240326-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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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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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3-26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全区城镇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指导及监督管理的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4.承担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标准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或参与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的职责。

6.承担全区建筑业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全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组织实施全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的职责。负责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建筑工程防雷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8.承担全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或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震后恢复重建工作。监督执行抗震设防技术标准。

9.承担全区城建档案管理的职责。负责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10.承担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支路以上等级城市道路修缮、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改造的职责。

11.承担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政策法规和信访股。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平稳发展各项经济指标。一是在库企业服务存量应报尽报,新资质等级企业培育增量应入尽入,外地企业迁入谋划后劲加快发展,三管齐下完成年度指标,为2024年建筑业产值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抓住发展契机,着力做好服务,引导企业积极拓展新的建筑市场领域,支持建筑业龙头企业参与本地项目的建设。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自然人及社会组织成为市场主体,推动市场主体总量快速增长、质量明显提升。四是推进全程服务,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对企业进行全程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判,针对企业申办资质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切实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申报。五是进一步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好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工资报酬统计上报工作。六是对每一条具有招商价值的线索,都安排专人跟踪落实,主要领导一抓到底,引进业主落地发展。

2.持续推进东河治理项目。一是积极协调街道、城投组织对中交一公局、中铁十六局、中国华冶科工集团实施的227个城市板块、311个农村板块查缺补漏,确保227个城市板块、311个农村板块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实现雨污分流,对已完工的板块及时组织城投开展工程验收。二是认真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保山城投开展办公区、住宅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及时地提供现场服务,加快推进沿街商铺及住宅区雨污分流改造。三是按照黑臭水体“一河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紧盯红花河、易畴河、大小桥河治理时间节点,2023年底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024年底前彻底完成红花河、大小桥河、易畴河3条黑臭水体治理。四是确保年内污水收集率达到50%,2025年达到污水收集率70%的目标。

3.突出抓好中心城市更新。一是持续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全面加强城市市政设施养护、维护工作。二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认真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做到底数清、方案明,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功能缺陷问题。三是推动城市更新改造按照《一点一策》进行易涝点改造,消除城市易涝风险。四是继续落实项目工作法,做到谋划一批、实施一批、示范一批、储备一批。以打造“精品园林”为目标,加强规划、建设、养护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以现目前实施的试点项目为引领,充分挖掘城市和社区可用土地和资源,融入区域特色,结合绿化美化点位调度工作,大力推进城市绿化美化建设。

4.推动提升镇村环境项目。一是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找准差距,分析存在短板问题加快“两污”治理设施建设,力争完成市级下达2024年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到2024年分别达到90%、80%和90%的目标。二是按照《隆阳区农村生活垃圾和镇区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隆阳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各部门优势,合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压实运营管理职责,保障设施成效显现。三是按照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实施要求,有序推动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落地,切实加强保护和利用。四是编制推广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组织设计单位按照当地村庄建设规划要求,严格执行当地农民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面积为总平面图设计范围,完成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并提供乡镇推广应用。

