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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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8-1/20250919-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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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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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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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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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搞好统计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服务水平,使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2.负责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国家统计局、云南省统计局、市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业、社会团体等全部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各项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发布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编印普查资料。

4.组织实施第一产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行业)的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交通、能源、投资、建筑业、批零住餐、劳动工资、农村住户调查、基本单位、文化产业、服务业、社会、科技、人口、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加强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指导好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及时公布统计信息;定期编印、出版、发行各时期统计历史资料年鉴。

6.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调查任务。

7.组织实施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统计监测、分析、提供生猪产业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配合上级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上岗资格培训、考试和代省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9.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10.建立、健全和完善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组织协调和加强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数据库网络,逐步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核算统计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工业能源科技统计股、投资建筑业统计股、商贸服务业统计股、人口与社会统计股、统计执法大队、普查和统计信息化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上年度年末行政人员共有22人,本年度年末共有22人,上年度年末非参公事业人员共有10人,本年度年末共有10人,与上年一致。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政重视,统计工作保障有力。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关心重视主要指标运行、国情国力调查和防治统计造假等工作,及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深入企业、乡村等数据生产一线调研,多次在经济运行会、普查培训会上强调统计的重要性,今年以来对统计作出批示10次,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对统计作出指示8次。在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大背景下,仍将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纳入全区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彰显了对统计工作的重视。

2.高位推动,普查调查扎实推进。一是经济普查登记任务顺利完成。区委、区政府牵头,组织开展经济普查登记动员部署,做到经费、人员、培训、指导、宣传、督促、审核七到位,严格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登记、审核、修错、补漏4个阶段的工作任务,通过努力,在前期完成专项试点和单位清查工作的基础上,顺利完成正式普查登记及事后质量抽查等任务,工作得到国家和省事后质量抽查组认可。二是高标准高质量落实重点抽样调查。认真落实加强住户调查的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点开展现场指导培训4次,做好辅调员季度考核,适当增加辅调员待遇,调动了基层积极性,住户调查电子化记账率达89.29%10个国家调查点,4个地方调查点顺利完成调查任务,调查数据客观反映了全区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完成了畜禽及粮食抽样调查8个生猪样本村、4个牛样本村,19户生猪大型户、6户牛大型、2户家禽大型户、15个粮食调查点的调查工作。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完成7个涉及调查任务的乡镇(街道)280个住房单元登记样本的调查任务。三是如期完成常规报表任务。坚持学习国家报表制度,各专业基本适应统计云管理平台的操作使用,“一套表”企业电子台账安装率达100%。统计各专业股室参加统计线上培训23场(次),21个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共1000余人次参加了经济普查等线上线下业务培训11场(次)。如期完成各专业统计报表任务。

3.精准监测,统计服务量质齐升。一是加强统计信息服务。强化对主要指标跟踪监测和经济形势预测预警预判,以统计信息分析等形式及时全面反映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各专业共撰写形成统计信息36期、统计分析25期、统计专报6期、统计约稿10期,其中,得到区政府主要和分管领导批示3期,被市区两级信息专报采用10期、云南省统计信息工作网采用12期,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发布了主要经济指标资料。二是加强一线调研服务。结合重要经济政策落地,确定了11个方面的调研主题,各调研小组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摸数据、察生产、看经营,主动疏通数据报送中的难点,取得了初步的调研成果。三是加强纳规入统服务。架起统计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连心桥”,加强纳规入统政策的解读和指导,当好“贴心人”“店小二”。全区共入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76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7个,工业企业达规模以上1户,商贸企业达限额以上14户,服务业企业达规模以上8户,建筑业达资质以上4户。

4.依法统计,抓实数据质量提升。加强审计移交和省统计局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对差异数据进行修正,加强依法统计,抓实数据质量。一是加强用制度管数。对《隆阳区投资领域统计全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了用制度管数、严守源头数据质量的制度机制。二是严格数据质量核查。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果,国家和省市区共对55个项目进行查询,对7个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一套表”单位开展数据查询304户次,通过线上或实地方式开展数据核查141户次,及时纠正了报数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三是加强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检查。面向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普法,抓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已成全区上下的共识。对33家“一套表”单位开展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统计生态。四是加强问题整改和统计监督。制定了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涉及的4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9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加强统计与巡察、组织等部门的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对552名组织考察干部以及巡察涉及的31个党组织落实统计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如实进行反馈。

