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2-092902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妇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2)开展中医药服务。
(3)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4)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5)转诊服务。
(6)康复服务。
(7)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2)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临床业务收入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数为20,411,952.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37,366.91元,事业收入14,174,585.58元。2021年收入相比2020年收入18,764,785.1元增加了1,647,167.39元,增长了8.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学生体检收入。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居民健康档案明确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以户装档案盒,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2021年1月-11月总人口数59225人,建档人数57176人,建档率96.54%。
(2)健康教育工作
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隆阳区卫计局及上级部门的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宣教、设置宣传栏的各种方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主要卫生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2021年共接收印刷材料27种83000份,发放70种5930份,结余33种4610份,覆盖率达50%。共播放36种音像资料,每天播放,每天累计播放不少于3小时,共播放365次;全年共开展了11次公众咨询活动,共计1570人次;中心共有2块宣传栏,全年共更新了24个版面,12期次。
(3)预防接种工作
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麻类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配备了《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对具备资格的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了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国家免疫规划各种疫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通过接种使个体产生自动或被动免疫力,保护个体和人群不受病原因子的感染和发病。起到消除或消灭所针对的传染病的目的。
(4)0-6岁儿童管理
2021年1月—2021年11月有新生儿328人,访视323人,访视率98.47%,在访视的同时做好新生儿护理、喂养等宣传工作。2021年出生低体重为52人,出生低体重发生率为6%。所有低体重儿均列入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并有评分及指导治疗。婴儿死亡为3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4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0.29%。
(5)孕产妇管理
2021年全年活产1338人住院分娩率为100%,产妇总数1311人,居民管理781人,建卡781人,建卡率100%,系统管理率97%,2021年筛查出高危孕妇802人,住院分娩率100%,对筛出的高危孕妇均进行专案管理,并有评分及指导治疗。对于孕产妇管理,村医尽职尽责,对孕产妇进行早孕指导,及时发放《孕产妇保健手册》,2021年发放《儿童保健手册》近1716余本。并做好保健服务,将健康教育贯穿整个孕产期及时解决孕妇思想顾虑,使每个孕妇安全度过孕产期。
(6)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根据《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规范》,我中心对辖区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检查内容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检测及彩超。本年度共建档4009人,完成体检3842人,其中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及健康指导等。
(7)慢性病管理工作。
实行门诊高血压病登记制度,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率达到100%;本院继续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同时按照高血压规范管理要求,对高血压患者进行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和健康体检,填写《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和《健康体检表》。至12月31日止高血压确诊1764人,建档1755人。
2021年中心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同时对糖尿病疾病建立专项档案,确诊糖尿病病787人,建档783人,并对糖尿病患者进行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和健康体检,完成并填写《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和《健康体检表》管理的糖尿病患者。
(8)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
2021年中心辖区登记在册重精患者338例,其中在管283例,不同意社区管理23例;失访患者3例,在管患者中拒绝面访半年及以上的0人,失访患者中不知去向患者3人。既往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7人,现病情较稳定。随访患者中病情不稳定0人,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0人,本月失访患者0人,其中离开本辖区且拒绝告知去向患者0人。永昌街道辖区共涉及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包括永昌、杏花、白塔、红庙、下村、上营,登记在册重精患者233例,死亡23人,其中在管189例。非在管18例,失访患者3例,在管患者中拒绝面访半年及以上的0人。既往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5人 。九隆街道辖区共涉及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包括黉学、九龙、泰龙、永昌,登记在册重精患者106例,其中在管95例,非在管5例,死亡6人,失访患者0例,服药80人,在管患者中拒绝面访半年及以上的0人。既往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2人。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坚持门诊登记和疫情自查制度,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传染病上报、统计。
(10)卫生监督协管规范管理工作。
2021年共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352次。累计巡查学校卫生81次,非法行医和采供血84次,计划生育4次,公共场所149次,生活饮用水20次,职业卫生14次,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达100%。
(11)中医药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2021年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指导3006人次,管理率91.84℅;0-36个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管理人数1076人,管理率77.24℅。
(12)结核病患者管理
2021年新增管理肺结核病人33例,已结束治疗18例。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对疑似肺结核转诊的指标如下: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9例,红庙卫生室:32例,白塔卫生室:20例,下村卫生室:39例,永昌卫生室:14例,上营卫生室:20例,泰龙卫生室:5例,杏花卫生室:27例,簧学卫生室:51例,九龙卫生室:39例,共转诊376例,转诊率达到4.74‰。
