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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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8-1/2023092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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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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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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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统计局主要负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搞好统计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服务水平,使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2负责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国家统计局、云南省统计局、市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业、社会团体等全部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各项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发布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编印普查资料。

4组织实施第一产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行业)的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交通、能源、投资、建筑业、批零住餐、劳动工资、农村住户调查、基本单位、文化产业、服务业、社会、科技、人口、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加强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指导好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及时公布统计信息;定期编印、出版、发行各时期统计历史资料年鉴。

6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调查任务。

7组织实施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统计监测、分析、提供生猪产业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配合上级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上岗资格培训、考试和代省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9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10建立、健全和完善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组织协调和加强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数据库网络,逐步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

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以及各级关于统计工作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纳入集中学习内容,涉及统计工作的重要事项第一时间纳入会议议题研究。区委、区政府领导对涉及统计工作文件作出批示10余次,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了《隆阳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文件通知,对构建大统计格局、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等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段忠华同志亲临城乡一体化调查户等基层统计调查一线调研督导,区委常委、副区长郭绍坤同志到区统计局座谈交流,针对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落实统计调查重要任务、开展统计培训指导、更好发挥统计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提出一系列工作要求。

2.认真落实经济形势统计监测研判职能

区统计局牵头,落实好农业、工业、投资、建筑业、商贸服务业等5个统计协调小组职责,定期召开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协调报表报送、支撑材料提供等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围绕“双十”目标、“大抓项目年”工作部署和7项重点工作任务,协同部门加强对核心指标的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分析支撑GDP增长重点指标运行、研判分析经济形势行业走势、固定资产投资入库、规上限上企业培育等工作,有关数据指标监测和统计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积极主动为稳住经济大盘、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履行好“计分员、监测员、服务员”职责,为区委、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好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各项措施落实提供及时可靠统计信息支撑。

3.认真落实重点调查以及常规统计调查工作

一是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有条不紊推进。区统计局所属地方统计调查队与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持续加强分工协作,市、区统计调查干部联合深入13个乡镇、18个一体户住户调查点开展入户走访4次,对180户调查户进行了入户走访全覆盖,对业务不熟、记账出错率高的调查户开展了现场业务指导,完成了110月份18个调查点月(季)度样本数据的收集和上报,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心指标监测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全区召开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了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班,新抽中的9个乡镇(街道)、14个村(社区)调查样本11月起开始试记账工作,为12114个调查小区(国家样本10个,地方样本4个)新样本正式启用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完成了畜禽调查、产粮大县调查等重点调查任务。完成了110月份20个生猪样本村、697户散养户、83户中小型养殖户、9户大型生猪养殖户月度监测调查和1户大型家禽养殖户的季度监测工作,为全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争取提供数据支撑;完成了110月份全国产粮大县调查任务。完成了15个村45个样方小春粮食作物实割实测和大春粮食作物面积遥感调查,为全区产粮大县以奖代补资金争取提供数据支撑。为12月份9个乡镇15个村的新样本正式启用做好了准备工作。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调查工作,对全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经营主体播种面积和种植模式进行了建档立卡,对复合种植下玉米、大豆的单产水平进行了计算。三是完成110月份各专业常规报表任务。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完成了农业、工业、能源、劳动工资、名录库、投资、房地产、建筑业、商贸、服务业、公民素质调查等20多个常规专业报表任务。

