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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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1-0920017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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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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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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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主要职能。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2)、开展中医药服务。

(3)、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4)、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5)、转诊服务。

(6)、康复服务。

(7)、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其他职能

(1)、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2)、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定点2机构职责。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机构数1个,本年度无增减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年末在职人员38人,2020年现有在职人员有39人,其中:2020年10月增加1人,增加原因原因:2020年10月份工作调入1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医院发展。

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医保各项制度,使得医院每位职工凝聚力量,鼓舞人心,同时,面对机遇,我们正确把握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最高原则,努力促进医院管理模式的转变,设置医务人员工作岗位,开创医院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一年来,我院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合作,全面完成了2020年卫生工作指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中心位于隆阳区中心城市西南部,东与汉庄镇接壤,西至西山脚,北起人民路、龙泉路,共管辖15个社区居委会,170个居民小组,2020年共有居民17670户,总人口45768人,乡村医生42人,中心共有医务人员73人,其中正式职工39人,(副高3人,中级职称13人,初级职称21人,其他2人),临聘人员34人,院内设有内科、外科、综合门诊、口腔科、妇产科、中医门诊、住院部、西药房、中药房、配液室,注射室、化验室、手术室、彩超,心电图室、档案室,公共卫生办公室,财务室,放射室。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中心和卫生服务站共同推进落实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行政管理及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我院一年来的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开展业务技术质量为核心,为了把医疗质量真正摆上医院管理的核心地位,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也是医院管理的主题,在继续完善和进一步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制定院内科室、个人两级质量监督,危重病人的病案讨论;进修学习,“三基”培训考试,技能实践操作,互教互学,提高整体素质;要求医务人员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二是坚持两种效益保障,要有视病人为“衣食父母”的观念,全力搞好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三是一切服务以病人满意为标准,解决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2020年是医院管理年、“工作作风转度年”,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价格诚信、优质服务,制作价格公示标牌,积极探索调整诊疗流程,规范导诊服务,实行病人选择医生,住院清单,病人签名,让病人明明白白看病,争创老百姓放心的医院活动,赢得了病人信赖,突出特色科室,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为广大患者解除痛苦,再造健康贡献力量。

一年来我院未发生医疗纠纷,无违纪违法行为,全院职工廉洁行医。

三、全年的财务工作按隆阳区卫健局文件财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

四、医政工作管理

(一)科教、培训工作

按年度计划安排工作,我院逐步安排进修,各项学习制度按规章制度和2020年的卫生责任目标执行。

(二)医政管理

我院药品按招标采购,实行统一由门诊医生按使用情况购进造计划,会计审核,药事领导小组组长签字方可采购,一年来无过期药品及积压药品的发生,院内设有急救药品;麻醉药品实行“五专”制度管理,病历书写100%。

五、防保工作和其它相关工作

防保工作由院领导亲自分管,副院长主管,安排10人负责公共卫生各项工作,其中5人管理疾病预防控制、2人妇幼保健工作,1人负责健康档案工作,1人负责协管工作,1人负责慢病。

(一)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传染病的报告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对辖区的医疗机构严格使用好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发现传染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直报,2020年我院中心共上报传染病14例,填写完整率达100%,报告率达100%,卡片截止2020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二)计划免疫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冷链运转12次,疫苗发放100%,计划免疫台账管理使用100%,出生儿童建卡、建证率达100%,基础疫苗接种脊髓疫苗接种237人次,接种率达100%;百白破接种361人次,接种率达100%;麻风疫苗接种122人次,接种率达100%;;乙肝疫苗接种312人次,接种率达100%;A群流脑疫苗接种200人次,接种率达100%;乙脑疫苗接种548人次,接种率达100%;百白破疫苗1岁半岁加强免疫接种142人次,接种率达100%;A+C疫苗接种270人次,接种率达100%;甲肝疫苗一岁半接种123人次,接种率达100%;麻腮风疫苗一岁半加强接种142人次,接种率达100%;4岁脊髓灰质炎加强免疫226人次,接种率达100%;白破疫苗6岁接种131人次,接种率达100%;计免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三)艾滋病防治工作

