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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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2-092901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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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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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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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妇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2)开展中医药服务。

(3)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4)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5)转诊服务。

(6)康复服务。

(7)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2)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医疗业务工作

(1)1—12月份医疗收入3,587,779.62元,其中业务收入1,340,000.00元,药品收入2,247,779.62元,门、急诊52285人次,共收治住院病人499人次,出院病人治愈率98%,危急重抢救成功率99%。

(2)工作质量

医疗责任事故发生率为0;医院感染率为0;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为100%;床位使用率为95%;处方书写合格率为98%;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为98%;入出院诊断符合率为96%;治愈好转率为98%;常规器械灭菌合格率为100%;一人一针一管一带执行率为100%;急救物品、药品齐全,完好率96%;完善手术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的规范管理、无菌注射执行率100%;加强器械设备管理,器械设备完好率100%;使用率100%。积极开展中医中药适宜技术工作。

(3)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是统一药品目录,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补充药品,二是统一网上采购配送,全部实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集中配送。社区卫生回归了公益性,以零差率销售为突破口的综合改革,从体制机制上切断了卫生机构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联系,遏制了医务人员开大处方、开高价药、滥用抗生素的现象,促进了药物的合理使用,医疗服务行为也进一步规范。

(4)医疗质量严抓管理

促进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实行首诊负责制,完善各种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多发病常见病的诊治工作,与上级医院沟通,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保证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

(5)中医工作

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中医科,包括中医科门诊、住院部、护士站、中药房、中医理疗服务区、煎药室等,能开展七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房共有中药饮片340种,中成药231种。

(6)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

以康复理疗为重点,完善中医特色科室建设,康复理疗科主要采用针灸、艾灸、推拿、火罐、穴位药贴、刮痧、牵引、泥疗、中药外敷、中药熏洗等中医传统治疗方法,结合多功能五行治疗仪的经络疏通,对脑血管疾病及其后遗症、颈椎病、腰椎病、骨性关节炎、盆腔炎、重症感冒等病症收到较好的临床效果,得到了患者的一致好评。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隆阳区羊邑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公共卫生工作

(1)计划免疫工作

2021年我中心实行单月冷链运转和接种,保证了辖区内适龄儿童享受到免疫服务,通过每月的冷链运转,各接种点均能按照计划免疫管理规范,严格管理,所进疫苗均有进出记录,疫苗存放正确,冰箱湿度记录规范,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进行预防接种达到100%,使用自毁型注射器进行乙肝疫苗接种的达到100%,使用的医用垃圾均能按要求进行销毁处理,并按要求进行登记。2021年1-12月份:卡介苗接种0剂次,乙肝接种271剂次,脊灰接种684剂次,百白破接种673剂次,麻腮风接种389剂次,A群接种423剂次,A+C接种477剂次,甲肝接种240剂次,乙脑接种434剂次,白破接种234剂次。

同时开展对辖区新生入托入学进行查验工作,掌握我辖区学校、托幼机构的基本情况。

(2)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登记上报老年人2088人,完成老年人中医指导1468人次,老年人体检人数1469人,健康管理率70%。

(3)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

①高血压患者管理:截至2021年12月底,高血压患者建档1268人,随访6982人次,门诊首诊测血压15713人,规范管理1232人,规范管理率为97﹪,血压基本控制满意557人,达标率44%。

②糖尿病患者管理:截至2021年12月底,糖尿病患者建档267人,随访1489人次,体检267人,体检率100﹪,患者规范管理260人,规范管理率为97﹪,血糖控制满意157人,控制满意率为59%。

③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截至2021年12月底,重性精神病总建144人,随访次数561次,一般体格检查人数85人,体检率59﹪,辅助检查人数56人,体检率39%,患者规范管理人数139人,规范管理率为97%,免费服药99人,服药率共计为69%。

(4)死因、肿瘤、结核工作

①死因监测:报告死亡人数为161例。

②肿瘤:登记报告25例,随访了110人次。

③结核病管理,结核转诊到位63人,规范化管理2人,随访2人,结案1人。

(5)健康教育工作

2021年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健康教育讲座12期,参加讲座人数约505人;开展咨询活动9次,接受咨询约1050人;播放音像资料累计时长1489.33小时;宣传栏更新12期;完成个体化健康教育1005人;发放宣传资料5894份。