4.加强统计法治工作

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向年初参加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代表发放了统计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口袋书宣传资料。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为专题开展了集中学习。开展了近年来统计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印发了《区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开展了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向广大市民群众发放统计法宣传资料500余份。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和统计基础知识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局分管统计法治的领导为全区中青班干部授课1次。二是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主动支持配合省统计局对隆阳区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各级统计执法监督部门共27个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对987个企业开展了入退库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企业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加大联网直报数据动态监控和即报即审,国家、省、市和区本级共组织对25户规上工业企业、13户限上商贸企业、12户规上服务业、10户建筑业企业、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个房地产项目等“一套表”调查单位开展了数据质量核查,倒逼数据质量不断提升,基层统计更加规范。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共对全区1853名拟推荐考察干部作了统计意见函复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核算统计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工业能源科技统计股、投资建筑业统计股、商贸服务业统计股、人口与社会统计股、统计执法大队、普查和统计信息化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上年度年末行政人员共有23人,本年度年末共有24人,较上年增加1人,为本年7月本单位调入行政人员2人,调出行政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171,483.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60,429.82元,占总收入的98.2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1,053.21元,占总收入的1.8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19,362.30元,增长32.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08,309.09元,增长30.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11,053.21元,纯增。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经费增加1,433,182.07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349,400.00元、津贴补贴增加241,252.00元、奖金增加282,090.33元、绩效工资增加260,08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168,402.7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8,585.9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3,905.52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47,219.952.项目支出减少103,884.32元,主要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减少302,881.41元、7个专项调查经费增加85,691.94元、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增加11,552.15元、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减少84,500.00元、开展全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增加209,200.00元;3.其他收入增加111,053.2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079,833.82元。其中:基本支出4,998,858.88元,占总支出的82.22%;项目支出1,080,974.94元,占总支出的17.7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29,297.75元,增长27.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33,182.07元,增长40.19%;项目支出减少103,884.32元,下降8.7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经费增加1,433,182.07元,政策性调资、晋级晋档、零星调资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349,400.00元、津贴补贴增加241,252.00元、奖金增加282,090.33元、绩效工资增加260,08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168,402.7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8,585.9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3,905.52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47,219.95元;2.项目支出减少103,884.32元,主要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减少302,881.41元、7个专项调查经费增加85,691.94元、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增加11,552.15元、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减少84,500.00元、开展全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增加209,2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98,858.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91,483.51元,占基本支出的91.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7,375.37元,占基本支出的8.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0,974.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 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25,500.00元,主要用于粮食产量调查工作专项支出;2.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52,000.00元,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专项支出;3. 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344,5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专项支出;4. 统计局人员普查经费530,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专项支出;5.统计工作经费36,283.00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的邮电费、接待费等支出;67个专项调查经费85,691.94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统计调查所需的办公费,劳务费;7、云南省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7,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专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60,429.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上年相比增加1,309,893.75元,增长27.57%,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经费增加1,433,182.07元,政策性调资、晋级晋档、零星调资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349,400.00元、津贴补贴增加241,252.00元、奖金增加282,090.33元、绩效工资增加260,08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168,402.7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8,585.9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3,905.52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47,219.95元;2.项目支出减少103,884.32元,主要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减少302,881.41元、7个专项调查经费增加85,691.94元、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增加11,552.15元、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减少84,500.00元、开展全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增加209,2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00,442.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724,472.00元,其中:基本工资1,390,892.00元、津贴补贴1,465,473.00元、奖金416,905.00元、绩效工资451,20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9,746.31元,其中:办公费45,066.37元、差旅费79,012.00元、工会经费52,593.00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209,100.00元、邮电费33,300.00元、培训费13,840.00元、公务接待费2,983.00元、劳务费1,023,851.9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224.00元,全部为生活补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2,812.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退休人员慰问等方面的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500,612.35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3,980.16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6,632.1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00.00元(全部用于退休人员春节慰问)。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0,17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350,175.16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5,147.1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0,733.2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94.7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工作等方面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商品和服务支出7,000.00元,其中:差旅费7,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00元,支出决算为2,9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8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00元,支出决算为2,9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5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60.00元,下降26.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60.00元,下降26.2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云南省统计局开展调研执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971.37元,比上年增加127,815.95元,增长49.1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增加了4,458.59元,工会经费支出增加了42,528.92元,差旅费支出增加了61,369.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了26,55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确保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开支。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办公费45,066.37元、差旅费79,012.00元、工会经费52,593.00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209,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资产总额1,625,872.76元,其中,流动资产202,033.38元,固定资产1,419,279.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56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0,237.5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