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2-092901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妇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在上级卫生健康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开展中医药服务。
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转诊服务。
康复服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医院管理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院务会、药事领导小组、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职能,增加了医院管理的透明度,严格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每季度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以及居民医保工作,及时上报督导情况。
严格执行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制度,确保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我院制定并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强化财务监督,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杜绝乱收费现象。认真落实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药品采购、财务收支等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全年无坐收坐支现象和私收费,私分收入现象发生。合理安排人员岗位,无私招乱聘现象和停薪留职行为。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2.以党建带院建,以服务促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建强卫生院党支部,配强班子队伍,加强党员管理,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引领医疗卫生健康工作。一是建设规范化党支部。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扎实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围绕筑牢支部堡垒、建强班子队伍、规范支部活动、完善相关制度、打造服务阵地、探索深度融合等方面,持续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提升组织力,运用好“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的推广使用,加强智慧党建建设,先后荣获“云南省委组织部规范化建设党支部”“保山市委组织部规范化建设党支部”“保山市委组织部第一届十强支部”等荣誉称号。二是抓班子、强核心,把好方向。坚持书记、院长一肩挑,明确支委班子职责分工,健全完善理论学习制度,班子带头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带头参加志愿服务、主题党日等活动,形成班子成员党性强、业务强、冲在前的格局。三是带队伍、树形象,立好标杆。提出“支部是堡垒、党员当标杆”口号,以“公开承诺亮身份,创先争优建佳绩”为主题,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党员评、群众评、领导评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推广网上党员日活动,创新党员活动,走进善洲林场、松山战场、国殇墓园,开放党员活动形式,使党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职工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四是建机制、严管理、正好风气。制定卫生院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和谈心谈话制度,医生护士签订“拒收红包承诺单”,加强对医生护士的监督和纪律约束,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弘扬社会正气,深化干部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生态环境。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我院党支部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迅速启动,抓早抓细,全面布防,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联防联控,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计划免疫
2021年1至11月共开展了11次冷链运转工作,2021年1至10月出生数283人,出生儿童均已建卡建证,建卡及时率100%。十种免疫规划疫苗因疫情原因部分儿童未接种疫苗,所以接种率均未达到95%。加强冷链管理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工作。
(2)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监测
AFP、新破主动监测、为进一步搞好AFP监测的灵敏度,2020年开展了对AFP主动监测报告工作,监测报告率“零”报告率100%,1-11月报告无AFP病例。
麻疹主动监测:2021年1-11月本地报告0例疑似麻疹。
(3)传染病防治
1月—11月共上报传染病60例:手足口6例,发病率10.13/10万,无病原学结果4例,发病率6.75/10万,乙肝12例,发病率20.26/10万,恙虫病11例,发病率18.57/10万,水痘20例,发病率33.76/10万,流行性腮腺炎3例,发病率5.06/10万;丙肝2例,发病率3.37/10万。传染病报告卡有登记、无漏报,上报及时,报告卡填写完整规范,无逻辑错误。
(4)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慢病、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明确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以户装档案盒,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2021年1月-11月总人口数59225人,建档人数57176人,建档率96.54%。
每季度下村开展慢病患者访视,高血压随访5905人次,糖尿病随访1199人次,重精随访889人次,村卫生室和卫生院门诊开展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76116人次。
目标人群 | 建档人数(人) | 体检人数(人) | 管理人数(人) | 管理率(%) | 健康管理率(%) | 病情控制率(%) |
老年人 | 4,242 | 3346 | 4,242 | 100% | 78.87% | — |
高血压 | 2,194 | 1466 | 2,194 | 100% | 66.72% | 69.50% |
糖尿病 | 452 | 306 | 452 | 100% | 67.69% | 53.80% |
重精 | 313 | 221 | 303 | 96.81% | 70.60% | 92.97% |
(5)健康教育
成立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2021年1至11月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50,350份;更换宣传栏175期。在走廊配置了电视、DVD定期播放健康教育影响资料,影像资料播放:9,863小时。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9次,1400人次;开展知识讲座:88期,3387人次;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11,224人次。
(6)儿童保健:2021年1月—2021年11月有新生儿328人,访视323人,访视率98.47%,在访视的同时做好新生儿护理、喂养等宣传工作,全乡有7岁以下儿童3,544人,保健覆盖2,593人,保健覆盖率75.05%;有5岁以下儿童1706人;有3岁以下儿童1,190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69.32%。5岁以下儿童死亡0人,死亡率0‰,婴儿死亡0人,死亡率0‰。2021年儿童血红蛋白检测2,672人,检测率75.39%。
(7)孕产妇保健工作:全乡2021年1月—2021年11月有产妇327人,孕产妇保健建册327人,保健覆盖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261人,系统管理率79.81%;早孕建册289人,早孕建册率88.37%,住院分娩327人,无家中分娩人数,住院分娩率100%;新法接生327人,其中有1家双胞胎,无抱养,新法接生率100%;其中高危产妇236人,全部住院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率72.17%;住院分娩率100%;产妇产后访视324人,访视率99.08%;在辛街乡中心卫生院住院分娩1人,剖宫产有0人。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工作,1-11月份做孕产妇HIV筛查、乙肝五项筛查、梅毒筛查均为374人,梅毒病毒0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有1人,完成指标任务的93.5%。2021年宫颈癌及乳腺癌筛查工作中,宫颈癌筛查实际完成数0人,宫颈癌0人,异常0人,乳腺癌筛查实际完成数0人,乳腺癌筛查异常0人,超额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2021年无宫颈癌筛查项目)
