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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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1-09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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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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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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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隆阳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滇西卫生健康中心。

13.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隆阳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持续发力,健康扶贫成效显著。2016年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以来,紧紧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全面实现了贫困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一是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2020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达91.53%。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了“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得到分类救治。全区集中救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种大病患者760人次,做到应治尽治。做实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全区共组建签约团队324个,签约服务7114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38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9.36%。三是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全区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即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成功晋级为三级医院,15个乡镇有19所乡镇卫生院,人员、设备、科室设置和基础设施全部达到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全区267个行政村实现了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配备合格乡村医生766人。四是巩固脱贫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扎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接续推进健康扶贫百日提升、百日巩固行动,全面巩固脱贫成果。

2.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印发隆阳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稳步实施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由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牵头与区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25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1个紧密型医共体,把优质医疗资源充分下沉基层,完成全区卫生健康信息“一张网”建设,实现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有效破解乡村“最后一公里”看病难问题。2020年1-11月,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患者共1537例,下转到基层医疗机构的患者共125例。2020年,受理卫生行政许可3214起,立案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案件207起,处罚143.49万元。

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服务可及性不断提高。一是全力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隆阳区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计划总建筑面积21.48万平方米,总投资12.9亿元,项目已整体移交保山建设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现正在进行整体地下室建设,医技楼部分主体二层建设。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计划投资46000万元,急救中心和业务综合楼已完工投入使用。二是巩固提升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晋级三级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省级“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成果,共创建5个省级专家工作站、8个省级重点专科和6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与上海新华医院建搭建的远程会诊中心,并完成“五大中心”建设。三是夯实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全区19个乡镇卫生院,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获得“云南省甲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潞江镇、板桥镇、瓦房乡、芒宽乡中心卫生院通过了国家推荐标准。青华、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省级社区医院创建验收;建成并运转心脑血管救治站5个,慢性病管理中心10个。

4.慎终如始,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自2月7日以来,全区无新增疑似病例,但形势仍然复杂严峻,我们坚决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守住今冬明春防控的关键时期,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一是强化防控保障。全区共组建流调、消杀、应急核酸检测、应急采样专业队伍505人。保山市二院、区妇幼保健院PCR实验已经投入使用,日均最大核酸检测量为1398人份。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二是强化医疗救治。全区设置发热门诊医院1个(即保山市二院),各医疗机构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做好患者的分诊分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院感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降低院内交叉感染风险。三是坚决落实“早发现、早隔离”防控措施,对各时段的中高风险地区入隆人员进行排查并规范管理,机场、客运站、公共场所、村(社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5.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一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区共报告传染病18种计3092例,发病率315.23/10万,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疟疾、鼠疫、结核病防治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95%以上;进一步巩固了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1-9月全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83279人,健康管理率55.93%;高血压患者建档42839人,规范管理36328人,规范管理率84.8%;糖尿病患者建档8738人,规范管理6731人,规范管理率77%。不断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成果,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起。二是妇幼健康工作。1-11月隆阳辖区户籍活产数7219人,住院分娩活产数7216人,住院分娩率为99.96 %,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危急重症贫困孕产妇救治55人,未发生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49人,婴儿死亡32人,新生儿死亡19人,死亡率分别为6.79‰、4.43‰、2.63‰。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564人,完成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采血筛查8672人、听力筛查8932人;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14200人,乳腺癌筛查14200人。三是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并印发了《隆阳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辖区涉及尘毒危害重点企业共33户,开展重点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执法检查33家,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执法检查15家,出动147人次,督促企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60户3982人。四是健康教育有效开展。全区建成健康促进场所共254家,在太保公园、青华湖共建设2个健康主题公园,在易乐池公园建设1条独立健康步道,评选健康家庭1647家。截至11月23日,共发放宣传材料54.9万份,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3298版次,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1850场次,开展公众咨询活动283场次,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19.1万人次。

6.坚决打赢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保“卫”战 ,扎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按照市区的部署,我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统一行动、全力以赴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责任,构建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科学规范实施网格管理。将中心城区按社区划分为56个网格,市区112个牵头单位和234家单位分片负责,逐步提高城市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水平。三是牵头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全区共有公共场所2917家,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各类公共场所完成累计抽检率50.33%,其中“八类”重点场所卫生质量抽检率100%。四是牵头做好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大力宣传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六条新风尚,推广健康文明生活习惯。

