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58483429-4-/2019-091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50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工业经济、科学技术、信息化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发展政策;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进程中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科技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2.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促进各产业之间协调发展;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定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3.负责监测全区工业、科技和信息化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及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区级财政扶持资金安排意见;负责核准及审核上报各级工业、科技和信息化项目,并组织实施。
4.负责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联系工商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促进各行业协调发展;协调银企关系,指导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协调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岗位培训。
5.组织协调全区煤炭、电力和重点物资的供应,配合搞好盐业行政管理和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协调辖区内重点物资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负责工业、科技服务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和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煤炭行业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和煤炭资源整合,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业节能工作,依据有关规定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政策。
6.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推进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和区域信息一体化;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7.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生物资源加工业、矿产冶金业、新型建材业、能源化工业、信息服务业等产业发展;负责发展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工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工业污染防治和环保产业发展,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8.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组织制定专利技术开发实施计划,负责专利中介机构、专利信息发布和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统筹协调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产业关键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政策,负责审核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型试点企业;监测分析高新技术产业运行态势并预测预警,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类科技、信息化示范基地的建设,组织指导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转化工作。
9.组织科技成果评价、鉴定、验收、奖励等,推荐上报科学技术奖项目;管理科技“三项费”、科学技术普及经费、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科技发展资金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做好科技管理工作;对科普工作实行政策引导,并进行督促检查;实施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为广大科技工作者、青少年提供科技服务,开展技术咨询、科技展览、人员培训;做好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工业、科技和信息化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并推进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信息服务市场、科技与信息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信息服务市场、科技与信息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区科普工作,拟订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推动科普工作发展;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的认定、推荐和管理工作,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负责科技保密、科技评估管理和技术市场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与大中专院校科技合作的有关工作。
11.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以及社会和经济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的新技术、新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协助推进国家、省、市、区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综合协调全区信息系统年度投资计划,审核信息化建设项目,平衡、协调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资金并监督使用。推进全区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促进网络互通,资源共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2.配合市无线电管理部门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监督无线电频率、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配合组织辖区内的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3.负责园区的发展规划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与工贸园区、水长工业园区和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协调工业企业相关工作。
14.负责管理、指导机关和国有改制企业党群工作,负责系统内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
15.行政审批项目,以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工信委的帮助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局认真分析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紧紧围绕既定的工业经济目标和创先争优争先进位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区”战略,以推动工业聚集化发展为主线,紧盯目标不放松,全面开展企业帮扶活动,进一步优化工业企业发展环境,积极协调做好要素保障,保持了全区工业平稳增长态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3,574,225.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74,225.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954970.81元,减少11.14%,主要原因分析:
1. 机关人员经费调资新增收入185,752.25元;
2.年终一次性奖金、政府各项考核奖新增收入528,958元;
3. 一般公用经费减少收入312,430.22元;
4. 遗属补助、残保金减少收入17,624.64元;
5.离退休资金新增收入30,400.00元;
6.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新增收入26,800.4元;
7. 死亡抚恤资金新增收入569,430.4元;
8.比顿咖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扶持资金补助新增收入355,000元。
9.2018年无线电管理经费新增收入113,260元。
10. 科技发展专项、科普活动、科技三项费资金减少收入152,800元;
11. 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及市级配套奖补资金减少收入661,600元;
12.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市级奖励资金新增收入900,000元;
13. 园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新增收入3,500,000元;
14. 发展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扶持资金减少收入6,111,000元;
15.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收入1,900,000元;
16.购房补贴资金减少收入9,11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5,526,837.28元。其中:基本支出6,652,115.40元,占总支出的26.06%;项目支出18,874,721.88元,占总支出的73.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891347.05元,减少38.37%,主要原因分析:
1. 机关人员经费调资新增支出185,752.25元;
2.年终一次性奖金、政府各项考核奖新增支出528,958元;
3. 一般公用经费减少支出312,430.22元;
4. 遗属补助、残保金减少支出17,624.64元;
5.离退休资金新增支出30,400.00元;
6.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新增支出26,800.4元;
7. 死亡抚恤资金新增支出569,430.4元;
8. 比顿咖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扶持资金补助新增支出355,000元。
9. 2018年无线电管理经费新增支出113,260元。
10. 科技发展专项、科普活动、科技三项费资金减少支出1,607,358.3元;
11. 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及市级配套奖补资金减少支出16,970,000元;
12. 新增纳入规模工业企业市级奖励资金新增支出900,000元;
13. 发展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扶持资金,减少支出4,984,417.94元;
14. 园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新增支出5,300,000元;
15. 购房补贴资金减少支出9,11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52,115.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2169.19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分析:
1. 人员经费6,188,827.4元,增加支出1,318,899.41元;
2.日常公用经费463,288元,减少支出316,730.22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04%;人均171,911.8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96%。人均14,039.0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74,721.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893516.24元,减少47.23%,主要原因分析:
1. 比顿咖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扶持资金补助新增支出355,000元。
2. 2018年无线电管理经费新增支出113,260元。
3. 科技发展专项、科普活动、科技三项费资金减少支出1,607,358.3元;
4. 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及市级配套奖补资金减少支出16,970,000元;
5. 新增纳入规模工业企业市级奖励资金新增支出900,000元;
6. 发展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扶持资金,减少支出4,984,417.94元;
7. 园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新增支出5,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26,837.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891347.05元,减少38.37%,主要原因分析:
1. 机关人员经费调资新增支出185,752.25元;
2.年终一次性奖金、政府各项考核奖新增支出528,958元;
3. 一般公用经费减少支出312,430.22元;
4. 遗属补助、残保金减少支出17,624.64元;
5.离退休资金新增支出30,400.00元;
6.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新增支出26,800.4元;
7. 死亡抚恤资金新增支出569,430.4元;
8. 比顿咖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扶持资金补助新增支出355,000元。
9. 2018年无线电管理经费新增支出113,260元。
10. 科技发展专项、科普活动、科技三项费资金减少支出1,607,358.3元;
11. 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及市级配套奖补资金减少支出16,970,000元;
12. 新增纳入规模工业企业市级奖励资金新增支出900,000元;
13. 发展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扶持资金,减少支出4,984,417.94元;
14. 园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新增支出5,300,000元;
15. 购房补贴资金减少支出9,11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隆阳电子信息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工作经费500,000元;比顿咖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扶持资金补助355,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8,344,08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9%。主要用于基本支出910,917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75,439元、日常公用经费135,478元;项目支出资金7,433,170.85元,其中:市级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626,200.85元、保山市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经费50,000元、2018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627,000元、科技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和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资金400,000元、科技三项费899,970.85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500,000元、众创空间专项资金300,000元、科普活动、科技培训普及项目资金30,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1,19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资金366,44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523,282元、死亡抚恤资金801,462.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主要用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及市级配套奖补资金1,86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2017年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市级奖励资金1,28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1,474,420.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4,027,86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00,059元、日常公用经费327,810元;项目支出资金7,446,551.03元,其中2018年无线电管理经费113,260元、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园区道路建设)4,800,000元、达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980,000元、发展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扶持资金1,553,291.03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1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购房补贴资金22,13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元,支出决算为71,802.00元,完成预算的1436.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8,332.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470.00元,完成预算的469.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资金,超年初预算支出48,332元,是由于未列入年初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资金,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000元,实际支出超预算18470元,原因是在新型工业化前期工作经费中开支的公务接待费, 新型工业化前期工作经费不列入2018年年初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4,009.00元,下降38.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6,832.00元,增长16.4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841.00元,下降68.4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资金48,332元,比上年增加6,832元, 临时安排1人赴缅甸、泰国、印度进行经贸文化合作学习交流。
(2)公务接待费资金23,470.00元,公务接待54批次,接待人次408人,比上年减少50841元,减少56批次452人,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区工科信局厉行节约,减少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332.00元,占67.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3,470.00元,占32.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332.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缅甸、泰国、印度进行经贸文化合作学习交流学习1人,经费开支48332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4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4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局机关新型工业化发展中协调、招商等相关工作中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288.00元,与上年对比减316730.22元, 减少40.61%,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公共经费资金,减少7,436.96元;
(2)因公出国(境)资金,新增6,832元;
(3)维修(护)资金,减少16,114.22元;
(4)会议费资金,新增5,000元;
(5)培训费资金,新增6,200元;
(6)公务接待费资金,减少905元;
(7)劳务费资金,新增6,800元;
(8)工会经费资金,新增3,690元;
(9)其他交通费资金,减少4,300元;
(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减少316,496.04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经费资金,23,539元;
(2)因公出国(境)资金,48,332元;
(3)维修(护)资金,9,200元;
(4)会议费资金,5,000元;
(5)培训费资金,6,200元;
(6)公务接待费资金,5,000元;
(6)劳务费资金,6,800元;
(7)工会经费资金,61,467元;
(8)其他交通费资金,287,750元;
(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部门资产总额80,592,679.54元,其中,流动资产71,892,675.84元,固定资产2,504,324.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195,679.5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190,213.9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105,603.94元,固定资产增加84,61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22平方米,账面原值80497.1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9,972.7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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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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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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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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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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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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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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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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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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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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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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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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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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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4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4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4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科技三项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隆阳区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科技惠民,科技交流与合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核实底数,确保财政资金不漏发多发。