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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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2-092902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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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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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妇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健康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2)开展中医药服务。

(3)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4)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5)转诊服务。

(6)康复服务。

(7)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2)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临床业务收入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数为5,650,213.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7,941.18元,事业收入2,522,271.97元。2021年收入相比2020年收入4,752,439.64元增加了897,773.51元,增长了18.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苗接种量增加,2021年疫苗接种量为119,395针次,其中二类疫苗接种3162针次,新冠疫苗接种110985针次。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我中心共为居民新建健康档案纸质档案29538份,并把纸质居民健康档案完善合格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居民建档率为93.45%,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3.45%,健康档案使用份数7026份,使用率24.15%。

(2)健康教育工作

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隆阳区卫计局及上级部门的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宣教、设置宣传栏的各种方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主要卫生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2021年共发放26种宣传材料33169份;开展卫生咨询宣传活动11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12次;更换宣传栏内容12期;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人数为1003人次。

(3)预防接种工作

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麻类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配备了《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对具备资格的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了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国家免疫规划各种疫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通过接种使个体产生自动或被动免疫力,保护个体和人群不受病原因子的感染和发病。起到消除或消灭所针对的传染病的目的。

(4)0-6岁儿童管理

根据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开展工作,开设儿童保健门诊,为婴幼儿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累计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397人,新生儿家庭访视率93.42%;0-6岁儿童健康管理2918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1.04%。

(5)孕产妇管理

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为孕妇提供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健康管理。为产妇提供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累计早孕建卡548人次,早孕建卡率90.02%;第2-5次产前检查374人次;产后访视377人次;孕产妇健康管理596人,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1.42%。

(6)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根据《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规范》,我中心开展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结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并对所有登记管理的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及空腹血糖测试,并提供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2021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3353人。

(7)慢性病管理工作。

2021年我中心共为18岁及以上人群进行首诊测量血压14756人次;共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1175人,健康管理率41.02%,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1152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98.04%。规范随访高血压患者5749人次,对控制不满意的高血压患者进行分类干预,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2021年辖区共登记管理糖尿病患者273人,健康管理率56.14%,规范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241人,规范管理率88.28%;并为糖尿病患者提供随访1386人次,对控制不满意的糖尿病患者进行分类干预。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8)重性精神病管理。

我院共登记管理并提供随访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为180人,检出率5.56‰,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98.21%。今年共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面对面随访和分类干预计667人次。并对患者进行规范管理,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9)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工作。

2021年登记管理各类传染病24例。传染病报告率100%。对发生的传染病均按要求做好登记、报告和流调、疫点处理等工作。

(10)卫生监督协管规范管理工作。

(11)中医药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2021年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指导2483人次,管理率81.87℅;0-36个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管理人数1026人,管理率94.85℅。

(12)结核病患者管理

按照结核病患者管理规范要求,凡是发现有疑似结核病患者的一律转到专业机构进行归口治疗,病人管理情况:初治涂阳患者6人,初治涂阴病人10人,追踪病人32人,到位人数22人,追踪到位率68.75%。转诊可疑症状者101人,转诊到位率3.12‰。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本单位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5,650,213.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7,941.18元,占总收入的55.3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522,271.97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44.64%;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21年收入相比2020年收入4,752,439.64元增加了897,773.51元,增长了18.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苗接种量增加,2021年疫苗接种量为119395针次,其中二类疫苗接种3162针次,新冠疫苗接种110985针次。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5,727,763.87元。其中:基本支出4,460,589.14元,占总支出的77.88%;项目支出1,267,174.73元,占总支出的22.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21年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119,650.15元,增加了24.30%。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907,746.62元。2.项目支出增加211,903.5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60,589.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7,746.62元,增长25.55%,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9,301.50元,占基本支出的41.01%;办公费75136.58元、手续费20895.10元、水费2712.90元、电费8046.33元、邮电费8885.34元、物业管理费15635.30元、差旅费6160.00元、维修(护)费5800.00元、培训费400.00元、专用材料费1924460.82元、劳务费103500.00元、工会经费5515.67元、车辆运行维护费6798.51元、办公设备购置52541.09元、专用设备购置394800.00元等公用经费2631287.64元,占基本支出的58.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7,174.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1,903.53元,增长20.08%,主要原因分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拨款增加173017.8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增加支出873040.32元,主要用于兑付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卫生院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的编外人员经费、水电费、办公费、材料费等相关费用。

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乡村医生补助)394134.41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基本药物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5,491.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96%。与上年对比增加295,963.54元,增长10.17%,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拨款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资金70,000.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1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35,491.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675,906.44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53.45%;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459,585.46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46.55%。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299,137.09元,其中,流动资产3,275,985.00元,固定资产2,023,152.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35,21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1,128.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299137.09

3275985

2023152.09

346224.91

227053.34

0

1449873.84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46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8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3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表GK09决中“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6,798.51元,该笔费用列支的来源是非税收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接送开展医疗服务中有需要接送的病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