(8)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
我院开通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绿色就医通道,享受挂号、缴费、化验、取药、住院等优先政策,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且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可享受及时的医疗救助,并及时向乡党委帮扶领导汇报,提出补助申请;在辖区内住院分娩的孕产妇给予免费接送等优惠政策。
(9)项目工作
结核病项目:开展了“1月—11月”结核病防治日公众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75份,2021年1月—11月管理结核病人15人,治疗病人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全程跟踪调查访视督导服药,肺结核管理率达100%。
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项目:上级下达任务数250对,1月—11月完成数250对,叶酸片任务数500人,发放366人(乡级发放301人,区级发放65人)。药具已下发各村,由卫生室妇保医生发放。
4.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根据《隆阳区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和《隆阳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设有中医诊室、中医熏蒸室等5室,配备有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等专业设备10套以及118种中成药和328种中药饮片。我院一直以来大力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为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开展“师徒手牵手”、专家传帮带、下沉一级服务等活动,2020年我院张丽丽医师被李继光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定为重点指导乡镇卫生院人员;2015年至今乡村医生到隆阳区参加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23人,提高乡村医生中医药服务能力。
2021年1月-11月,我院近几年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大力发展中医药卫生事业,1月-11月中医门诊人次3,270人,住院人次363人次,业务收入约100.65万左右;2021年老年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2,994人,完成率66.56%;0至36月龄儿童开展中医药服务709人,完成率76.98%。
5.家庭签约服务
2021年我院组织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7个,从3月开始,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全乡15个行政村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截至目前,签约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重性精神障碍、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因病致贫、返贫患病人员、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人群,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共签约了1,124户1,771人,非卡户签了2,693户3,337人,签约率达8.62%。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2,854人,签约率达68.29%;高血压2,172人,签约率达100%;糖尿病419人,签约率达100%;严重障碍精神病人292人,签约率达100%;孕产妇10人,签约率达6.71%;0至6岁儿童470人,签约率达15.27%;计划生育特殊家庭18人,签约率达100%;结核患者15人,签约率100%,并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服务一人,截至目前,我院已完成签约居民随访4次,并且为签约人群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相应健康知识和扶贫政策做宣传。
6.基本医疗服务
我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制定了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各项操作,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针对人事、财务、后勤、会议、学习、考勤、统计、医德医风等方面制订了奖惩管理制度;健全了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的原则,优化医疗流程,推出各项便民措施方便病人就医。加强职工的学习培训,业务技能考核,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服务技巧,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激发职工主人翁精神,团结协作,各项事务落实到人,保障医院工作秩序有条不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2021年1至11月业务收入616.43万元;门诊病人57,315人次,住院1,687人次;2021年1月至11月公共卫生收入37.55万元,支出37.55万元。
7.健康扶贫工作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
组织安排人员入户和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宣传相应医保政策,并积极配合村委会收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定额补助180元。
(2)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倾斜政策。
组织安排人员入户和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宣传健康扶贫、分级诊疗、医保等政策,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员按要求规范转诊转院,科学规范就医,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员住院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报销后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
(3)继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
1.我院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员在我院住院不缴纳押金,出院时只结清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2.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和教育,强化各科室配合,杜绝因人为原因收取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员住院押金。
(4)巩固提升区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
我院核定床位70张,实际开放床位70张,建筑面积3,508㎡,设置内(儿)科、中医科、门急诊室、药房等22个科室。我院有全科医师17人(其中卫生院全科医师12人,乡村全科5人),执业医师20人(其中包括主治医师6人),执业助理医师14人。按照健康扶贫标准要求建设村卫生室,全乡16所村卫生室建筑面积均在100㎡以上,均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配置有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15个行政村配备乡村医生48名,100%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其中5人已获得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我院将继续按照《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和医疗机构“三个一”、医疗技术人员“三条线”、医疗服务能力“三合格”工作标准,对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动态监测,严格落实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查缺补漏,再整改、再规范,不断提升脱贫质量。
(5)加强村卫生室药物配备。