5.两手齐抓,推进管党治党任务。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和统计改革发展“两个责任”一起担。一是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抓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六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反馈的3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发力突破年”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力推进模范机关创建,精准发力促进了“两个作用”发挥。三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支持派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任务。四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经济工作宣传,利用手握数据优势,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6.加强统筹,服务全区中心任务。明确责任,统筹推进统计工作与中心任务。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涉及的单位和挂钩职责。落实信访维稳工作,确保重点对象不失管失控。积极参与东河治理,组织干部到板桥西庄参加市区冬春修水利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坚持定期入户走访,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171,271.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31,211.20元,占总收入的99.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060.00元,占总收入的0.7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1,750.42元,下降3.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6,370.42元,下降2.9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5,380.00元,下降38.78%。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经费减少4,499.55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38,976.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510.00元、奖金增加5,522.00元、绩效工资减少2,51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6,042.24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54,705.3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495.6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485.7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866.01元、办公费减少85,413.21元,水费增加607.50元,电费增加2,368.75元,邮电费增加16,000.00元,差旅费减少2,471.50元,劳务费减少9,040.00元,工会经费减少20,940.00元;2.项目支出减少216,832.17元,主要为: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增加228,750.00元、隆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减少114,144.47元、7个专项调查经费减少87,749.22元、各项调查辅调员经费减少256,437.71元;云南省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增加12,749.2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131,211.20元。其中:基本支出4,760,739.40元,占总支出的92.78%;项目支出370,471.80元,占总支出的7.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1,331.72元,下降4.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99.55元,下降0.09%;项目支出减少216,832.17元,下降36.9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经费减少4,499.55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38,976.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510.00元、奖金增加5,522.00元、绩效工资减少2,51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6,042.24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54,705.3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495.6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485.7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866.01元、办公费减少85,413.21元,水费增加607.50元,电费增加2,368.75元,邮电费增加16,000.00元,差旅费减少2,471.50元,劳务费减少9,040.00元,工会经费减少20,940.00元;2.项目支出减少216,832.17元,主要为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增加228,750.00元、隆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减少114,144.47元、7个专项调查经费减少87,749.22元、各项调查辅调员经费减少256,437.71元;云南省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增加12,749.2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60,739.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22,166.50元,占基本支出的92.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8,572.90元,占基本支出的7.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0,471.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129,475.00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专项支出;

2.2024年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专项支出;

3.隆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36,085.28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专项支出;

4.各项调查辅调员经费92,162.29元,主要用于粮食产量调查、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专项支出;

5.2024年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4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工作专项支出;

6.2023年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12,349.23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工作专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1,211.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56,370.42元,下降2.96%,完成年初预算的76.43%。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经费减少4,499.55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38,976.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510.00元、奖金增加5,522.00元、绩效工资减少2,51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6,042.24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54,705.3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495.6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485.7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866.01元、办公费减少85,413.21元,水费增加607.50元,电费增加2,368.75元,邮电费增加16,000.00元,差旅费减少2,471.50元,劳务费减少9,040.00元,工会经费减少20,940.00元;2.项目支出减少216,832.17元,主要为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增加228,750.00元、隆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减少114,144.47元、7个专项调查经费减少87,749.22元、各项调查辅调员经费减少256,437.71元;云南省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增加12,749.2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86,60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9%,完成年初预算的71.4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471,280.48元,日常运转的公用经费336,372.90元,遗属补助21,230.00元,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129,475.00元,2024年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100,000.00元,隆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36,085.28元,各项调查辅调员经费92,162.2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未全部拨付。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7,66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6%,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2,525.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705.34元,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支出8,238.42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200.00元(全部用于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4,186.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74,655.51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6,288.6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8,109.32元,职工工伤保险6,705.37元,2024年大病医疗保险8,42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2,749.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住户调查记账户访户物资支出12,749.2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5,5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66.00元,增长168.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5,52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5.2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66.00元,增长168.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466.00元,增长168.3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66.00元,增长168.3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5,5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466.00元,增长168.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466.00元,增长62.7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是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核查的重要时期,省级多次到我局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因此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云南省统计局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督导检查支出、云南省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督导有关工作、国家事后质量抽查组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云南省统计局开展企业电子台账建设督导工作、云南省统计局开展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调研工作、云南省统计局调研组开展调研工作、云南省统计局开展2024年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572.90元,比上年减少33,927.16元,下降9.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4,473.00元、水费1,655.10元、电费6,585.80元、邮电费16,000.00元、差旅费58,015.00元、工会经费34,044.00元、其他交通费用195,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资产总额290,907.46元,其中,流动资产235,604.79元,固定资产55,302.6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70,311.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