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2-092902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8.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9.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入户随访和健康指导。
10.在上级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1.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进行指导、培训、考核。
1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14.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15.临床科室重点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
16.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17.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18.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19.严格执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
20.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层党建与党风廉政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理论水平,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二是党支部建设,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开展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三是按照乡镇党委安排,每月积极组织党员深入开展组织活动。四是不断探索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抓好党建各项工作落实,为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五是强化廉洁教育,正风肃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其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2.基本医疗工作
一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服务质量,以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医疗机构为目标,积极改善服务态度,落实承诺服务。二是每年选派医护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更新替换医疗设备,在此基础上狠抓医疗质量管理,严格医疗文件书写,门诊日志要求项目齐全,处方书写规范,用药合理,病例书写及时规范,护理记录详实,主任以身作则深入临床查房,积极参加危急症病人抢救。
3.公共卫生工作
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人数35002份,其中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33578份;高血压累计管理人数1863人、糖尿病累计管理人数211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人数196人;65岁及以上老人健康管理人数3477人。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总受益人数1020人,孕产妇早孕建册人数187人,儿童健康管理人数1774人。
4.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严格把控,把疫情防控作为工作开展的重中之重。
5.加强与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紧密联动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2021年“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预算数和支出数,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9,143,417.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1,542.39元,占总收入的50.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511,875.06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49.3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28,474.02元,上升21.66%,主要原因分析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81,949.79元,事业收入增加1,146,524.23元,其中治疗收入增加900,000.00元,药品收入增加1,128,524.3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9,477,742.16元。其中:基本支出7,083,235.09元,占总支出的74.74%;项目支出2,394,507.07元,占总支出的25.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2,679.01元,增长了2.41%,主要原因分析为: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162,329.63元;
2.人员经费,增加支出210,487.37元;
3.工会经费,增加支出8,086.00元;
4.劳务费,减少支出20,211.7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83,235.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11,522.39元,增加6.74%,主要原因分析:1.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了193,377.37元。2.津贴补贴支出增加803,723.00元。3.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了71,652.4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89,748.45元,占基本支出的94.02%;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181,611.58元,占基本支出的6.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0,807.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0,502.19元,增加6.66%,主要原因分析:
1.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61,791.34元
2.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支出增加9,629.19元;
其中,其他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支出增加9,629.19元;其中家庭医生签约经费支出减少79,842.77元;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费增加161,214.72元;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409,902.87元;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减少200,000.00元;
5.其他医疗救助支出减少11,358.72元;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53,61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5,867.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18%。与上年对比增加632,553.15元,增长14.60%,主要原因分析: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32,982.08元;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560,845.60元;
4.公共卫生增加294,772.78元;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8,000.00元;
6.医疗救助减少10,353.60元;
7.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0,61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65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652.45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1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24,214.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70,093.45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55.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1,611.58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7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是事业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资产总额16,342,391.26元,其中,流动资产11,634,244.31元,固定资产4,708,146.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26,837.37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368,66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6342391.26 | 11634244.31 | 4708146.95 | 4377080.62 | 267000.00 | 0.00 | 64066.33 | 0.00 | 0.00 | 0.00 | 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9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4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卫生院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故公开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