7.全力攻坚,打赢防艾人民战争。一是积极开展“三个90%”艾滋病防治工作。截至11月底,完成各类人群检测898578人次,检测人次数占我区常住人口的91.6%。二是做好高危人群干预。暗娼干预3185人次,覆盖率99.2%,累计干预吸毒人群8720人次,全区共发放安全套35.64万只,宾馆、旅社、娱乐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100%。三是实施母婴阻断。全年累计管理HIV阳性孕妇28人,HIV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母婴均服药率100%。四是积极开展抗病毒治疗。五是加强宣传。隆阳新闻中心播出相关新闻9条45条次,播出相关公益广告756余条次,市级媒体刊载相关稿件9篇次。六是全面落实关怀救助工作。1-9月救助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共发放救助金280.0342万元。

8.中西医并重,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扎实巩固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区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市二院、区妇幼保健院均设置中医科,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中医诊疗需求;312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中医药服务人数占比30%以上。申报2020年村卫生室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0万元;持续开展第四次全国中医药资源普查工作。

9.人口家庭发展扎实有效。一是全面兑现国家、省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全年共享受奖励扶助4751人共484.85万元,享受特别扶助654人共359.54万元,享受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11户共4.25万元,享受农业人口一次性奖励58户共5.5万元,享受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初高中升学加分共720人,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1468户共16.18万元,享受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1521名共77万元。二是做好生育服务证审批工作。共办理独生子女证400户,审批三孩生育服务证262户。三是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辖区共有婴幼儿托育机构22个,制发了《建立隆阳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307,343,531.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343,531.7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26,637,215.66元,增长281.23%,主要原因分析: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隆财社〔2020〕71号中央抗疫特别国债医疗卫生项目249,680,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收入减少10,336,077.14元,重大公共卫生收入少5,205,104.96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收入减少10,799,7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收入减少11,324,820.5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285,096,374.30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6,169.66元,占总支出的4.99%;项目支出270,880,204.64元,占总支出的95.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12,922,049.46元,增长295.01%,主要原因分析:1.项目支出:增加了隆财社〔2020〕71号中央抗疫特别国债医疗卫生项目(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直属附属医院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49,680,000.00元的中央抗疫特别国债医疗卫生项目,;2.基本支出: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26,941,684.32元,办公费减少321,932.46元、差旅费减少205,860.50元、培训费减少241,810.8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58,446.4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16,169.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091,700.35元,下降59.7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111575.5元(主要为增加2018年乡镇补贴3,932,500.00元,增加一个月工资额度76,936.00元,增加综合医院基本工资2,932,300.00元,),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26,941,684.32元(主要为高龄补助和长寿补助费减少3,144,900.00元、村医补助减少1,919,544.00元、离任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减少18,007,000.00元),办公费减少321,932.46元、差旅费减少205,860.50元、培训费减少241,810.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58,446.4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03,587.26元,占基本支出的92.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2,582.40元,占基本支出的7.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总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0,880,204.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4,013,749.81元,增长634.76%,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隆财社〔2020〕71号中央抗疫特别国债医疗卫生项目(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直属附属医院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49,680,000.00元的中央抗疫特别国债医疗卫生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16,374.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42%。与上年对比减少35,416,374.30元,下降50.93%,较上年减少的主要为:基本公共卫生收入减少10,336,077.14元,重大公共卫生收入少5,205,104.96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收入减少10,799,7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收入减少11,324,820.5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53,1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主要用于原卫生人员行政运行的工资福利支出2,903,325.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800.00元(办公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3,696.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527,561.1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10.76,抚恤金390,024.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309,85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工资福利支出9,211,726.30元,创卫工作经费122,500.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473,100.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920,100.00元,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8,000.00元,2020年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一批省对下)专项资金265,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526,474.86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948,139.30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3,550,000.00元,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机制体系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318,90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49,600.00元,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专项经费2,000,000.00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助经费130,000.00元,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薪酬中央补助884,690.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4,029,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8%。主要用于2020年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4,029,70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722.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22.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预算。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615.00元元,下降73.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15.00元,下降73.7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722.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272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考核督查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582.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11,555.93元,下降59.88%,主要减少为:办公费321,932.46元、差旅费205,860.5元、培训费241,810.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8,446.46元。其中:行政单位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582.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11,555.93元,下降59.88%,主要减少为:办公费321,932.46元、差旅费205,860.5元、培训费241,810.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8,446.46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169341.90元元;

