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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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8-1-03_F/2018-02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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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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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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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11
隆阳区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关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参考文本)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隆阳区统计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30人(含2人工勤编),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2人工勤编),事业编制7人。内设机构有9个。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统计局属内设机构有9个:办公室、综合社会股、工交投资能源股、贸易服务工资股、统计制度法规股、农业股、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信息管理股、普查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搞好统计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服务水平,使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2)负责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国家统计局、云南省统计局、市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业、社会团体等全部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及各项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发布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编印普查资料。
(4)组织实施第一产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行业)的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交通、能源、投资、建筑业、批零住餐、劳动工资、农村住户调查、基本单位、文化产业、服务业、社会、科技、人口、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加强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指导好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及时公布统计信息;定期编印、出版、发行各时期统计历史资料年鉴。
(6)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调查任务。
(7)组织实施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统计监测、分析、提供生猪产业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配合上级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上岗资格培训、考试和代省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9)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10)建立、健全和完善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组织协调和加强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数据库网络,逐步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统计局部门财务总收入453.35万元,较上年增12.44万元,同比增2.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3.35万元,较上年增12.44万元,同比增2.8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3.35万元,较上年增12.44 万元,同比增2.82%,其中,本年收入453.35万元,较上年增12.44万元,同比增2.82%,上年结转收入45.2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3.35万元,较上年增12.44万元,同比增2.82%,(本级财力453.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3.35万元,较上年增支12.44万元,同比增2.82%,其中:基本支出289.35万元,占总支出的63.82%,项目支出164万元,占总支出的36.18%。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统计信息事物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289.35万元,项目支出 16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289.35万元,较上年减17.56万元,同比减5.7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57.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10%,较上年减37.15万元,同比减12.5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有退休、调出其他单位人员,人员减少,所需经费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29.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4%,较上年增19.44万元,同比增185.4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统发工资中的“公务交通补贴”19.56万元,列在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其他交通费用”,故此类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6%,较上年增0.15万元,同比增10.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遗属补助标准提高,造成此类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64万元,较上年增30万元,其中:
1.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项目经费20万元,较上年增20万元,同比增10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用于保障2018年生猪监测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2018年粮食产量抽样调查项目经费34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3.2018年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50万元,较上年增50万元,同比增10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将要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该项资金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宣传、摸底、培训等工作,保障经济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4.2018年投入产出调查项目经费5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5.2018年统计报表、资料印刷费项目经费15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6.2018年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项目经费40万元,较上年增10万元,同比增33.3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辅调员及记账户补助标准提高且因样本轮换导致培训会议次数增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1万元,增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全国经济普查各级指导、检查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11万元,较上年增1万元,增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级指导、检查增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9.92万元,较上年增19.44万元,同比增(减)185.45%,占基本支出的10.3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统发工资中的“公务交通补贴”19.56万元,列在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其他交通费用”,故此类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