辖区内15个行政村16所村卫生室药品已按照不低于80种药品进行配备,辖区内各村卫生室已配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常用药品,均设置近效期药品专柜及近效期药品和过期药品销毁(处理)台账,杜绝出现过期药品,确保村卫室能满足群众慢性、常见病用药的需求。
我院组织对乡村医生进行规范化诊疗、合理用药的培训指导,并不定期对各村卫生室进行规范化诊疗和合理用药督导,即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也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6)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2021年选派业务骨干至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进修学习,分别为:麻醉科1人、心电图室1人、急诊科1人、普外科1人、胃肠肛肠外科2人、信息管理系统1人、中医康复科1人、耳鼻咽喉科1人。2021年,我院网络培训98人,继续医学教育培训98人,区内进修9人次,举办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专家院内专题讲座培训7次,通过多种培训方式,我们相继培养了一批精干高效的管理人才和适应我院发展的职业素养高,技术水平高的人才队伍。
(7)继续全面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我院在辖区内通过周密排查核实,及时收集和录入各渠道来源的大病患者信息,准确掌握底数,跟踪救治,防止漏诊、漏治,做到“因治尽治”、账实相符。健康扶贫办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并配合上级医院实行一人一档一方案归档,切实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解决看病问题。
2021年1-7月份辛街乡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54人,其中老年性白内障救治8人、重性精神病救治6人、直肠癌救治3人、结肠癌救治1人、食道癌救治1人、卵巢癌救治1人、慢性塞性肺气肿10人、脑卒中21人、耐药肺结核救治1人、尿毒症救治2人。
8.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随着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隆阳区健康扶贫政策,优惠的政策吸引越来越多的患者前来就医。我院医保领导小组能严格把好住院关口,杜绝轻病住院、人情住院、挂住院、该出院的不出院等弄虚作假现象。坚决杜绝滥用药、滥检查、乱开大处方现象。同时,卫生院也加强对卫生室的督查力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9.乡村一体化管理
我院继续巩固乡村一体化成果,严格乡村医生考勤制度,更好的控制了对乡村医生的脱岗、旷工问题;全面实施药品网上采购,由专人负责网上采购,进一步落实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院2021年药品网上采购率已达100%;根据《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保卫健发[2019]28号)文件精神,为实现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乡级稳、村级活、上下联、一体化”的工作目标,我院水眼村卫生室、杜家村卫生室实施乡管村用,进一步拓宽乡村医生的发展。我院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村卫生室各项工作,随机入户调查群众满意度。通过不断地改进管理方式方法,加强了对村卫生室工作的管理,提升了村卫生室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0.卫生监督管理
2021年共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352次。累计巡查学校卫生81次,非法行医和采供血84次,计划生育4次,公共场所149次,生活饮用水20次,职业卫生14次,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达100%。
11.优质服务基层行暨等级医院创建工作
为加强医疗服务,提升医疗质量管理,使医疗服务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从而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在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上需求,为更好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我院根据《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版)》《2021优质服务基层行乡镇卫生院现场一致性评价工作手册》《2021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现场一致性评价条款遴选说明》等文件精神,我院在上级组织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全院干部职工几百个日日夜夜的努力,医院环境得到优化,基础设施逐渐完善,人员结构渐趋合理,各项规章制度日臻健全,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进了医院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医患矛盾大为减少,病人满意度逐年提升,医生责任心、医疗质量、管理意识等都明显增强,形成了服务、质量、效益、管理一起抓的良好局面,树立了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了医院的发展。2021年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12.医共体、医联体工作
为全面深化保山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和《隆阳区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精神要求,以保山市二院为牵头单位,我院为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合理利用我区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医共体牵头单位与基层医疗机构紧密合作,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模式,以诊疗服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双向转诊、健康信息的医疗业务的统筹管理为重点,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工作重心下沉,促进一级、二级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一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区域内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纵深发展,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已完成腹腔镜手术3台,骨科手术6台;2021年保山市城市医联体建设的推广,对我院进行业务培训指导,让病人不出乡镇便享受二甲医院和三甲医院的技术服务,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13.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1)我院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将每周五定为“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日”,我院组织各个科室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各科室人员分工合理,对各自区域内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等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办公场所等及周边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清爽。
(2)严防院内感染,对各类器具消毒到位,达到无菌操作,各种设备保持干净整洁;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倡导“口罩文明”。
(3)公共厕所建设“三有三无”符合要求;在公共场所设置洗手设施或洗手池,配备洗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广泛宣传“七步洗手法”,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勤洗手。
(4)我院医疗废物按要求分类处理,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协议,我院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医疗废物中心统一处理,每个环节都有交接登记,通过采取措施,确保医院所产生的垃圾无外流现象,有效保护了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安全。
(5)倡导文明就餐,食堂全面推行“分餐分食,公勺公筷”。 开展“无烟场所”创建,在卫生院设置了吸烟区,促进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6)加强宣传,普及健康知识。
