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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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1-092001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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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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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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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随访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入户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2.开展中医药服务。

3.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4.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5.转诊服务。

6.康复服务。

7.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8.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9.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各项医疗卫生工作顺利开展,没有发生医疗纠纷;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工作顺利开展,各项指标均达到上级部门的要求;公共卫生稳步开展,未发生任何公共卫生事件;医保定点医疗工作稳步发展,一体化工作顺利完成。疫情防控任务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6,238,862.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2,235.06元,占总收入的29.5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8,496,627.86元,占总收入的70.49%;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943,749.47元,增长11.22%,主要原因分析政拨款收入减少2,029,693.32元,减少26.22%,事业收入增加4,973,442.79元,增加26.8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6,011,732.92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2,378.66元,占总支出的91.62%;项目支出2,179,354.26元,占总支出的8.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709,619.47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3,658,693.61元,增长15.35%,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50,108.55元,减少2.88%,因人员经费部分补贴取消,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增加3,808,802.16元,增加20.45%,因我中心2020年装修接种门诊,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大。项目支出减少949,074.14元,减少43.55%,因财政困难2020年公共卫生经费未拨付完成,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32,378.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58,693.61元,增长15.35%,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中心新开展接种门诊,房屋进行装修租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04,350.80元,占基本支出的21.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628,027.86元,占基本支出的78.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9,354.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9,074.14元,下降43.55%,主要原因分析因财政困难2020年公共卫生经费未拨付完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1,678,584.26元(其中专用材料费179,328.76元;劳务费1,456,484.26元;委托业务费42,771.24元。);资本性支出500,770.00元(专用设备500,77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2,235.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27%。与上年对比减少2,536,693.32元,下降35.03%,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财政资金困难,人员保险尚未足额拨付,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没有拨付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1,50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3,305.60元,抚恤金168,197.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50,732.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139,350.00元,津贴补贴1,641,579.00元,绩效工资524,919.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000.00元,专用材料费179,328.76元,劳务费1,587,884.26元,委托业务费42,771.24元,专用设备购置77,9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增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内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元,下降0%,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1,848,089.96元,其中,流动资产22,363,089.00元,固定资产9,375,813.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9,187.6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6,527.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40,773.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848,089.96

22,363,089.00

9,375,813.33

2,293,753.61

0

2,815,183.38

4,266,876.34

0

0

109,187.63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6,7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6,7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移支付疫情防控设备项目(医疗设备)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文件,为提高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0万元于2020年7月10日到位,用于购置呼吸机1台、肺功能测定仪1台、遥测心电监护1台、空气消毒机8台,设备投入主要应用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文件,为提高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我中心成立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专项小组,由中心领导班子担任组长。并根据上级要求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拟购置呼吸机1台、肺功能测定仪1台、遥测心电监护1台、空气消毒机8台,设备投入主要应用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由采购相关人员及财务人员负责相关项目资金具体实施。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我中心疫情防控设备项目资金500000元已于2020年7月10日全部到位,2020年12月支付422900元用于购置呼吸机1台、遥测心电监护1台、空气消毒机8台。2021年2月支付77100元用于购置肺功能测定仪1台。截止2021年3月,我中心疫情防控设备项目资金无结余。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文件,为提高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0万元于2020年7月10日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抗疫国债项目资金2020年12月支付422900元用于购置呼吸机1台、遥测心电监护1台、空气消毒机8台。2021年2月支付77100元用于购置肺功能测定仪1台。截止2021年3月,我中心疫情防控设备项目资金全部支付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补助》的要求,对辖区村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予补助,为基本工资和养老保险费用。项目资金由中央、省、市、区级财政组成,共计:333,493.4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已落实。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20〕157号2020年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一批省对下)专项资金69,600.00元;隆财社〔2020〕28号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87,600.00元;隆财社〔2020〕53号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补助经费8,760.00元;隆财社〔2020〕58号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经费131,400.00元;隆财社〔2020〕156号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市级配套)专项资金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经费36,133.40元,共计333,493.40元,于2020年12月份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全部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全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推动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使城乡居民享受到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主要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②为切实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领导小组。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辖区项目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我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及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20〕60号 2020年基本公卫省级补助451,347.00元;隆财社〔2020〕12号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上级补助经费(含疫情防控经费)(中央)604,350.70元;隆财社〔2020〕59号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经费67,264.36元;隆财社〔2020〕59号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经费300,000.00元;隆财社〔2020〕1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28.80元;隆财社〔2020〕94号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机制体系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50,000.00元。共计1,572,962.06元,已于2020年12月份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支付共计1,422,962.06元。剩余150,000.00元因相关项目尚未完成,暂未支付。在2021年项目验收完成后予以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夯实基础保健。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中心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7人,其他人员14人,在岗人员191人。共开放病床149张,总诊疗人数186140人。2020年末辖区常住人口67287人, 其中:0-6岁儿童数2653人,65岁以上人口数3449人,年末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人数54687人,年末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人数2604人,年末高血压患者累计管理人数3046人,年末糖尿病患者累计管理人数775人,年末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人数251人,年末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人数25人,年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例数67人,年内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次数510次。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卫生医疗机构部门职责是贯彻执行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辖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卫生计生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协管。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长期制度安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覆盖范围最大、收益人群最广的一项公共卫生干预政策。我辖区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免费为辖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儿童预防接种、为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提供中医保健服务等,为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适宜的避孕药具。按要求确认对象资格,加强督促检查及日常监管,中心、服务站两级均严格按照规范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档案。具体如下: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随访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入户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2.开展中医药服务。

3.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4.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5.转诊服务。

6.康复服务。

7.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8.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9.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26,011,732.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2,235.06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11,732.92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2,378.66元,项目支出2,179,354.26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中心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相关要求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目标1: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目标2: 抓好临床工作;

目标3: 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目标4: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自评组织过程

我中心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具体组织专人开展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406,484.26元,其中:基本药物补助补助333,493.40元,公共卫生经费1,572,962.06元,抗议国债资金50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179,354.26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度工作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均达到了100%。

(4)效果情况分析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规划有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综合评价结论:通过自评,各个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7分,自评结果为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各相关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3)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使我中心大部分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项目部门绩效管理明确,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履行了绩效管理工作职责,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执行过程有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项目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执行规范。

6.主要经验及做法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