5.抓稳抓实房屋安全工作。一是持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性强制标准,使全区的建筑工程抵御地震的能力上一个新台阶。二是加强对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严格审批并配合相关部门对现有房屋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技术管理促进抗震防震工作协调、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按照先急后缓、确保重点的原则,督促修缮方案编制机构加快方案编制、审核工作,做到民房灾后恢复建设“一户一册”“一户一策”,及时确定受损民房修缮方案,认真落实省、市、区各级支持政策措施,做好民房灾后恢复建设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确保恢复建设工作及项目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6.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依法严格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三是严格落实“排查要细、处置要快、整治要严、责任要实”工作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经营性自建房信息填报任务,对发现的问题采取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等措施,确保安全隐患,特别是特别重大和重大安全隐患管控到位、整改到位,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审批流程,对企业事项办理加强沟通联系,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办理效能,服务好每一位办事群众和企业;为企业项目提供全流程、全链条、全身心帮办代办服务,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助力企业项目早投产早达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无下设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162,078.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446,974.0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43,715,104.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622,975.13元,同比增长569.42%,主要是:1.一般公共预算增加4,907,871.13元,增长57.48%,其中:(1)基本支出减少788,640.05元,下降12.06%。具体为人员经费减少579,541.05元,下降9.86%,公用经费减少209,099.00元,下降31.54%;(2)项目支出增加5,696,511.18元,增长284.85%,主要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减少6,000.00元、隆阳区建设路(永昌路至振兴路)道路工程项目欠拨专项资金减少900,000.00元、洗手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减少53,831.58元、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专项经费减少5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黑臭水体“一河一策”系统化方案编制专项资金增加15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排水设施用电专项资金增加63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管道淤泥焚烧处置专项资金增加37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增加5,000,000.00元、郭自满2010年北片区拆迁安置专项资金增加96,342.76元、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服务专项经费增加100,000.00元、燃气专项规划服务专项资金增加10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补助经费增加60,000.00元。2.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增加41,916,000.00元,主要为: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25,000,000.00元、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232,000.00元、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5,684,000.00元。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其他收入中(保证金)各类项目保证专项资金增加1,799,604.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5,362,974.09元,其中:本年收入13,446,974.09元,上年结转收入41,916,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46,974.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907,871.13元,同比增长57.48%,主要是:(1)基本支出减少788,640.05元,下降12.06%。具体为人员经费减少579,541.05元,下降9.86%,公用经费减少209,099.00元,下降31.54%;(2)项目支出增加5,696,511.18元,增长284.85%,主要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减少6,000.00元、隆阳区建设路(永昌路至振兴路)道路工程项目欠拨专项资金减少900,000.00元、洗手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减少53,831.58元、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专项经费减少5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黑臭水体“一河一策”系统化方案编制专项资金增加15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排水设施用电专项资金增加63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管道淤泥焚烧处置专项资金增加37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增加5,000,000.00元、郭自满2010年北片区拆迁安置专项资金增加96,342.76元、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服务专项经费增加100,000.00元、燃气专项规划服务专项资金增加10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补助经费增加6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162,078.0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162,078.09元,其中:基本支出5,750,631.3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8,640.05元,同比减少12.06%,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579,541.05元,公用经费减少209,099.00元;项目支出49,612,342.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96,511.18元,同比增长269.85%,主要是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增加42,216,000.00元。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99,104.00元,纯增,主要是:各类项目保证专项资金1,799,604.00元纳入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5,750,631.33元,其中:人员经费5,296,726.33元;公用经费453,905.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0个项目,资金共计49,612,342.76元,其中:民生项目2个,资金共计246,342.76元;专项业务类3个,资金共计6,450,00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2个,资金共计1,000,000.0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上年结转结余)3个,资金共计41,916,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合计8,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合计2,2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551,248.1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合计46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减少的职业年金缴费。

5.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合计40,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补助。

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12,773.6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单位缴费支出。

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22,408.67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8.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03,809.55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9.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261,938.2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10.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9,989.9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11.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3,432,98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保山中心城区黑臭水体“一河一策”系统化方案编制、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工作等支出。

12.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合计6,196,342.76元,主要用于保山中心城区排水设施用电、保山中心城区市政管道淤泥焚烧处置、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郭自满2010年北片区拆迁安置、燃气专项规划服务项目支出。

13.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合计1,935,279.1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14.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合计42,216,00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鉴定中介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补助、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为:2023年和2024年都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50次,共计接待约为1550人次。

原因为:2024年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项目公务接待费150,000.00元,日常公务接待5,00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和2024年都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共申报项目1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0个,财政预算安排7,696,342.76元,编制绩效指标10个,其中:重点项目10个,财政预算安排7,696,342.76元,编制绩效指标10个。2024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保山中心城区黑臭水体“一河一策”系统化方案编制项目

1.总体目标

通过编制保山市隆阳区红花河、大小桥易畴河3条黑臭河道“一河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指导推动隆阳区对红花河、大小桥河、易畴河3条黑臭河道进行整治,消除黑臭。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黑臭水体“一河一策”系统化方案编制数3个。

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黑臭水体治理及生态改善状况=稳固提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二)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项目

1.总体目标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800户农村危房和抗震农房改造任务。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改造户数800户、改造面积>=43810平方米;

质量指标:按照改造标准改造率 >= 100%、改造后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完成改造时限<=1年、当年开工率>= 100%、当年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坝区村补助标准=2000元/户、山区村补助标准= 10000 元/户。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改造后群众幸福指数>=90%、改造后受益人数>= 3370人;