三是及时处理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四是做实重点项目规划,全力补齐短板。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行〔2018〕687号)文件安排2018年科技三项费852,250.00元,于2018年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项目资金899,970.85元(其中含上年项目支出结转资金47,720.85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0-12项目1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本项目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3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 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科技培训普及项目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为全面提升农村科技实用技术人才的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农业农村的科技应用水平,结合隆阳区实施的精准扶贫、高黎贡山傈僳族搬迁,“三区人才”等进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核实底数,确保财政资金不漏发多发。三是及时处理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四是做实重点项目规划,全力补齐短板。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行〔2018〕688号)文件安排2018年科技培训普及项目资金30,000.00元,于2018年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项目资金3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0-12项目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本项目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 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以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为重点,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科技扶贫惠民,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为隆阳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核实底数,确保财政资金不漏发多发。三是及时处理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四是做实重点项目规划,全力补齐短板。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行〔2018〕653号、1199号)文件安排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1,186,200.00元,于2018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项目资金1,186,2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执行1,126,200.00元,未完成项目6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0-12项目3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未能及时支付。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4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 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以主要用于完成好各个项目开展前期的工作任务,争取更多的国家级省级项目经费落地隆阳区,为隆阳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核实底数,确保财政资金不漏发多发。三是及时处理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四是做实重点项目规划,全力补齐短板。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行〔2018〕1061号)文件安排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627,000.00元,于2018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项目资金5,627,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执行4,427,000.00元,未完成项目1,2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0-12项目4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①绩效目标未完成200,000.00元,是由于保山建华粮油食品商贸公司资金链断裂,高额负债,公司建设项目停工,生产经营基本停止,无法支付。
②绩效目标未完成1,000,000.00元,是由于云南省隆阳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未启动。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 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项目名称:科技扶贫示范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用于完成好两个科技扶贫示范项目开展的工作任务,带动50户贫困户增产增收,为隆阳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核实底数,确保财政资金不漏发多发。三是及时处理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四是做实重点项目规划,全力补齐短板。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行〔2018〕1197号)文件安排科技扶贫示范项目资金200,000.00元,于2018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项目资金2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0-12项目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本项目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 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项目名称: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设隆阳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核实底数,确保财政资金不漏发多发。三是及时处理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四是做实重点项目规划,全力补齐短板。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行〔2018〕1198号)文件安排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400,000.00元,于2018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项目资金4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支付5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0-12项目6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进行。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2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 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项目名称:科技重点产业发展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科技扶贫惠民,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为隆阳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核实底数,确保财政资金不漏发多发。三是及时处理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四是做实重点项目规划,全力补齐短板。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行〔2018〕1200号)文件安排科技重点产业发展项目400,000.00元,于2018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项目资金4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0-12项目7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本项目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1.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 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项目名称:市级众创空间专项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通过申请市级专项资金补助,加快发展隆阳区众创空间建设,努力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系统,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软硬环境和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核实底数,确保财政资金不漏发多发。三是及时处理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四是做实重点项目规划,全力补齐短板。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行〔2018〕1200号)文件安排市级众创空间专项资金300,000.00元,于2018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项目资金3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0-12项目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本项目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1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 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1.项目名称:2018年无线电管理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开展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宣传2次,配合市级做好无线电管理咨询,协调相关事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无线电排查干扰、转报投诉并配合做好处理2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宣传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定期开展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提供无线电管理咨询;积极协调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指导设台单位无线电管理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建〔2018〕515号)文件安排2018年无线电管理经费113,260.00元,于2018年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项目资金113,26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0-12项目9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本项目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 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
