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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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2-0929028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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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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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53号)文件,保山市隆阳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责。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在现有的医疗设施基础上,认真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2.继续推进中医医疗服务发展。

3.全面推进口腔治疗业务开展。

4.全面推进展胃镜业务开展。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党的各项教育活动。

6.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报账管理,坚决打击违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9.开展家庭签约服务工作。

10.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11.加强医政、药政管理,定期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规范医疗行为,加强业务学习,增强检查督促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更改,同时施行扣分罚款双重处理。

12.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13.在各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按进度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决算表

1.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3.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第三部分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2,534,535.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78,016.08元,占总收入的38.9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7,656,519.09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61.08%;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21年收入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707,974.43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5,926.8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66,408.88元;工会经费增加9,517.92元;二是事业收入增加1,542,047.63元,其中:医疗收入增加1,542,047.6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1,873,735.70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9,982.28元,占总支出的85.65%;项目支出1,703,753.42元,占总支出的14.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21年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83,977.86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992,108.81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66,408.88元,编外人员劳务费增加963,417.04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501,430.95元,主要为发热哨点诊室经费支出减少150,000.00元,支付乡村医生公卫服务经费减少235,855.8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69,982.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5,408.81元,增长10.73%,主要原人员经费增加275,652.50元,长期资产购置支出减少579,888.78元,药品支出增加1,289,645.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31,885.31元,占基本支出的31.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49,896.97元,占基本支出的64.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3,753.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1,430.95元,下降22.74%,主要为发热哨点诊室经费支出减少150,000.00元,支付乡村医生公卫服务经费减少235,855.84元。项目支出中,乡镇卫生院项目主要用于医技楼及职工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支出6700.00元,全部为建设项目完工审计费;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项目主要用于乡村医生人员支出,支出467,011.82元,全部为劳务费;公共卫生项目主要用于开展辖区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新冠疫情防控,支出1,230,041.60元,分别是办公费47,684.09元,邮电费16,800.00元,维修费730.00元,专用材料费346,815.87元,劳务费807,411.64元,其他交通费7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3,503.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88%。与上年对比减少235,658.25元,下降4.52%,主要原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减少404,680.55元,发热哨点诊室经费支出减少150,000.00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62,054.7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87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73,50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0%。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疫情防控支出,基本乡村医生基本药物补助支出、工会经费支出,遗属人员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5,992,022.20元,其中,流动资产6,128,801.83元,固定资产9,863,220.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44955.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28718.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992,022.20

6,128,801.83

9,863,220.37

5,038,608.75

230,310.32


4,594,301.3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1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