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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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2-0929017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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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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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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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8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2019〕5号)精神,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深入推进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对辖区内一般卫生院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院在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及西邑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本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人为本”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强化基础、全面发展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做好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机构管理各项工作,重视和强化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完善措施,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向上的医院文化,大力提升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公共卫生服务和机构管理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着规范化、精细化推进。

一、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中心卫生院位于隆阳区西邑乡永信街,是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联合单位,占地面积8700多个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357.81平方米,总资产1284万元。编制床位99张,实际开发99张;现有职工101人,其中在编30人(高级2人、中职1人、初职26人、中级工1人),编外71人;辖区内乡村医生71人。配备德国西门子全数字多普勒超声诊断仪、DR全数字X射影系统、迪瑞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迈瑞全自动血球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微量元素分析仪、显微镜、洗胃机、24小时动态心电图仪、24小时动态血压仪、飞利浦金科威电子阴道镜、射频治疗仪、臭氧治疗仪、麻醉呼吸机、中频治疗仪、中药煎药机,电针治疗仪等医疗设备。

二、医疗业务工作

1、收入情况

2021年医疗收入8,487,101.77元,其中治疗收入1,741,608.00元,药品收入6,745,493.77元。门、急诊86731人次,出院病人2942人次,平均住院天数约6.4天。医疗责任事故发生率为0,医院感染率为0,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为100%,床位使用率为51.64%。

2、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我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是统一药品目录,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补充药品,二是统一网上采购配送,全部实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集中配送。从体制机制上切断了卫生机构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联系,遏制了医务人员开大处方、开高价药、滥用抗生素的现象,促进了药物的合理使用,医疗服务行为也进一步规范。

3、医疗质量严抓管理

促进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实行首诊负责制,完善各种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多发病常见病的诊治工作,与上级医院沟通,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保证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按照《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建立健全业务学习制度和考核制度,全面实施人才战略,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素质,熟练掌握全科业务理论技术,定期和不定期安排职工外出进修学习、组织全员培训、团队急救演练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等活动,培养出一支精干的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业务全面、善于协作的卫生服务人才队伍。

6、为了全面提高我院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满足广大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服务质量,按照云南省卫健委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积极创建等级医院。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一)计划免疫工作

2021年1至12月共开展了9次冷链运转工作,2021年1至12月出生数381人,出生儿童均已建卡建证,建卡及时率100%。十种免疫规划疫苗因疫情原因部分儿童未接种疫苗,所以接种率均达到95%。加强冷链管理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工作。

(二)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监测

(1)AFP、新破主动监测、为进一步搞好AFP监测的灵敏度,2021年开展了对AFP主动监测报告工作,监测报告率“零”报告率100%,1-12月报告无AFP病例。

(2)麻疹主动监测:2021年1-12月本地报告13例疑似麻疹。

(三)传染病防治

1月—12月共上报传染病60例:手足口6例,发病率10.13/10万,无病原学结果4例,发病率6.75/10万,乙肝12例,发病率20.26/10万,恙虫病11例,发病率18.57/10万,水痘20例,发病率33.76/10万,流行性腮腺炎3例,发病率5.06/10万;丙肝2例,发病率3.37/10万。传染病报告卡有登记、无漏报,上报及时,报告卡填写完整规范,无逻辑错误。

(四)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慢病、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明确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以户装档案盒,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2021年1月-12月总人口数54386人,建档人数54371人,建档率99.97%。

全年开展慢病患者访视,高血压随访12899人次,糖尿病随访2479人次,重精随访1454人次,村卫生室和卫生院门诊开展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76446人次。

目标人群

建档人数(人)

体检人数(人)

管理人数(人)

管理率(%)

健康管理率(%)

病情控制率(%)

老年人

5938

4880

5938

100%

82.1 %

高血压

2338

2338

2338

100%

100%

62.9%

糖尿病

444

444

444

100%

100%

53.80%

重精

325

190

325

100%

58.5%

93%

(五)健康教育

成立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2021年1至12月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41309份;更换宣传栏264期。在走廊配置了电视、DVD定期播放健康教育影响资料,影像资料播放:12030.55小时。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9次,585人次;开展知识讲座:138期,5491人次;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15331人次。

