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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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8-1-03_F/2018-091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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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10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统计局承当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政策,完成统计、调查工作任务,收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统计数据、资料,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职能。属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是一级单位,财务独立核算,人员编制29人,内设机构有9个:办公室、综合社会股、工交投资能源股、贸易服务工资股、统计制度法规股、农业股、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信息管理股、普查中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搞好统计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服务水平,使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2)负责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国家统计局、云南省统计局、市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业、社会团体等全部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及各项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发布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编印普查资料。
(4)组织实施第一产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行业)的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交通、能源、投资、建筑业、批零住餐、劳动工资、农村住户调查、基本单位、文化产业、服务业、社会、科技、人口、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加强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指导好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及时公布统计信息;定期编印、出版、发行各时期统计历史资料年鉴。
(6)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调查任务。
(7)组织实施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统计监测、分析、提供生猪产业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配合上级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上岗资格培训、考试和代省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9)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10)建立、健全和完善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组织协调和加强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数据库网络,逐步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321,21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21,212.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50,887.08元,增长13.94%,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新增收入779860.40元;
2.公用经费资金,新增收入108467.88元;
3.养老保险基数变动,新增收入62029.80元;
4.住房补贴项目资金,新增收入980元;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金,新增收入45569元;
6.统计信息事务项目资金,减少收入348020元。
7.挂钩乡镇(街道)的区级领导奖金项目,新增收入2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215,572.95元。其中:基本支出3,569,212.20元,占总支出的68.43%;项目支出1,646,360.75元,占总支出的31.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04,290.79元,增长4.08%,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新增支出779860.40元;
2.公用经费资金,新增支出108467.88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金,新增支出46549元;
4.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变动,新增支出62029.80元;
5.住房补贴项目资金,新增支出980元;
6.统计信息事务项目资金,减少支出736483.59元;
7.挂钩乡镇(街道)的区级领导奖金项目,新增支出18000元;
8.生猪监测调查项目资金,减少支出39112.7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69,212.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7,887.08元,增长38.81%,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新增支出779860.40元;
2.公用经费资金,新增支出108467.88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金,新增支出46549元;
4.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变动,新增支出62029.80元;
5.住房补贴项目资金,新增支出98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7%,人均113567.3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3% ,人均9508.9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46,360.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3,596.29元,下降32.53%,主要原因为:
1.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减少475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统计工作会议经费项目,减少56149.6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统计报表、统计公报、统计资料印刷项目,减少4457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统计工作经费项目,减少3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5.第三次农业普查项目,减少373216.91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6.文化产业普查、服务业统计、投入产出调查项目,减少86491.42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7.农业农村统计项目,减少1382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8.农民工监测调查项目,减少26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9.1%人口抽样调查项目,减少18847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0.粮食产量抽样调查项目,减少176236.18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1.县域经济评价考核项目,减少475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2.贫困统计监测项目,减少25292.7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3.挂钩乡镇区级领导奖金项目,增加18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4.生猪监测项目,增加1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5.城镇居民住户调查、常住人口调查、退耕还林调查项目,增加203654.52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5,572.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204,290.79元,增长4.08%,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新增支出779860.40元;
2.公用经费资金,新增支出108467.88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金,新增支出46549元;
4.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变动,新增支出62029.80元;
5.住房补贴项目资金,新增支出980元;
6.统计信息事务项目资金,减少支出736483.59元;
7.挂钩乡镇(街道)的区级领导奖金项目,新增支出18000元;
8.生猪监测调查项目资金,减少支出39112.7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69,77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2867649.75元、日常公用经费275760.25元、统计信息事务项目1300860.75元、挂钩乡镇(街道)的区级领导奖金项目3255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4,4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404472.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资金2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3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资金2133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478元,完成预算的3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478元,完成预算的39.4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资金,由于2017年普查工作接近尾声,普查会议减少、接待减少,通过严格控制接待次数、人数和接待标准,减少开支60522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5,577.5元,下降2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99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87.5元,下降6.1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2017年由于公务用车已移交公务用车平台统一管理,故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12990元;
(2)2017年由于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及接待规格,公务接待资金,同比减少接待资金2587.5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9,478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47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47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莅隆调研、检查,县区友邻单位到隆交流工作,乡镇部门到隆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760.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467.88元,增长64.84%,主要原因为:
日常公用经费资金,新增108467.88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 )一般公用经费,26699.25元;
(2)工会经费资金,44761元;
(3)其他交通费用资金,204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4,048,956.54元,其中,流动资产2,667,052.16元,固定资产1,381,904.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8,926.5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1,827.43元,固定资产减少310,7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49634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991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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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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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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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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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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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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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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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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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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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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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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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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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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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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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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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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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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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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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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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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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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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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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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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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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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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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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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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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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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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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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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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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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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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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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89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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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70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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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9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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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7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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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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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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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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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41,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41,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专项统计业务项目5950元;专项普查项目220360.08元;统计抽样调查项目88565.44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25384.48元;其他农林水项目74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1,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生猪监测项目。2017年完成对国家抽中的12个散户点, 149家规模户的生产养殖情况监测任务。严格按省、市相关要求,按时上报畜禽监测分析、报表。
粮食产量抽样调查项目。高质量完成国家抽中的15各村的大春、小春粮食种植面积、种植作物、估产、实割实测等监测调查任务。
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项目。全年对国家抽中的17个调查点,其中农村12个,城镇5个,共计170户记账户的辅导记账工作,高质量完成账表录入、审核、分析工作。
统计报表、统计公报、统计资料印刷项目。用于印制统计报表、统计台账、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保证了统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第三次农业普查项目。圆满完成隆阳区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收尾工作,结余结转经费预计用于印制三农普书籍。
所有项目资金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促进了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总体评价等级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