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2-092901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由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行政许可及审核、审批事项。负责全区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含中医药)、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综合监督和专项整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对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进行管理。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对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监督工作规划。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区级承担的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上报、发证工作。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按要求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重大、突发性卫生事件。负责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的违法行为。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全区卫生监督员培训。根据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实施进行卫生审查。负责全区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721,428.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1,428.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34,975.67元,下降13.47%,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34,975.67元,其中项目支出减少1,244,111.60元,主要为创卫项目工作经费减少1,239,1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减少352,924.1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797,825.72元。其中:基本支出3,981,575.26元,占总支出的82.99%;项目支出816,250.46元,占总支出的17.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93,620.73元,下降18.56%,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1,244,111.60元,主要为创卫项目工作经费减少1,239,1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减少352,924.1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81,575.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490.67元,增长3.9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325,116.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83,776.45元,占基本支出的92.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7,798.81元,占基本支出的7.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6,250.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44,111.60元,下降60.38%,主要原因分析:1.创卫项目工作经费减少1,239,100.00元;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减少352,924.12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公共卫生项目支出816250.46元。其中,卫生监督机构352912.5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63337.94元。开展全区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含中医药)、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综合监督和专项整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对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进行管理。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对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97,825.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93,620.73元,下降18.56%,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1,244,111.60元,主要为创卫项目工作经费减少1,239,1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减少352,924.1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94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87,88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6%,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59.00元,完成预算的43.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59.00元,完成预算的43.1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接待任务减少,严格执行落实八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政策。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65.00元,下降10.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5.00元,下降10.9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接待任务减少,严格执行落实八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政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159.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5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5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市级卫健委至隆阳区开展常消毒联合调研工作,3批次2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798.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4,625.19元,下降36.96%,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减少83,517.27元,印刷费减少56,846.90元,差旅费减少48,156.51元,会议费减少11,540.0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129,350.79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资产总额6,963,848.67元,其中,流动资产478,003.34元,固定资产6,025,538.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60,307.2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3,781.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7,078.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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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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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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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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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963848.67 |
478003.34 |
6025538.12 |
5742296.72 |
283241.40 |
460307.2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1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无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