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01525700-1-07_H/2016-1219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2-18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部门预算批复隆财预〔2016〕24号)。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2个二级部门: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隆阳区地方海事处(海事处201年并入局机关)人员编制66人,其中:局机关(含地方海事处)人员编27人,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人员编39人,实有人员49人;退休人员43人(地方段27人,局机关16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地方段1辆)。单位共有车辆8辆(不能使用4辆,尚未报废)。
2、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6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在区委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省、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创建“绿色交通、智慧交通、综合交通、平安交通”的总体目标,举全局之力,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奋力推动隆阳交通运输事业赶超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6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退休43人。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预算总收入469.46万元(按预算批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9.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支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在预算批复)
部门预算总支出46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4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支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在预算批复)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区交通运输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9.46万元。与上年对比64.91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及海事处财务并入局机关核算。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未安排隆阳区路域综合整治工作经费,2015年安排20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55万元对比,增加64.91万元,增长16.04%,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及海事处财务并入局机关核算。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交通运输支出1114929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455万元(用于开支本局人员工资支出278.9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6.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7万元;项目经费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493元(退休人员工资)。
1、 区交通运输局系统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78.92万元;
2、 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
等日常公用经费14.47万元,其中:办公费11.27万元(打印费及纸张办公用品等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接待费1.2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176.0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属补助费、独生子女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2万元(地方段)(因预算批复未含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支出及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减少60000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减少60000元,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系统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系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元;运行维护费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元,主要用于保障区交通运输局机关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公务接待费开支 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 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检查产生的费用减少。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