全年对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培训艾滋病防治知识1次,中心防疫专干到市、区级培训2次,培训合格率达100%,认真做好艾滋病病人的保密工作,2020年完成孕产妇乙肝表面抗原、HIV筛查、梅毒筛查24人次;辖区共管辖艾滋病病人88人(死亡31人),治疗50人,规范化管理50人,完成艾滋病管理随访工作;完成50份阴性血清送检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艾滋病筛查工作任务,卫生院检测点建立相关制度及运行体系。

(四)结核病管理工作

全年对辖区医务人员培训结核病相关知识4次,开展了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宣传国家结核病防治相关政策,发现疑似结核病病人及时转区疾控中心结防科进一步确诊,完成疑似结核病病人111人,转转到位111,追踪人 17 次,2020辖区结核病病人13例,督导管理结核病病人13例。

(五)皮防、疟疾防治工作

麻风病自然村线索调查上报8条,未发现麻风病新发病人,按时上报工作报表;2020年完成疟疾血检任务数,按时上报工作报表。

(六)地方病防治工作

2020年按照区疾控中心工作安排控制灭鼠工作,每月按时上报鼠疫疫情三报表;完成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

(七)居民健康档案及健康教育工作

截止2020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35286人,电子挡案全部按要求录入系统;

1、健康教育宣传栏:全年设有12期健康教育宣传栏,分别从慢病、身心健康、传染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公共卫生等方面向群众普及健康教育知识。

2、个体化教育:门诊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对候诊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指导,介绍医院环境,解答患者提问。接诊医生做随诊健康教育,针对病情指导患者检查、用药健康指导。截止2020年12月23日共进行个体化教育指导1224例。

3、资料发放:门诊和缴费大厅均放置健康教育资料架供来院患者免费取阅健康教育资料。截止2020年12月23日共发放健康教育资料5947份。

4、公众咨询:积极参加卫生局组织的科普宣传日宣传活动,2020年全年共开展了12期公众咨询活动,分别从慢性病防治、健康生活方式、合理用药、无偿献血等方面为广大群众进行知识宣传,全年共有916人参与咨询。

5、讲座:我中心2020年全年共组织12场讲座,分别从慢性病防治、健康生活方式、常见病的预防等方面组织辖区居民、社区干部、学生学习健康教育知识,在为其提供自身健康知识的同时也改进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指导患者其饮食、锻炼、用药复诊等,参与总人数625人。

6、音像播放:我中心于输液大厅放置音像播放器,每日播放健康教育宣传视频,全年共播放791.95小时。

(八)慢性病管理工作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辖区全年管理高血压患者1907例,规范化管理1748例,占比91.66%,全年共随访患者9991次;门诊就诊18岁以上患者监测血压5714例,发现辖区内疑似或危重高血压及时转诊到上级医院确诊或治疗。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逐步规范化。管理糖尿病患者548人,规范管理487人,全部完成基础体检工作,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完成随访3292次。

2020年01月01日至12月31日对辖区内肿瘤个案信息的收集、对肿瘤患者开展调查,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与相关部门定期进行信息核对,查缺补漏,并规范登记肿瘤台账,截止2020年12月31日辖区居民肿瘤登记共上报新发现32例,任务完成率7.99‰,上交随访表70份。

(九)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有220人,在管189人,参与免费服药63人,全年完成基础体检167人,完成辅助检查106人,全年共完成随访1084次,按时上报工作报表。

(十)医保参合及一体化管理工作

辖区15个居民委员会居民医保参合符合要求,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全部合医合药,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政策,乡村两级均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通过培训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改变了原来的用药习惯,滥用抗菌素、滥用激素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十一)中医药服务工作

2020年以创建中医药先进单位为抓手,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2333人,0-3岁儿童中医调养人数703人。

(十二)妇幼保健工作

1、孕产妇及儿童管理

2020年辖区产妇总数374人,其中保健覆盖数239人;系管人数239人,管理率63.9%,住院分娩率100 %;高危产妇数35人,管理35人;7岁以下儿童数2190人,管理1621人,管理率74.01 %;筛查出高危儿94人,管理94人,管理率100%,母乳喂养率95.92%。

2、孕产妇、出生死亡监测工作

2020年我院辖区无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1人,其中婴儿死亡1人,1—4岁无死亡,新生儿破伤风发病数零。

艾滋病,乙肝、梅毒监测工作2020年完成艾滋病、梅毒、乙肝表面抗原监测24人,并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室在妇产科。

