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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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2-092903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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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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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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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隆阳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滇西卫生健康中心。

13.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隆阳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为契机,引导区级医疗卫生资源技术下沉到基层,提升基层机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医改政策与充分主观能动性有机结合,不断将医改工作往纵深方向推进。三是积极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完善药品采购政策,降低药品采购虚高价格。四是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营造良好的医疗生态环境。

2.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严格社区管控。在城区以街道、社区、居民小组为单位,农村以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为单位,实行10户4级联防制度,定人定责,做好人员登记造册、宣传、走访、出入疫情发生地及高中风险地区报告制度,做到网格边界清、流动人员清、常住人员清、实有人员清、责任人员及职责清的“五清”网格管理机制。二是规范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按照《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的通知》要求,确保辖区至少准备1家符合标准、可实施封闭管理、能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同时做好备用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准备。三是严格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严格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规范设置和运行发热门诊,提升监测敏感性,切实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做好医疗应急救治准备。四是严格特殊场所管理。做好监管场所、老年公寓、养老院、精神病院等特殊重点场所的管理,形成内外闭环,不直接交叉流通,相对独立、隔离的内外循环链。五是严格落实常态化监测和管理。强化人群主动监测,做好环境主动监测,做好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强化冷链产品、环境及从业人员检测,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加强采样队、流调队、消杀队人员等专业队伍的复训,落实学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常态化管理。六是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抓紧完善细化人员排查、核酸检测、隔离治疗、信息发布等应急预案,落实落细检测设备、试剂、采样、转运等各项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在5-7天内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做好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

3.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全区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加大艾滋病、肺结核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力度,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双提升”工程,持续抓紧疫情防控,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做好应急准备,是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

4.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一是加快推进隆阳区人民医院异地迁建、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隆阳区疾控中心核心能力提升项目。二是全面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重点科室建设、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以重点专科建设为载体,提升服务能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有较大潜力的中青年人才。三是巩固提升市二院晋级三级综合医院成效,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创等达标工作,集中力量打造优势学科,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

5.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与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紧密结合,对城乡环境、集镇街道、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整治,清除裸露垃圾,消除旱厕,建设洗手设施,开展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强化餐饮服务行业和农贸市场整治,推广健康文明生活习惯等,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所以附件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188,785,520.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785,520.4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8,558,011.35元,下降38.58%,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专项债金额为249,680,000.00元,本年度专项债金额为150,000,0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了99,680,0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8,878,011.35,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调度困难大量资金未拨付,且且今年取消指标账,不采用权责发生制。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206,421,802.48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5,562.85元,占总支出的6.16%;项目支出193,706,239.63元,占总支出的93.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8,674,571.82元,下降27.6%,主要原因分析:专项债项目金额减少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了99,680,0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21,005,428.18元,主要因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增加了17,883,471.56元的新型冠状肺炎应请防控经费支出,应急物资储备增加5,970,300.00元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15,562.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0,606.81元,下降10.56%,主要原因分析:因为本年度发放的津补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915,472.59元;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585,134.22元,主要是2020年此项含有转拨区复审办公室爱国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经费536,862.50元,而本年此项不含此项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88,114.67元,占基本支出的96.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7,448.18元,占基本支出的3.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706,239.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173,965.01元,下降28.4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减少为政府性基金项目,去年收入249,680,000.00元的中央抗疫特别国债医疗卫生项目,今年收入150,000,000.00元区保健院异地迁建项目,此项减少99,680,000.00元;此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8,173,471.56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新冠疫情防控相关项目支出30,628,692.5元。一年来,我们始终扛牢政治责任,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守牢疫情防线。一是随时做好打硬仗准备。强化队伍建设,充实完善全区流调、消杀、疫苗接种等专业队伍。加强设备配置和应急物资储备,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4967.51万元。积极支援瑞丽“抗疫”四批、212人次,圆满完成支援任务,未发生支援人员感染情况。二是核酸检测能力大幅度提升。实施完成了隆阳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双提升”工程,投资2034万元采购两个日检测能力达1.5万管的方舱实验室并通过省级现场验收,全区核酸检测能力极大提升,每日单检达3.9万份。三是持续推进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的要求,全区累计安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187741剂,完成全程第2剂接种792009人,加强免疫接种607693人。四是坚守院感防控底线红线。全区设置发热门诊1个,发热哨点诊室27个,各医疗机构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做好患者的分诊分流,对发热就诊患者完全进行了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管理制度,坚决守住“院内零感染、院感零容忍”底线。

2.爱国卫生运动支出423,934.00元。国家卫生城市通过了国家暗访评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通过了省级评估,积极帮扶怒江州泸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全区实现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覆盖率100%,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抓好卫健部门牵头的“常消毒”、“众参与”,对2960家行业监管公共场所100%开展监督检查,“八类”重点场所卫生质量抽检率100%。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

3.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事务项目支出12,014,936.00元。一是疾病预防控制不断加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国家复审评估,持续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成果,及时、规范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起,全面启动第5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全区感染者发现率达93.6%、治疗率达91.9%、治疗成功率达97.6%。全区共报告传染病18种计4416例,发病率449.9259/十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加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100%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二是健康教育深入开展。全区建成健康促进场所254家,发放宣传材料122万份,更新宣传栏4486版次,开展知识讲座2148场次。全区无烟学校、无烟医疗机构、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均达到100%覆盖。三是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卓有成效。辖区户籍活产数7477人,未发生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3.61‰,再创历史新低,新生儿疾病筛查筛率达98%以上。四是“一老一小”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积极推动医养结合,10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5个。全区共有30个婴幼儿托育机构,婴幼儿托位2641个,完成托育机构备案4个。五是各项奖励扶助政策落实落地,完成计划生育家庭补助审批38271人(户),争取中央和省、市、区财政资金。

4.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完成2021年度投资任务150,000,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隆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急救中心和业务综合楼投入使用积极争取了隆阳区妇幼保健院迁建、扩建项目,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21,802.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33%。与上年对比减少18,878,011.35元,增下降32.74%,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年度采用指标账,不执行权责发生制,且财政资金掉困难难,大量资金未拨付,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度减少。较上年主要减少的为:重大公卫减少1,127,60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减少1,069,02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减少8,196,439.03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627,954.75元,住房公积金减少1,873,760.4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01,95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主要用于原卫生人员行政运行的工资福利支出3,378,66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3,295.99元(办公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1,45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1,423.9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78.02元,抚恤金224,052.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908,08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工资福利支出7,207,141.27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280,946.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11,670.00元,新冠疫情防控支出24,658,392.50元,爱国卫生城市复审项目支出423,934.00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422,32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54,060.64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签约大学生项目支出130,000.00元,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薪酬计划支出15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5,970,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8%。主要用于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设备购买5,970,30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50.00元,完成预算的1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50.00元,完成预算的13.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实际未产生那么多接待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72.00元,下降2.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00元,下降2.6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金额是正常浮动范围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65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考核督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448.1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5,134.22元,下降57.79%,主要原因分析:较上年主要减少的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项,此项上年为转拨区复审办公室爱国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经费536,862.5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34027.54元;

(2)差旅费36,441.64元;

(3)公务接待费536.00元;

(4)劳务费18,600.00元;

(5)工会经费10,893.00元;

(6)其他交通费用326,9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47,523,779.22元,其中,流动资产145,505,944.4元,固定资产2,017,833.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596,063.0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4,681.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7523779.22

145505944.4

2017833.82

2017833.82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4,171.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99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8,180.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26,371.6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4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