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2-092902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2)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进行指导、培训、考核。
(5)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临床科室重点设置内科、外科、儿科、中医科等,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5)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
(2)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机构设置情况:包含财务室、收费室、药房、库房、门诊部、住院部。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院各项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在区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潞江镇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卫生监督所及各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学习党章党规,发挥广大党员、职工的积极性。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将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紧紧围绕“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减轻群众看病负担”的目标。使2021年卫生院的各项工作在2020年的基础上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具体如下:
1、行政管理
狠抓医德医风、全面提升我院整体形象。在全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医疗服务理念和竞争意识,将医德医风贯穿到实际工作中。
(1)整章建制、科学谋划。为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我院先后制定了医德医风管理规定、行风评比工作方案、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处理办法、各病种的医疗护理常规、各种医疗护理质量管理、急诊急救等几十项规章制度。使我院的行风建设工作得到了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形成了在工作中人人有职责,处处有人抓的良好局面。
(2)以人为本,搞好服务。为改善服务质量,落实承诺服务,我院在辖区各界广泛开展了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活动,设立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卡向社会问卷调查,为使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我们严格按查处制度处理,通过整治,一年来,未接到一起因服务不周而引起群众不满现象;未发现一次因职工私自行医而造成的不良影响,使我院行风有了很大改观,整体形象明显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明显增强,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3)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范畴,狠抓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4)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新时代做好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力度,认真落实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各项任务。强化医院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我院行风建设工作转变,强化医德医风建设。
(5)深化党务、院务公开制度。院党委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卫生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社会普遍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各类事项作为医院党务政务事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狠抓安全生产管理。结合实际学习保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五防”宣传教育并落实防范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各阶段治安形势的特点作时间和人员安排调整,有计划地进行伏击,加大力度和采取有效措施打击不法行为,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医院的安全稳定,营造安全的就医环境。
2、人才队伍建设
2021年我院共有职工44人,在编职工13人,编制外职工15人,乡村医生16人(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了乡管村用,全部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得到落实)。
(1)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提升人才工作水平。提高认识,完善组织。院党政一班人能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实施人才强院和新时期加强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健全制度,夯实基础。完善的人才工作制度是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保证。卫生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的职能,经过认真研究,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人才工作制度,并明确各自的职责:院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医院人才管理职能。由医院院委负责医、护、技人员的进修、培训、参加学术活动、岗位练兵等医疗技术人员提升技术的平台建设。财务科负责安排全院人才工作资金,并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
(3)以人为本,提升素质,注重人才建设举措。我院不惜财力送骨干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我院2021年共派出3名同志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分别是:左自秀进修针灸推拿,齐文洲进修中医科,张荣杏进修中医康复治疗。同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不间断派出相应科室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会议,为我院引进新技术、新经验拓展业务。通过学习新技术,开展新项目,掌握新的诊疗手段,迅速提高诊断水平,从而使自己的技术水平紧跟发展中的医学新形势。
(4)优化环境,强化激励,激发人才工作热情。我们在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过程中,注重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激励、环境上优化,充分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通过政治学习、谈心交流、党课教育、主题活动、典型引路等多种形式,引导各类人才坚定政治信念,明确人生追求,找准价值取向,真正确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一年来我院先后开展学习了“团队凝聚力”、“创建文明卫生院”等活动。
3、基本医疗服务
(1)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合格率100%;认真执行护理常规,基础护理工作无漏洞;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成立组织,落实到位;加强药事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合理用药知识培训;我院全部药品均在云南省医药采购平台点击采购,均为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全年未发生一起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
(2)医药卫生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坚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强化措施,进一步调整收入结构,严格控制药品比例。二是坚决贯彻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
(3)继续推进新农合政策的贯彻落实,新农合政策已深入民心,广大群众非常拥护和支持,为了新农合政策更好的惠及百姓,合理转诊、从严把握住院指征是我们的工作重点。
(4)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扎实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一是加强人事管理、业务培训。二是督促卫生室落实新农合、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完成各项既定工作任务。三是实事求是审核、申报到龄退出村医,确保到龄退出村医能按时享受村医养老补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支出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4,114,357.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5,332.89元,占总收入的36.3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619,024.79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63.66%;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64,261.76元,下降3.84%,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814.99元,减少3.66%,事业收入减少107,446.74元,减少3.94%。(其中包括: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减少收入35,626.56元;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收入128,635.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4,213,224.24元。其中:基本支出3,818,146.2元,占总支出的90.62%;项目支出395,078.04元,占总支出的9.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53,881.12元,下降3.52%,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248,900.28元,下降6.12%,项目支出增加95,019.16元 ,增加31.67%。(其中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支出35,626.56;卫生健康支出减少支出118,254.5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18,14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8,900.28元,下降6.12%,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5,626.56元,下降24.45%;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13,273.72,下降5.4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8,858.08元,占基本支出的29.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89,288.12元,占基本支出的70.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5,078.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019.16元,增长31.67%,主要原因分析卫生健康支出增加95,019.16元,增加31.67%。主要用于兑付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卫生院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的编外人员经费、水电费、办公费、材料费等相关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4,199.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84%。与上年对比增加154,943.73元,增长10.77%,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5,626.56元,下降24.45%,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90,570.29元,增长14.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06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066.0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84,133.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28,858.08元(其中:基本工资435,060.00元;津贴补贴496,286.00元;奖金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000.00元;职业年金40,066.08;绩效工资64,446.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70,263.33元(其中:劳务费66,600.00元;工会经费3,663.3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2021年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全部用其他资金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资产总额8,763,143.05元,其中,流动资产5,199,825.49元,固定资产3,348,462.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4,855.4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7,514.8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02,576.25元,固定资产减少131,605.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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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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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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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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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763,143.05 |
5,199,825.49 |
3,348,462.08 |
2,000,579.02 |
227,154.99 |
1,120,728.07 |
0 |
0 |
214,855.4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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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