(十三)老年人管理工作2020年老年人3421人,管理2459人,管理率达71%,血糖监测100%。

(十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2020年通过大力宣传家庭医生政策,共完成签约服务 2595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98人;孕产妇签约7人;0-6岁儿童签约244人;高血压签约1440人;糖尿病签约519人,重精签约132人;肺结核签约1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共153人;

健康扶贫工作2020年积极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按照上级要求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健康扶贫30条措施。

监督协管工作2020管理对象56户,巡查224次,下达意见书86份。

总之,2020年我院的卫生工作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主线,我院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在2021年我院将进一步抓好医疗质量及公共卫生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15,438,386.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8,973.38元,占总收入的35.2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0,000,412.96元,占总收入的64.77%;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596,791.81元,下降38.34%,主要原因分析。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24,025.50元

2)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176,791.38元

3)公用经费,减少8,862,184.63元

4)基药补助收入,增加241,691.13元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减少1,052,989.95元

6)新冠经费补助,增加200,000.00元

7)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减少174,730.93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122,246.00元

9)工伤、生育保险,减少26,288.63元

10)医疗救助,减少859.68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10,988,903.95元。其中:基本支出9,909,961.10元,占总支出的90.18%;项目支出1,078,942.85元,占总支出的9.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减少575,868.99元,下降49.79%,主要原因分析。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24,025.50元

2)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176,791.38元

3)公用经费,增加581,646.84元

4)基药补助收入,增加88,560.00元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减少1,150,407.30元

6)新冠经费补助,增加27,639.83元

7)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减少174,730.93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122,246.00元

9)工伤、生育保险,减少26,288.63元

10)医疗救助,减少859.68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09,961.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4,496.56元,增长10.15%,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87,050.28元,占基本支出的35.18%,人均89,411.55元/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6,015.58元,占基本支出的20.79%,人均5,282.45元/年。(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24,025.50元

2)个人与家庭补助,增加176,791.38元

3)公用经费,增加581,646.84元

4)基药补助收入,增加86,401.00元

5)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减少174,730.93元

6)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122,246.00元

7)工伤、生育保险,减少26,288.63元

8)医疗救助,减少1,102.60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8,942.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0,365.55元,下降50.94%,主要原因分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药补助收入,支出增加2,160.00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支出减少1,150,407.30元

3)新冠经费补助,支出增加27,639.83元

4)医疗救助,支出增加241.92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8,973.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49%。与上年对比减少1,129,400.14元,下降17.19%,主要原因分析。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24,025.50元

2)个人与家庭补助,增加176,791.38元

3)公用经费,减少394,792.96元

4)基药补助收入,增加241,691.13元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减少1,052,989.95元

6)新冠经费补助,增加200,000.00元

7)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减少174,730.93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122,246.00元

9)工伤、生育保险,减少26,288.63元

10)医疗救助,减少859.6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7,33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资金491,563.58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71.5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5,771.6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28.48%。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51,63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3,065,386.70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64.51%;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686,251.50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35.49%;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876.64元,支出决算为8,876.64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876.64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需进行年初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4,466.64元,增长1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466.64元,增长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冠肺炎期间,下乡排查次数增加,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76.64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76.6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876.6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其中:行政单位0单位、0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单位、0单,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相关使用情况)。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2,845,335.16元,其中,流动资产24,059,154.75元,固定资产7,729,934.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56,245.8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52,438.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0,499.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845,336.16

25,059,154.75

7,729,934.61

6,196,764.72

291,428.32

0

1,241,741.57

0

0

1,056,245.8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8,4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8,4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2020年度内无项目发生。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我中心位于隆阳区中心城市西南部,东与汉庄镇接壤,西至西山脚,北起人民路、龙泉路,共管辖15个社区居委会,170个居民小组,2020年共有居民17670户,总人口45768人,乡村医生42人,中心共有医务人员73人,其中正式职工39人,(副高3人,中级职称13人,初级职称21人,其他2人),临聘人员34人,院内设有内科、外科、综合门诊、口腔科、妇产科、中医门诊、住院部、西药房、中药房、配液室,注射室、化验室、手术室、彩超,心电图室、档案室,公共卫生办公室,财务室,放射室。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中心和卫生服务站共同推进落实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0年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医院发展。