(六)儿童保健:2021年1月—2021年12月有新生儿384人,访视380人,访视率98.95%,在访视的同时做好新生儿护理、喂养等宣传工作,全乡有7岁以下儿童3593人,保健覆盖2951人,保健覆盖率82.13%;有5岁以下儿童2529人;有3岁以下儿童1390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4.17%。5岁以下儿童死亡3人,死亡率7.8‰,婴儿死亡1人,死亡率2.6‰。2021年儿童血红蛋白检测2050人,检测率57.05%。

(七)孕产妇保健工作:全乡2021年1月—2021年12月有产妇370人,孕产妇保健建册370人,保健覆盖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275人,系统管理率74.00%;早孕建册306人,早孕建册率82.70%,住院分娩370人,无家中分娩人数,住院分娩率100%;新法接生370人,其中有2家双胞胎,无抱养,新法接生率100%;其中高危产妇196人,全部住院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率52.97%;住院分娩率100%;产妇产后访视370人,访视率100.00%;在西邑乡中心卫生院住院分娩0人,剖宫产有0人。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工作,1-12月份做孕产妇HIV筛查、乙肝五项筛查、梅毒筛查均为370人,梅毒病毒2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有7人,完成指标任务的100%。2021年宫颈癌及乳腺癌筛查工作中,宫颈癌筛查实际完成数0人,宫颈癌0人,异常0人,乳腺癌筛查实际完成数0人,乳腺癌筛查异常0人,超额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2021年无宫颈癌筛查项目)

(八)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

我院开通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绿色就医通道,享受挂号、缴费、化验、取药、住院等优先政策,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且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可享受及时的医疗救助,并及时向乡党委帮扶领导汇报,提出补助申请;在辖区内住院分娩的孕产妇给予免费接送等优惠政策。

(九)项目工作

结核病项目:开展了“1月—11月”结核病防治日公众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份,2021年1月—12月管理结核病人6人,治疗病人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全程跟踪调查访视督导服药,肺结核管理率达100%。

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项目:上级下达任务数250对,1月—11月完成数250对,叶酸片任务数400人,发放448人(乡级发放382人,区级发放66人)。药具已下发各村,由卫生室妇保医生发放。

(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根据《隆阳区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和《隆阳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设有中医诊室、中医熏蒸室等4室,配备有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等专业设备4套以及170种中成药和300种中药饮片。我院一直以来大力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为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开展“师徒手牵手”、专家传帮带、下沉一级服务等活动,2015年至今乡村医生到隆阳区参加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28人,提高乡村医生中医药服务能力。

2021年1月-12月,我院近几年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大力发展中医药卫生事业,1月-12月中医门诊人次30418人,住院人次0人次,业务收入45.10万元;2021年老年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4028人,完成率69.32%;0至36月龄儿童开展中医药服务1286人,完成率79.68%。

(十一)、家庭签约服务

2021年我院组织家庭医生签约团队22个,从3月开始,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全乡22个行政村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截至目前,签约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重性精神障碍、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因病致贫、返贫患病人员、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低保五保患病人员等人群,全乡共签约居民了587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36人,非卡户签了2838人,签约率达10.34%。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2760人,签约率达46.48%;高血压2189人,签约率达93.62%;糖尿病395人,签约率达88.96%;严重障碍精神病人304人,签约率达39.54%;孕产妇17人,签约率达1.89%;0至6岁儿童462人,签约率达15.0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3人,签约率达100%;结核患者9人,签约率100%,并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服务一人,截至目前,我院已完成签约居民随访4次,并且为签约人群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相应健康知识做宣传。

(十二)、基本医疗服务

我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制定了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各项操作,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针对人事、财务、后勤、会议、学习、考勤、统计、医德医风等方面制订了奖惩管理制度;健全了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的原则,优化医疗流程,推出各项便民措施方便病人就医。加强职工的学习培训,业务技能考核,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服务技巧,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激发职工主人翁精神,团结协作,各项事务落实到人,保障医院工作秩序有条不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十三)、健康扶贫工作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