(2)差旅费2,260.00元;

(3)培训费24,518.00元;

(4)其他交通费279,600.00元;

(5)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之支出536,862.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70,927,716.13元,其中,流动资产68,735,200.06元,固定资产2,192,515.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016,431.0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4,654.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0,927,716.13

68,735,200.06

2,192,515.07

1,720,413.38

273,383.43


198,719.26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8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11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关于报送2018年农村定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需求计划的通知》要求,隆阳区2018—2020年应增加定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的年平均数为42人。根据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教育局、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卫计发〔2015〕35号)规定:“本科学历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省级项目所需经费由省、州(市)两级财政各承担50%。自2015年起,新培养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所需财政配套经费由与医学生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的县区财政承担。”农村定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是为基层培养大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合格全科医生重要渠道之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要求,隆阳区卫健局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照资金到位时间节点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学校。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安排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助项目安排经费13.00万元,于2020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助项目资金13.00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省级项目培养医学生26人。

(2)质量指标。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3)时效指标。按照补助标准按月及时足额拨付至各培养学校。

(4)成本指标。每人每年补助学费5000元,共计13.0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实现小病不出乡,节省时间、节约成本。

(2)社会效益。为群众健康提供更好服务和保障。

(3)生态效益。减少出行,节约资源。

(4)可持续影响。推进基层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在培医学生补助学费严格按照标准及时拨付,服务对象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全科特岗医生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保山市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卫计发〔2018〕337号),保山市卫计委、保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0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其中招聘到隆阳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特岗全科医生13名,聘期4年,聘任期内,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万元/年/人,合计65万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要求,隆阳区卫健局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照资金到位时间节点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各特岗全科医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按月支付到个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隆财社〔2020〕148号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隆财社〔2019〕1228号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酬中央补助,安排2020年全科特岗医生补助经费项目安排经费106.47万元,于2020年1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全科特岗医生补助经费项目资金106.47万元本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部分资金暂未兑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聘任12名特岗全科医生充实11个乡镇卫生院,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步伐。

(2)质量指标。进一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3)时效指标。按照补助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至12名特岗全科医生。

(4)成本指标。根据《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保山市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卫计发〔2018〕337号),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万元/年/人,合计6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实现小病不出乡,节省时间、节约成本。

(2)社会效益。为群众健康提供更好服务和保障。

(3)生态效益。减少出行,节约资源。

(4)可持续影响。推进基层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聘任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严格按照标准及时发放,服务对象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年底资金被收回故未能按时拨付,下一步资金一到位就及时拨付。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3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2020年中央抗疫特别国债医疗卫生项目直达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云卫妇幼发〔2017〕14号)文件精神,立足保山、面向滇西,致力于建设一个以中医为主、中西医治疗相结合的综合三级医院及康复疗养中心,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直属附属医院建设项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及疫情防控设备采购专项资金24968万元截止到2020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用于支付该项目的预付款、购置土地费用及疫情防控设备采购。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按照《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隆阳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卫计发〔2019〕7号,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直属附属医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社会就业〔2019〕309号文件精神,确保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高效运行、监控到位,明确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及资金管理方案。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通知》(保财采〔2020〕3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的通知》(云医保〔2020〕84号)精神,为确保应急储备物资及时到位,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由隆阳区疾控中心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防护物资、设备物资和其他物资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作为隆阳区2020年中央补助应急物资保障项目物资采购主体开展物资采购、采购合同签订等相关采购工作。目前已完成招投标流程,由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采购货物已逐步到位。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20〕71号中央抗疫特别国债医疗卫生项目直达资金文件,安排2020年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经费24968.00万元,于2020年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局2020年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资金24968.00万元项目资金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2020年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20〕104号),隆阳区获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402.97万元。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储备物资采购费用,采购过程产生的服务费用、仓库租赁费用、存储过程中产生运输等相关管理费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确保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高效运行、监控到位,经隆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及后勤保障组会议研究,制订了《隆阳区2020年中央补助应急物资保障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及资金管理方案。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通知》(保财采〔2020〕3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的通知》(云医保〔2020〕84号)精神,为确保应急储备物资及时到位,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由隆阳区疾控中心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防护物资、设备物资和其他物资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作为隆阳区2020年中央补助应急物资保障项目物资采购主体开展物资采购、采购合同签订等相关采购工作。目前已完成招投标流程,由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采购货物已逐步到位。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建〔2020〕137号2020年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文件,安排2020年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经费402.97万元,于2020年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局2020年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资金402.97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项目名称:艾滋病防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中央下达隆阳区资金232.07万元,2020年,下达各级资金112.76万元。