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医保各项制度,使得医院每位职工凝聚力量,鼓舞人心,同时,面对机遇,我们正确把握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最高原则,努力促进医院管理模式的转变,设置医务人员工作岗位,开创医院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一年来,我院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合作,全面完成了2020年卫生工作指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15,439,386.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8,973.38元,占总收入的35.23%。事业收入10,000,412.96元,占总收入的64.77%;支出合计10,988,903.95元。其中:基本支出9,909,961.10元,占总支出的90.18%;项目支出1,078,942.85元,占总支出的9.82%。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本单位在接到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安排专人进行此项工作,时报送决算公开报告,并将涉及项目分配到各相关股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表,最后上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财务股汇总进行公开。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总投入资金15,438,386.34元,其中:事业收入1,000,412.96元,财政拨款收入5,438,973.38元,财政拨款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收入536,891.13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904,456.05元,突发公共卫生服务200,000.00元, 死亡抚恤195,771.6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837,118.78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传染病的报告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对辖区的医疗机构严格使用好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发现传染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直报,2020年我院中心共上报传染病14例,填写完整率达100%,报告率达100%,卡片截止2020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计划免疫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冷链运转12次,疫苗发放100%,计划免疫台账管理使用100%,出生儿童建卡、建证率达100%,基础疫苗接种脊髓疫苗接种237人次,接种率达100%;百白破接种361人次,接种率达100%;麻风疫苗接种122人次,接种率达100%;;乙肝疫苗接种312人次,接种率达100%;A群流脑疫苗接种200人次,接种率达100%;乙脑疫苗接种548人次,接种率达100%;百白破疫苗1岁半岁加强免疫接种142人次,接种率达100%;A+C疫苗接种270人次,接种率达100%;甲肝疫苗一岁半接种123人次,接种率达100%;麻腮风疫苗一岁半加强接种142人次,接种率达100%;4岁脊髓灰质炎加强免疫226人次,接种率达100%;白破疫苗6岁接种131人次,接种率达100%;计免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艾滋病防治工作全年对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培训艾滋病防治知识1次,中心防疫专干到市、区级培训2次,培训合格率达100%,认真做好艾滋病病人的保密工作,2020年完成孕产妇乙肝表面抗原、HIV筛查、梅毒筛查24人次;辖区共管辖艾滋病病人88人(死亡31人),治疗50人,规范化管理50人,完成艾滋病管理随访工作;完成50份阴性血清送检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艾滋病筛查工作任务,卫生院检测点建立相关制度及运行体系。结核病管理工作,全年对辖区医务人员培训结核病相关知识4次,开展了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宣传国家结核病防治相关政策,发现疑似结核病病人及时转区疾控中心结防科进一步确诊,完成疑似结核病病人111人,转转到位111,追踪人 17 次,2020辖区结核病病人13例,督导管理结核病病人13例。皮防、疟疾防治工作,麻风病自然村线索调查上报8条,未发现麻风病新发病人,按时上报工作报表;2020年完成疟疾血检任务数,按时上报工作报表。