2021年共培训乡村医生20余人次。通过强化培训,进一步明确了他们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宣传、发现和管理三大职责,增强了乡村医生的工作能力。坚持以结防机构为龙头,以社区医院为枢纽,以村卫生服务站为基础,上下联动,充分发挥了三级网络的作用。二是抓好综合医院结核病人归口管理关,提高结核病人发现率。明确各相关科室和医务人员职责任务,建立院内结核病人发现、登记和报告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非结核病定点诊治医院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结核病漏报、漏转情况,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报告率、转诊率达100%。三是抓好网络直报关,做好病人的追访工作,追踪率达95%以上,转诊和追踪总体到位率追访机制,对未到位的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利用结核病三级防痨网络进行层层追访。
(13)艾滋病管理
2021年我中心艾滋病检测住院及门诊患者筛查8419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本单位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0,411,952.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37,366.91元,占总收入的30.5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4,174,585.58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69.44%;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21年收入相比2020年收入18,764,785.1元增加了1,647,167.39元,增长了8.78%,主要原因分析为疫苗接种量增加,2021年疫苗接种量为183665针次,其中免疫规划疫苗接种15853针次,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33719针次,新冠疫苗接种134093针次。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20,222,771.69元。其中:基本支出17,224,668.76元,占总支出的85.17%;项目支出2,998,102.93元,占总支出的14.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21年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158,012.62元,下降9.64%。主要原因分析为:基本支出减少3,249,412.5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24,668.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80,669.71元,下降18.5%,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97,401.05元,占基本支出的23.79%;2、办公费652927.59元、手续费3255.00元、水费7836.49元、电费66903.69元、咨询费8000.00元、邮电费16279.49元、物业管理费167780.00元、差旅费13090.00元、维修(护)费1093890.37元、培训费2400.00元、专用材料费8111364.78元、劳务费1643679.90元、委托业务费42300.00元、工会经费14617.75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9759.0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577.66元、办公设备购置333267.00元、专用设备购置778338.9元、无形资产购置50000.00元等公用经费13127267.71元,占基本支出的76.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98,102.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1,399.92元,增长36.4%,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费增加。项目支出中,乡镇卫生院项目主要用于医技楼装修项目,支出445387.22元;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项目主要用于乡村医生人员支出,支出597299.21元,全部为劳务费;公共卫生项目主要用于开展辖区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冠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955416.50元,分别是办公费24460.9元,水费3468.16元,电费27877.22元,邮电费6368.46元,物业管理费14250.00元,差旅费2640.00元,维修费35413.6元,专用材料费245216.7元,劳务费1364260.36元,委托业务费1258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05661.1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14,134.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56%。与上年对比增加413,487.62元,增长6.4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公共卫生服务量增加;二是人员经费增加;三是疫情防控工作量大,隔离酒店、卡点医疗废物量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56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0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79.74%。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38,573.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4,097,401.05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61.72%;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2,541,172.41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38.28%。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社区医院评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5,752,250.88元,其中,流动资产10,845,860.91元,固定资产4,302,05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04,333.1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664.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3,068.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527,407.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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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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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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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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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752250.88 |
10845860.91 |
4302056.8 |
1,298,784.36 |
227,053.34 |
431000 |
2345219.10 |
0 |
0 |
604333.17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3,52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5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6,938.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3,528.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表GK09决中“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9,759.09元,该笔费用列支的来源是非税收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接送开展医疗服务中有需要接送的病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2,632元,主要用于省级社区医院评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