组织安排人员入户和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宣传相应医保政策,并积极配合村委会收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定额补助180元。

(二)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倾斜政策。

组织安排人员入户和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宣传健康扶贫、分级诊疗、医保等政策,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员按要求规范转诊转院,科学规范就医,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员住院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报销后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

(三)继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

我院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员在我院住院不缴纳押金,出院时只结清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2.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和教育,强化各科室配合,杜绝因人为原因收取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员住院押金。

(十四)、卫生监督管理

2021年共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420次。累计巡查学校卫生90次,非法行医和采供血100次,计划生育4次,公共场所210次,生活饮用水6次,职业卫生10次,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达100%。

(十五)、医共体、医联体工作

为全面深化保山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和《隆阳区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精神要求,以保山市二院为牵头单位,我院为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合理利用我区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医共体牵头单位与基层医疗机构紧密合作,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模式,以诊疗服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双向转诊、健康信息的医疗业务的统筹管理为重点,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工作重心下沉,促进一级、二级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一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区域内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纵深发展,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已完成双向转诊上转病人159人次,手术5台,教学查房33次,业务培训11次;2021年保山市城市医联体建设的推广,对我院进行业务培训指导,让病人不出乡镇便享受二甲医院和三甲医院的技术服务,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十六)、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一)我院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将每周五定为“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日”,我院组织各个科室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各科室人员分工合理,对各自区域内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等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办公场所等及周边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清爽。

(二)严防院内感染,对各类器具消毒到位,达到无菌操作,各种设备保持干净整洁;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倡导“口罩文明”。

(三)公共厕所建设“三有三无”符合要求;在公共场所设置洗手设施或洗手池,配备洗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广泛宣传“七步洗手法”,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勤洗手。

(四)我院医疗废物按要求分类处理,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协议,我院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医疗废物中心统一处理,每个环节都有交接登记,通过采取措施,确保医院所产生的垃圾无外流现象,有效保护了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安全。

(五)倡导文明就餐,食堂全面推行“分餐分食,公勺公筷”。开展“无烟场所”创建,在卫生院设置了吸烟区,促进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六)加强宣传,普及健康知识。

通过医院大屏幕定时播放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进行宣传。向辖区村卫生室发放宣传布标,并悬挂显眼处进行宣传。利用赶集日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在洗手设施处广泛宣传“七步洗手法”,倡导群众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勤于洗手;宣传文明健康饮食,少食腌肉腌菜等腌制食品,号召居民养成文明健康饮食习惯,不断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

(十七)、疫情防控工作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为切实做好全乡的疫情防控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召开职工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文件以及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并狠抓落实,同时督促辖区卫生室规范开展诊疗活动,配合各级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多元化培训,达到疫情防控培训全覆盖。通过网络培训、上级部门组织、卫生院院内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人员疫情防控业务知识培训,加强院感防控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截至12月共计组织院感培训10次,穿脱防护服以及采样培训3次。

(三)强化院感管理,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我院成立了三级网格感控组织结构,一级: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院长负总责,二级:护理部配合分管领导具体抓、三级: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具体落实;每周对院感工作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手卫生管理,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各类医疗物品按规范摆放整齐,严格分开无菌、非无菌物品,并标记清晰。对一次性无菌物品集中定点、分类存放,遵守消毒、无菌物品使用的有效期。

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认真落实先清洁后消毒的基本要求,加强对诊室及物品卫生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同时对发热、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过的物品进行终末消毒,严防院内交叉感染。

各科室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包装,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规范包装、专区暂存、专人负责等措施,规范全流程管理,严防医疗废物外流。我院医疗废物定期由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回收,做好交接登记记录,污水处理站由专职人员管理、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四)合理布局,规范设置,规范管理。

1、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发热哨点诊室。根据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及管理方案(试行)要求,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前哨”作用,提升基层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能力,我院按照“可设尽设、布局合理、条件合格、工作规范”原则积极规划建设发热哨点门诊。

2、加强住院病区管理。在住院部一楼设置缓冲病房,建立院内住院患者发热排查研判和日报制度,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管理。