1.项目名称:2017年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的兑付,有效支撑企业生产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核实底数,确保财政资金不漏发多发。三是及时处理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四是做实重点项目规划,全力补齐短板。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企〔2018〕358号)(隆财建〔2018〕674号)文件安排2017年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2,260,000.00元,于2018年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项目资金2,26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0-12项目1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本项目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 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中小企业扶持资金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推动中小企业发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核实底数,确保财政资金不漏发多发。三是及时处理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四是做实重点项目规划,全力补齐短板。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行〔2018〕1058号)文件安排中小企业扶持资金补助355,000.00元,于2018年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项目资金355,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0-12项目11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本项目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 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分别用于职工安置、工资支出、化解负债、上交税金、土地复垦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核实底数,确保财政资金不漏发多发。三是及时处理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四是做实重点项目规划,全力补齐短板。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企〔2016〕1140号)、(隆财建〔2018〕940号)文件安排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3,058,400.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项目资金3,058,4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执行1,860,000.00元,未完成项目1,198,4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0-12项目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1,198,400.00元,是由于企业相关手续正在办理。预计2019年上半年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1.0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 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发展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扶持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资金用于支持有前景的中小企业成长、临时救助突发性困难的企业等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核实底数,确保财政资金不漏发多发。三是及时处理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四是做实重点项目规划,全力补齐短板。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企〔2017〕215号、221号)文件安排发展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扶持资金1,553,291.03元,于2017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项目资金1,553,291.03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执行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0-12项目13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本项目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 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核实底数,确保财政资金不漏发多发。三是及时处理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四是做实重点项目规划,全力补齐短板。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行〔2017〕1450号)文件安排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经费500,000.00元,于2017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项目资金5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执行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0-12项目14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本项目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 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园区道路建设、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园区道路建设、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核实底数,确保财政资金不漏发多发。三是及时处理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四是做实重点项目规划,全力补齐短板。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企〔2017〕227号)、(隆财企〔2018〕1271号)文件安排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园区道路建设、标准厂房建设项目)4,800,000.00元,于2017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项目资金4,8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执行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0-12项目1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本项目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 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属行政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通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行效益七个方面,具体做出以下目标:
一是制定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隆工信发〔2018〕13 号)文件做出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是在职人员数,按照“三定”方案《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隆政办发〔2011〕142号)文件严格控制。
三是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只减不增。
四是根据部门预算批复,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好管理制度、完善好基础信息、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到部门年度的决算数与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统筹安排好项目支出资金。
五是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收入23,574,225.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74,225.4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26,837.28元,其中基本支出6,652,115.40元,项目支出18,874,721.88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通过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开展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对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逐一进行自我评价。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上年结转项目资金4,761,011.88元,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6,922,11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8,874,721.88元,未实施项目资金2,808,4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总支出项目资金18,874,721.88元。
(4)效果情况分析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各项目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反映出本单位在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方面情况相对乐观,但还有待于加强。下一步,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将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等管理制度严格督促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量完成。在努力提高绩效自评分的同时,提高投入产出的收益效果。
6. 主要经验及做法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根据绩效目标和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设定目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配置预算,认真按部门预算执行,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做好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7.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5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