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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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0-1/2024092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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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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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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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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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5号),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编制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负责监督、考核养护责任部门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养护道路的路况养护质量、养护责任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对养护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

(2)组织开展监理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组织开展试验检测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受理辖区内管养公路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组织和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统计年报、灾毁报表等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县、乡际间公路和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开展养护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乡镇开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审查质量监督。负责监督项目交竣工质量核验工作,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大中修和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加快实施2023年养护工程项目。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24条,涉及里程135.928公里,投资1585万元。目前,已完成里程60公里,完成投资总额550万元。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预算资金补助普通公路养护计划项目,包括农村公路6条,涉及里程27.852公里,投资467万元;危桥改造项目3座,投资379万元。目前,已完成一个危桥改造项目,投资270万元,其他项目正在组织实施中,计划年底完工。按照上级交通部门下达的任务完成全年养护指标,县道优良路率68.6%,乡道优良路率67.4%,村道优良路率66%。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3年计划下达126公里,截止目前,已完成126公里。

2.小修工程

着力促进日常性、经常性、常态化养护,加强水毁保通修复,做到路容路貌、路面整洁,加大对路肩水沟的养护,路肩路基排水良好,及时处治路基缺口,水沟排水畅通。截止目前,共清除边坡塌方5.6万余立方米,清理边沟2.1万立方米,疏通堵塞涵洞114余道,增设警示标志牌82块,设置安全彩带31800米,行道树刷白50余公里,道路裂缝灌缝17公里,修复破损路面40余平方米,机械1000个台班,人工2100人次,抢通阻断道路35处,投入水毁抢险资金450万元。

3.绿美公路建设

全面实施绿美公路建设,全面规划交通沿线应绿尽绿,打造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地域特点显著的绿美交通。紧紧围绕上级绿美交通目标任务要求,适地适绿、适地适美、因地制宜实施绿化美化工程。2023年绿美农村公路计划创建64条,共计408公里。具体包括:县道10条254.923公里,由隆阳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乡村道54条,共计153.077公里,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已创建绿美农村公路64条408公里。

4.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按照管养责任,加强雨季“三查”制度,落实安全抢险物资装备、人员力量,切实强化应急值班,确保发生险情科学有效及时处置。汛期前,对管养公路、桥梁、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道班等全面进行汛期前检查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全面排查3次,现在册道路隐患和风险点318处,均安排养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警示彩带、警示提醒标志、清理塌方、支砌挡墙、疏通排水、沥青溜缝、填补坑塘、增设护栏和减速带等相应措施,保障通行。并争取资金,积极处置安全隐患。经多方争取,实施道路隐患处置工程6条(大修厂至西山寺、老320线至柳上、西客线、施羊路、板桥至瓦房公路、瓦房至瓦窑公路)。另外,对在册的6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治理1处(G320至老营,下付家),对暂无法处置的重大隐患问题,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掌握隐患点新的发展和变化,便于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5.质检工作

按照2023年质量监督计划认真开展在建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发挥政府监督作用。结合项目实际,开展项目日常质量安全检查。质量抽检覆盖率100%,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了对辖区内公路工程项目进行了100余次现场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60余条,已现场督促整改完成,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项目进度按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项目转序工作。对在建的13条道路开展了7次转序交工验收工作,合格率都到达90%以上。对已完工项目开展质量鉴定工作。2023年完成了杨柳至白沙沟、隆阳区2021年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孙足-梨树洼修复性养护工程)等3个项目的质量鉴定工作,项目质量鉴定合格。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技术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度收入合计14,025,736.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25,252.82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3.71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770,040.37元,增长166.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769,556.66元,增长166.86%;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483.71元,纯增。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因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化及人员变动导致。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为2023年度开工在建项目较多,公车运维费差旅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为2023年增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8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度支出合计14,025,252.82元。其中:基本支出5,225,252.82元,占总支出的37.26%;项目支出8,8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62.7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769,556.66元,增长166.8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1.3元,下降0.01%;项目支出增加8,770,037.97元,增长29,270.5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化及人员变动导致。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2023年度开工在建项目较多,公车运维费差旅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为2023年增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8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25,252.8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53,206.42元,占基本支出的94.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2,046.40元,占基本支出的5.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00,000.0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800,000.00

1.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资金8,8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25,252.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8,769,556.66元,增长166.86%,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化及人员变动导致。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2023年度开工在建项目较多,公车运维费差旅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为2023年增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8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2,613.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6,200.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4,566.40元,职业年金缴费(做实)47,897.07元,死亡抚恤40,738.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12.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4,07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4,501.9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8,431.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缴费)21,142.0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2,868,56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4,912,468.42元,公用经费272,046.40元(办公费66,791.08元、水费5,000.00元;电费10,000.00元、邮电费37,960.00元、差旅费50,000.00元、劳务费12,950.00元、工会经费56,997.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6,148.3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00.00元);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资金8,800,00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6,14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6,148.3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7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14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6,14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维修费尚未支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953.32元,增长17.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953.32元,增长17.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监督检查次数比去年有所加强,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农村公路应急抢险保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资产总额13,387,157,384.87元,其中,流动资产6,948,558.54元,固定资产849,417.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35,650.06元(净值),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13,378,123,758.7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21,445.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8,065.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771.72平方米,账面原值357,839.3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129.6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6,691.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4,616.4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2,075.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6,691.7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8,932.2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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