地方病防治工作,2020年按照区疾控中心工作安排控制灭鼠工作,每月按时上报鼠疫疫情三报表;完成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居民健康档案及健康教育工作,截止2020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35286人,电子挡案全部按要求录入系统;健康教育宣传栏:全年设有12期健康教育宣传栏,分别从慢病、身心健康、传染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公共卫生等方面向群众普及健康教育知识。个体化教育:门诊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对候诊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指导,介绍医院环境,解答患者提问。接诊医生做随诊健康教育,针对病情指导患者检查、用药健康指导。截止2020年12月23日共进行个体化教育指导1224例。资料发放:门诊和缴费大厅均放置健康教育资料架供来院患者免费取阅健康教育资料。截止2020年12月23日共发放健康教育资料5947份。公众咨询:积极参加卫生局组织的科普宣传日宣传活动,2020年全年共开展了12期公众咨询活动,分别从慢性病防治、健康生活方式、合理用药、无偿献血等方面为广大群众进行知识宣传,全年共有916人参与咨询。讲座:我中心2020年全年共组织12场讲座,分别从慢性病防治、健康生活方式、常见病的预防等方面组织辖区居民、社区干部、学生学习健康教育知识,在为其提供自身健康知识的同时也改进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指导患者其饮食、锻炼、用药复诊等,参与总人数625人。音像播放:我中心于输液大厅放置音像播放器,每日播放健康教育宣传视频,全年共播放791.95小时。慢性病管理工作,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辖区全年管理高血压患者1907例,规范化管理1748例,占比91.66%,全年共随访患者9991次;门诊就诊18岁以上患者监测血压5714例,发现辖区内疑似或危重高血压及时转诊到上级医院确诊或治疗。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逐步规范化。管理糖尿病患者548人,规范管理487人,全部完成基础体检工作,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完成随访3292次。2020年01月01日至12月31日对辖区内肿瘤个案信息的收集、对肿瘤患者开展调查,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与相关部门定期进行信息核对,查缺补漏,并规范登记肿瘤台账,截止2020年12月31日辖区居民肿瘤登记共上报新发现32例,任务完成率7.99‰,上交随访表70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有220人,在管189人,参与免费服药63人,全年完成基础体检167人,完成辅助检查106人,全年共完成随访1084次,按时上报工作报表。医保参合及一体化管理工作,辖区15个居民委员会居民医保参合符合要求,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全部合医合药,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政策,乡村两级均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通过培训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改变了原来的用药习惯,滥用抗菌素、滥用激素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中医药服务工作,2020年以创建中医药先进单位为抓手,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2333人,0-3岁儿童中医调养人数703人。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及儿童管理:2020年辖区产妇总数374人,其中保健覆盖数239人;系管人数239人,管理率63.9%,住院分娩率100 %;高危产妇数35人,管理35人;7岁以下儿童数2190人,管理1621人,管理率74.01 %;筛查出高危儿94人,管理94人,管理率100%,母乳喂养率95.92%。孕产妇、出生死亡监测工作:2020年我院辖区无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1人,其中婴儿死亡1人,1—4岁无死亡,新生儿破伤风发病数零。艾滋病,乙肝、梅毒监测工作 2020年完成艾滋病、梅毒、乙肝表面抗原监测24人,并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室在妇产科。老年人管理工作 2020年老年人3421人,管理2459人,管理率达71%,血糖监测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20年通过大力宣传家庭医生政策,共完成签约服务 2595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98人;孕产妇签约7人;0-6岁儿童签约244人;高血压签约1440人;糖尿病签约519人,重精签约132人;肺结核签约1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共153人;健康扶贫工作2020年积极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按照上级要求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健康扶贫30条措施;监督协管工作2020管理对象56户,巡查224次,下达意见书86份。

(4)效果情况分析

围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起抓,疫情防控要狠抓的原则。按照服务群众的管理要求我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制定了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各项操作,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倾斜政策;继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 巩固提升区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 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也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加强村卫生室药物配备;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有序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为提升优质服务基层行暨等级医院创建工作,并通过验收;为强化医疗管理能力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我院进行了医共体工作医疗服务工作,做到上下联动的医疗模式,以诊疗服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双向转诊、健康信息的医疗业务的统筹管理为重点,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工作重心下沉,促进一级、二级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一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区域内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稳步开展,严格按照基本公卫卫生服务的标准为当地人民群众开展服务工作,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我院一切服务以疫情防控工作为重点,配合各级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院职工及村医均参加核酸采样培训。在工作过程中我院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加强对辖区群众的健康教育。在管理工作中我院合理布局,规范设置,规范管理,加强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设立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及管理方案,加强住院病区管理,建立院内住院患者发热排查研判和日报制度,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管理。加强防疫物资储备按要求完全保障医院两个月使用量为前提,加强防疫物资采购。严格落实“一人一陪护”和“定时定人”探视制度,采取分类分区隔离措施,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3类人员“应检尽检”要求,认真落实我院重点岗位医务人员7天一次核酸检测的硬措施,坚决做到按流程看病、按规范防护、按规定检测,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在疫情不断变化的情况下,我院对其管理管控有待进一步提升。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需要的不断提高临床科室的诊疗水平需进一步加强。

(2)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资金执行率过低,影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使我单位责任明确,健全了组织机构,项目绩效管理明确,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履行了绩效管理工作职责,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执行过程有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项目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执行规范。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领导重视,将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一起抓,统一协调。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