(6)传染病管理工作

2021年我卫生服务中心共计上报传染疾病34例。

(7)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2021年卫生服务中心共为辖区居民建立纸质居民健康档案22950份纸质居民健康档案已按有关要求,电子健康档案22949份按片区分开,加强管理。

(8)孕产妇、儿童管理工作

2021年孕产妇保健管理166人,系统管理132人,0-6岁儿童保健管理1489人,系统管理1335人。免费孕前优生检查100对。两癌筛查宫颈癌909人,乳腺癌973人。

(9)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

卫生服务中心有3名兼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6名卫生计生协管信息员、10名学校义务协管员。

2021年按照隆阳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所的安排,我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协管工作巡查对象有:学校10家,二次供水3家,简易自来水供水点0家,公共场所有24家,医疗机构9家。

建立协管对象一户一档,全年巡查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采供血、公共卫生场所。同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

(10)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

对辖区医务人员开展职业暴露相关知识培训1次。辖区暗娼摸底调查工作1次。

(11)地方病防治工作

全年开展麻风病宣传教育7次,线访调查0次(疫情影响)。疟疾血检49人,4.26宣传教育活动7次。碘病日宣传活动7次。

(12)健康扶贫工作

卫生服务中心以发放宣传单、粘贴健康扶贫宣传标语等措施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扶贫工作宣传。卫生服务中心开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挂号窗口、一站式结算窗口、残疾人及特殊人群一站式结算窗口、家庭医生签约绿色通道、分级诊疗绿色通道等以保证贫困人员能够立即就医、根据保山市医保相关政策进行减免及结算。辖区81户32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患病人员100%签约,100%服务。

(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卫生服务中心管辖居民23036人,家庭医生签约1676人(含流动人口),其中高血压1205人,糖尿病246人,重性精神病86人,65岁以上老年人909人,计划生育特贫困4人,残疾人83人,肺结核2人,0—6岁儿童30人,同时进行分级诊疗,对病情危重的人员及时转至上级医院进行就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本单位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334,602.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6,823.03元,占总收入的43.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587,779.6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6.6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1,231.27元,下降0.96%,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231.27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7,591.63元;本年事业收入减少178,822.90元。人员经费增加,事业收入减少,药品收入增加,非税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538,291.61元。其中:基本支出5,305,091.36元,占总支出的81.14%;项目支出1,233,200.25元,占总支出的18.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960,300.77元,增长75.8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支出增加2,091,748.72元,基本支出增加1,717,589.35元,主要为: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52,575.18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565,023.17元。项目支出增加374,150.37元,主要为: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增加374,150.37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05,091.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7,598.35元,增长47.8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152,575.18元;日常公用经费增1,565,023.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40,467.74元,占基本支出的30.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64,623.62元,占基本支出的69.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3,200.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4,150.37元,增长43.55%,主要原因分析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含村医保险增加213,487.89元;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减49,488.81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特岗补助增加9,300.00元;年初结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增加150,000.00元。项目支出中,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目主要用于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工资支出,支出10,500.00元;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项目主要用于乡村医生人员支出,支出267,176.85元,全部为劳务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用于开展辖区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805,523.40元,分别是办公费7,770.90元,差旅费10,250.00元,专用材料费1,800.00元,劳务费756,829.50元,其他交通费用28,873.00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目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及哨点门诊建设支出,支出150,000.00元,分别是劳务费38,394.05元,基础设施建设111605.9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0,511.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13%。与上年对比增加321,280.59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上年结转的203,688.96元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7,591.63元。基本支出增加150,819.18元,项目经费增加1,233,200.2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003.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003.2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46,508.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516,464.50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310,044.2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2,413,676.02元,其中,流动资产4,853,389.37元,固定资产7,560,286.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67,864.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4,353.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413,676.02

4,853,389.37

7,560,286.65

3,708,981.01

5,906.25

0

3,845,399.3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