通过医院大屏幕定时播放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进行宣传。向辖区村卫生室发放宣传布标,并悬挂显眼处进行宣传。利用赶集日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在洗手设施处广泛宣传“七步洗手法”,倡导群众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勤于洗手;宣传文明健康饮食,少食腌肉腌菜等腌制食品,号召居民养成文明健康饮食习惯,不断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
14.疫情防控工作
(1)领导重视,狠抓落实。为切实做好全乡的疫情防控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召开职工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文件以及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并狠抓落实,同时督促辖区卫生室规范开展诊疗活动,配合各级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多元化培训,达到疫情防控培训全覆盖。通过网络培训、上级部门组织、卫生院院内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人员疫情防控业务知识培训,加强院感防控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截至11月共计组织院感培训14次,穿脱防护服以及采样培训5次。
(3)强化院感管理,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我院成立了三级网格感控组织结构,一级: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院长负总责,二级:护理部配合分管领导具体抓、三级: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具体落实;每周对院感工作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手卫生管理,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各类医疗物品按规范摆放整齐,严格分开无菌、非无菌物品,并标记清晰。对一次性无菌物品集中定点、分类存放,遵守消毒、无菌物品使用的有效期。
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认真落实先清洁后消毒的基本要求,加强对诊室及物品卫生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同时对发热、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过的物品进行终末消毒,严防院内交叉感染。
各科室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包装,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规范包装、专区暂存、专人负责等措施,规范全流程管理,严防医疗废物外流。我院医疗废物定期由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回收,做好交接登记记录,污水处理站由专职人员管理、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4)合理布局,规范设置,规范管理。
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发热哨点诊室。根据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及管理方案(试行)要求,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前哨”作用,提升基层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能力,我院按照“可设尽设、布局合理、条件合格、工作规范”原则积极规划建设发热哨点门诊。
加强住院病区管理。在住院部一楼设置缓冲病房,建立院内住院患者发热排查研判和日报制度,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管理。
(5)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在现有储备的情况下参考既往使用量,按完全保障医院两个月使用量为前提,加强防疫物资采购。
(6)我院积极配合乡指挥部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应急工作,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对公共场所以及人群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截至目前我院已完成本乡全员核酸检测任务2次,院内共进行核酸采样13838人次,公共场所核酸采样酒店4家,网吧1家,学校27家,共计72次;冷链食品核酸采样送检26家,水果市场74家,共计921次,从事冷链工作人员采样202人次;环境核酸采样抽检176次。
(7)全面配合辛街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全程参与排查摸底,与乡镇、村(社区)和派出所共同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动向掌握等工作。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和疫情报告制度,防疫人员到岗、到位、到点,共同配合,确保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8)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共筑免疫安全屏障。院党支部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组织全体党员投入到疫苗接种工作中。党员们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抗疫护航,对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推广全民接种疫苗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截至11月30日新冠疫苗累计接种71893剂次,其中第一针35169剂次、第二针35360剂次、加强针1364剂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无数据。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年初结转743,510.40元,收入合计9,597,836.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47,459.33元,占总收入的69.2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590,377.62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30.74%;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29,534.93元,增长12.02%,主要原因分析:
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减少100,000.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337,017.76元;
3.死亡抚恤金减少193,510.40元;
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减少300,000.00元;
5.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减少150,000.00元;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增加509,552.53元;
7.人员经费增加690,886.51元;
8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增加100,000.00元
9.事业收入增加812,481.6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2021年度支出合计10,341,347.35元。其中:基本支出7,427,326.53元,占总支出的71.82%;项目支出2,914,020.82元,占总支出的28.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516,555.73元,增长32.16%,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增加100,000.00元;
2.死亡抚恤金增加193,510.40元;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增加300,000.00元;
4.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增加150,000.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337,017.76元;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增加509,552.53元;
7.人员经费增加690,886.51元;
8.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增加100,000.00元;
9.事业收入增加812,481.66元;