生态效益指标:改造后人居环境提升= 有效提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民群众满意度>=90%。

(三)保山中心城区排水设施用电项目

1.总体目标

为保障保山中心城区排水正常,目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升阳路与大保高速公路交叉口、海棠路与大保高速公路交叉口建设了7台固定抽水泵站,24个易涝点架设监控设施,以上设施平均电费约0.5万元/月。现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的2套黑臭水体处理设施和1套提水泵、3个污水提水泵计划移交区级运营管理,经运行期电费核算,以上市级拟移交设施电费约4.8万元/月。正在使用的设备和拟移交的设备合计电费约5.3万元/月。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固定抽水泵站7台、易涝点架设监控设施24个、黑臭水体处理设施2套、提水泵1套、污水提水泵3个。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改造后群众幸福感>=9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四)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项目

1.总体目标

会同区政务局、区妇联、红十字会、区搬迁安置办、区文联、板桥镇、永昌街道、九隆街道8个成员单位,顺利完成2024年度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专班工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2024年财政资金安排=95万元;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项目转班运转经费得以保证;

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建设后群众幸福感>=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专班成员单位满意度>=90%。

)保山中心城区市政管道淤泥焚烧处置项目

1.总体目标

为保障城市市政管网过水通畅,解决因管网堵塞造成的污水漫溢,助力东河环境综合治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启动了城市管网清淤检测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清游检测管道136.27公里、清除淤泥3.25万立方,折合重量约40625吨(按1.25吨/立方测算),且清淤工作还在持续开展中。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焚烧量>=5000月/吨。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消耗存量淤泥和新产生的淤泥=有效消耗。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郭自满2010年北片区拆迁安置项目

1.总体目标

郭自满2010年北片区拆迁安置专项资金,为减少群众涉诉涉访,争取于2024年度完成支付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6342.76元。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拨付后群众上访=有效减少。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燃气专项规划服务项目

1.总体目标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保山市隆阳区,总面积4855.51平方千米。包括永昌街道、兰城街道、青华街道、九隆街道、永屋街道、河图街道、板桥镇、汉庄镇、蒲缥镇、瓦窑镇、潞氵镇、金鸡乡、辛街乡、西色乡、丙麻乡、瓦渡乡、水寨乡瓦马彝族白族乡、瓦房彝族苗族乡、杨柳白族彝族乡、芒彝族傣族乡。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规划范围>=4855.51平方千米、服务清单=3项。

    时效指标:本次规划期限=2022年-2035年、规划完成时间<=90天。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指导隆阳区城镇燃气事业发展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服务项目

1.总体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以及省、市、区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按时按质将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到期应移交进隆阳区档案馆(1984年至2013年)具有永久、长期和30年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共计1433卷。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1350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服务质量达标率10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保山中心城区市政管道淤泥焚烧处置项目

1.总体目标

做好2024年保山中心城区破损市政道路、人行道翻新修复,及时更换破损雨污井盖,疏通堵塞的下水管道和城市河道清淤及防洪排涝工作,显著提升改善城市整体人居环境。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实施人行道面砖修复=0.8万平方米、实施车行道修复>=0.6万平方米、更换雨污井盖和雨落板>=300套、疏通下水管道>=50%、城市防洪>=300人。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工程)开工时间2024年1月1日、项目(工程)完工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解决群众出行安全人数>=13万人、城市人行道完好率>=80%、城市车行道完好率>=80%。

生态效益指标:水土环境保持稳固提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隆阳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鉴定中介服务项目

1.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困难群众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达不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问题,确保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保障,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鉴定户数=28216户、出具正式鉴定报告100%。

时效指标:完成鉴定时限2024年12月31日、当年开工率100%、当年完工率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改造后群众幸福感>=90%、改造后受益人数>=113864人。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453,905.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9,099.00元,同比下降31.54%,占基本支出的0.82%,主要是办公费减少209,099.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2,453,569,824.69元,其中,流动资产685,843,638.12元,固定资产21,011,573.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761.84元,其他资产1,320,0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7,122,678.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7,058.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34,560.00元,其中出租资产3,423.4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4,56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