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阳区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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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8-1-04_A/2016-1222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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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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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12-22

关于隆阳区统计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

隆阳区统计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36人,内设机构有9个:办公室、综合社会股、工交投资能源股、贸易服务工资股、统计制度法规股、农业股、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信息管理股、普查中心。

2、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搞好统计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服务水平,使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2)负责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国家统计局、云南省统计局、市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业、社会团体等全部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及各项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发布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编印普查资料。

(4)组织实施第一产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行业)的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交通、能源、投资、建筑业、批零住餐、劳动工资、农村住户调查、基本单位、文化产业、服务业、社会、科技、人口、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加强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指导好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及时公布统计信息;定期编印、出版、发行各时期统计历史资料年鉴。

(6)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调查任务。

(7)组织实施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统计监测、分析、提供生猪产业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配合上级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上岗资格培训、考试和代省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9)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10)建立、健全和完善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组织协调和加强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数据库网络,逐步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统计局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进一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各类考核评比表彰活动,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相促进;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强化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人员等相关基础数据在与上年对接的基础上,采取“存量控制,增量核实”的方式,提高基础信息数据填报质量。项目规划突出重点,做到与全区总体发展相结合,与上级重点工作相结合,与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相结合,减少年度执行中的追加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退休7人;单位共有车辆2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隆阳区统计局预算总收入3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3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9万元(本级财力33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万元,占总支出的52.97%,项目支出174万元,占总支出的47.0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5”支出,主要反映统计业务支出、“20805”支出,主要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5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2%。与上年对比增加39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万元,如农业普查、统计抽样调查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8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财政预算减少。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增加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统计局机关各项统计调查及农业普查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公务接待费开支1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5万元,原因是2016年要开展农业普查,农业普查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的各项检查工作较多,因此接待各级检查产生的费用增加。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