10.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乡村医生补助)减少12,6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7,427,326.5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3,760.81元,增长22.29%,主要原因分析:
1.死亡抚恤金增加193,510.4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337,017.76元;
3.人员经费增加690,886.51元;
4.事业收入增加812,481.66元。
5.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乡村医生补助)减少12,6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52,725.00元,占基本支出的54.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74,601.53元,占基本支出的45.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14,020.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2,794.92元,增长66.40%,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增加100,000.00元;主要用于“十强支部”党建工作及宣传经费。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增加3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购买支出。
3.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增加15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购买支出。
4.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增加1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医药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增加509,552.53元,主要用于兑付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十强支部”党建工作及宣传经费。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购买支出。
3.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购买支出。
4.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医药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增加支出170,0373.56元,主要用于兑付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卫生院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的编外人员经费、水电费、办公费、材料费等相关费用。
6.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乡村医生补助)563,647.26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基本药物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90,969.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47%。与上年对比增加170,4074.07元,增长29.96%,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增加100,000.00元;
2.死亡抚恤金增加193,510.40元;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增加300,000.00元;
4.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增加150,000.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337,017.76元;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增加509,552.53元;
7.人员经费增加690,886.51元;
8.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增加100,000.00元;
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乡村医生补助)减少12,6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3,51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000.00元,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支出193,510.40,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1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67,459.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3922,725.00元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55.50%;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3,112,270.65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44.04%;遗属补助支出32,463.68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0.4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XX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XX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为零主要原因非税收入未上缴完,财政未下达预算指标。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公开空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非税收入未上缴完,财政未下达预算指标。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公开空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公开空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公开空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8,849,544.68元,其中,流动资产5,297,922.02元,固定资产7,198,882.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309,783.77元,无形资产2,042,956.3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64,92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652,918.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1,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7项,账面原值950,447.7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8,849,544.68 | 5,297,922.02 | 7,198,882.52 | 1,983,964.41 | 258,000.00 | 0 | 4,956,918.11 | 0 | 4,309,783.77 | 2,042,956.37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1,613.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5,2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6,408.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2,813.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0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无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无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没有项目资金支出,故无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末财务基本收支为0.00,转入50%事业基金0.00元、提取5%职工福利基金0.00元、提取45%职工奖励金0.00元。
本单位2021年无项目资金结余。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