(五)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在现有储备的情况下参考既往使用量,按完全保障医院两个月使用量为前提,加强防疫物资采购。

(六)我院积极配合乡指挥部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应急工作,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对公共场所以及人群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截至目前我院已完成本乡全员核酸检测任务2次,院内共进行核酸采样17000人次,公共场所核酸采样酒店1家,网吧0家,学校1家,共计72次;冷链食品核酸采样送检6家,共计72次,从事冷链工作人员采样72人次;环境核酸采样抽检264次。

(七)全面配合西邑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全程参与排查摸底,与乡镇、村(社区)和派出所共同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动向掌握等工作。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和疫情报告制度,防疫人员到岗、到位、到点,共同配合,确保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八)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共筑免疫安全屏障。院党支部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组织全体党员投入到疫苗接种工作中。党员们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抗疫护航,对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推广全民接种疫苗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截至12月31日新冠疫苗累计接种76954剂次,其中第一针34302剂次、第二针33744剂次、加强针8908剂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1.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3.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4,172,153.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85,051.62元,占总收入的40.1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8,487,101.77元,占总收入的59.8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21年收入决算数比2020年12,154,357.58元增加2,017,795.81元,增长16.6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财政补助收入比2020年增加160,459.30元;2021年事业收入比2020年增加1,857,336.5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4,555,503.90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1,179.27元,占总支出的77.57%;项目支出3,264,324.63元,占总支出的22.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1年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11,771,007.07元增加2,784,496.83元,增长23.6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比2020年增加161,634.92元;2021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20年增加2,613,034.41元;2021年对个人和家庭和补助支出比2020年增加9,827.5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91,179.27元。与上年9,266,607.34元对比增加2,024,571.93元,增长21.8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2021年2,516,477.00元比2020年2,354,842.08元增加161,634.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1年8,764,874.77元比2020年6,670,001.26元增加2,094,873.51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021年9,827.50元比2020年0.00元增加9,827.50元,资本性支出2021年0.00比2020年241,764.00元减少241,764.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2.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64,324.63元。与上年2,504,399.73元对比增加759,924.90元,增长30.3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全科医生补助支出比2020年增加10,500.00元;2021年优秀人员奖励支出比2020年增加100,000.00元;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比2020年增加586,512.01元;2021年基本药物补助支出比2020年增加553,199.13元;2021年乡村医生离任补助支出比2020年增加19,500.00元;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补助支出比2020年减少9,786.24元;2021年抗疫补助支出比2020年减少500,000.00元。项目支出中,乡镇卫生院项目主要用于优秀医疗人员专项奖励100,000.00元,全科医生特岗补助10,500.00元,乡村医生离任补助19,500.00元;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项目主要用于乡村医生人员支出1,050,857.07元,全部为劳务费;公共卫生项目主要用于开展辖区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新冠疫情防控支出2,083,467.56元,分别是专用材料费338,670.00元,劳务费1,744,797.5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68,402.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70%。与上年4,641,241.81元对比增加1,427,160.32元,增长23.52%,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2021年2,516,477.00元比2020年2,354,842.08元增加161,634.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1年3,542,097.63元比2020年2,286,399.73元增加1,255,697.90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021年9,827.50元比2020年0.00元增加9,827.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98,402.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2,446,477.00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40.79%;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3,551,925.13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59.21%。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2,839,553.14元,其中,流动资产7,019,209.20元,固定资产5,820,343.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5,897.0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80,504.70 元,固定资产增加955,392.38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839,553.14

7,019,209.20

5,820,343.94

4,263,616.57

179,304.00


1,377,423.3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2,612.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2,612.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用其他资金支出“三公”经费为46,706.3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42,241.3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为4,465.00元。该支出项目在财决05-1表基本支出明细表中反应,因从其他资金项目中支付,所以财决F03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提取不到数据。

2021年度用其他资金支出“三公”经费为46,706.30元,比2020年增加23,746.30元,增长10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141.30元,增长13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5.00元,下降8.13%。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4,141.30元,因救护车年久失修,修理费较大且2021年公卫、疫情防控等工作增加,需经常下乡到各村工作,所以运行维护费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