绩效指标要求有:

(1)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90%。

(2)暗娼、男性同性行为人群艾滋病检测比例达70%。

(3)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完成率≥95%。

(4)艾滋病哨点监测完成率≥95%。

(5)艾滋病规范化随访干预比率≥85%。

(6)艾滋病血液样本核酸检测达1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我区将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实调整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区卫健局局长为副主任,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防艾工作委员会。机构的建立,制度的健全,确保了防艾宣传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②实现了“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2020年底,我区“三个90%”分别是发现率91.2%、治疗率92.3%、治疗成功率97.75%。一是扩大检测覆盖面,提高阳性发现率。利用春节返乡、社戒社康人员、个体工商户、深入住建工地等多种方式方法开展扩大检测工作,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病人。 二是加强转介,提高治疗率。为实现第二个90%,我区召开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未治疗原因研讨会,梳理了感染者和病人未治疗原因,建立了一人一方案,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责任到人,包干划片区盯紧完成第二个90%。

③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做好禁毒防艾宣传教育。隆阳新闻中心播出相关新闻9条45条次,开设《中国公民健康素养知识》专栏刊播42期210期次,播出相关公益广告756余条次;隆阳手机快讯刊发相关信息2条次,刊发《健康素养小知识》78期;新媒体刊发相关信息11条次。市级媒体刊载相关稿件9篇次。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①2020年1-12月全区完成HIV检测人数1000471人次,检测人次数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02.00%。

②2020年全年母婴阻断成功率达100%;网络直报率达100%。

③开展暗娼干预4766人次,月均397人次/月,月均干预覆盖率99.25%,累计检测1800人,本年累计检测率100%;发放HIV检测卡1800人,持卡率达99.3%,发放宣传材料516份,发放安全套137690只,完成梅毒检查1800人,检查率100%,淋病检查1460人,检查率81.1%。

④开展男同干预1798人次,月均397人次/月,月均干预覆盖率99.33%,累计检测296人,本年累计检测率100%;发放宣传材料1253份,发放安全套16805只,完成梅毒检查258人,检查率87.16%,淋病检查258人,检查率87.16%。

⑤截至2020年12月底治疗率达92.3%。

⑥HIV血清学和行为监测,完成国家级暗娼哨点400人份,吸毒哨点完成171人份,省级男同哨点完成100人份。

⑦感染者/病人综合管理

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获得生活救助的比例为86.78%(886/1021),符合条件的艾滋病致孤和感染儿童获得基本生活费的比例为100%(70/70)。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324号,安排2019年中央防治艾滋病经费232.0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根据隆财社〔2020〕1号、隆财社〔2020〕57号、隆财社〔2020〕67号、隆财社〔2020〕144号,安排各级防治艾滋病经费112.7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于2020年1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艾滋病防治项目目前2019年中央经费232.07万元已使用完毕,使用经费的100%,2020年各级资金共使用13.89万元,使用经费的12.32%。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100%。

②暗娼、男性同性行为人群艾滋病检测比例达100%。

③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完成率达92.3%。

④艾滋病哨点监测完成率达100%。

⑤艾滋病规范化随访干预比率达87.5%。

⑥艾滋病血液样本核酸检测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未完成原因:一是新发现病人难度较大。二是在外打工病人较多,联系不到,难以动员其积极治疗。

(2)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落实PITC策略,在各类人群的检测上下工夫,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病人。二是加强对艾滋病综合管理辅助分析系统的利用,提高感染者随访质量,认真追踪落实,加强动员治疗,提高转介率、入组率。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10分,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结果不公开。把取得经验应用于下一步工作中。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如下:

(1)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有效防控机制。我区防艾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做到防治目标到位,政策措施到位,职责、任务到位,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控机制。

(2)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区加强了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以板报、活页、手册、宣传标语、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普通人群知晓率不断提高。高危人群得到了有效干预,知晓率不断提高。

(3)扩大了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病人,我区加强了医疗卫生机构检测和病例报告的管理,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流行特点,建立了部门间信息合作与共享机制。

(4)提高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生存质量。通过对感染者和病人的走访调查,结果显示,经过积极的抗病毒治疗,病人对抗病毒治疗效果反馈比较满意,认为经过规律的抗病毒治疗以后,他们能像以往一样的工作和生活,生活质量得到改善。

(5)加强了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服务和管理,全面落实了关怀措施。我区相关部门坚持不懈的落实了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努力消除了对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歧视,提高了艾滋病救治的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

(6)实现了“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

问题如下:

(1)治疗率不稳定,新发现感染者多为外地报至本地,目前仍在外地,难于动员转介;既往未治疗病人,大部分在外地打工,部分病人拒绝治疗,导致转介困难,仍有患者脱失的情况;既往脱失患者找回又有新患者脱失,脱失后病载上升,影响治疗成功率。

(2)多部门合作与信息交流机制还有待加强。没有很好地发挥“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艾工作机制的作用,部门协调配合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降低了防治工作效率。

(3)部分乡镇、部门防艾人员不足。虽然防艾办公室每年都组织业务培训,但因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导致工作不连续,各项防艾措施不能得到落实。

(4)由于艾滋病患者及受影响的家属对此病难以启齿,有很多顾虑,民政局的各项救助申请都要写明救助原因,部分需要救助的对象放弃了申请救助,导致“应保尽保”工作相应困难。

建议如下:

(1)提高思想站位,狠抓落实,对标对表,压实责任。把政府部门工作与非政府组织的工作紧密配合起来,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共同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艾防控机制。

(2)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大众切实了解艾滋病的危害、传播途径及预防措施,知道早检测,早治疗,规范治疗的益处。

(3)依托社区参与的力量,做好重点人群(流动人口、涉外婚姻人群、留守妇女、老年人)的动员检测。

(4)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的侧重点,特别是针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各项指标,要分析原因找差距,切实有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继续巩固好我区“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

(5)要加强对艾滋病综合管理辅助分析系统的利用,提高感染者随访质量,认真追踪落实,电话随访与家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动员治疗,进一步提高随访CD4检测比例和配偶检测率。按照“愿治尽治”原则,积极转介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并全程陪同转介,提高成功转介率、入组率。

(6)组织落实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和“十四五”规划的各项指标,细化分解责任,确保防治艾滋病责任目标管理各项指标圆满完成。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项目名称:老龄健康与医养结合、职业病防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龄健康与医养结合、职业病防治项目资金41.8万元,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总目标为: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达到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职业病防治项目资金,20000元,实施单位为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实施总目标为:提升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20年全区围绕老年健康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医养结合目标开展工作,依托老年人健康管理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成老年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职业病防治项目完成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各项指标任务,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尘肺病人随访调查已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培训率及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1307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资金、隆财社〔2019〕1307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资金、隆财社〔2019〕1307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资金文件安排下达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职业健康防治项目经费41.8万元,于2020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法〔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职业病防治项目资金41.8万元本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该项目于40.66万元暂未兑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项目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公共卫生管理服务34333人,建档立卡失能老年人评估15328人;职业病防治项目按尘肺病攻坚行动目标责任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尘肺病人随访调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培训率及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完成了年度指标值。

(2)质量指标。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项目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公共卫生管理服务34333人,建档立卡失能老年人评估15328人;职业病防治项目按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尘肺病人随访调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培训率及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完成了年度指标值。

(3)时效指标,无。

(4)成本指标,无。

(5)经济效益指标,无。

(6)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健康知识知晓率及职业病防治监管水平,完成了目标值。

(7)生态效益指标无。

(8)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医养结合水平持续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管水平持续提升。完成了目标值。

(9)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老年人健康水平及职业病防治监管水平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2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项目名称:妇幼健康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云南省妇女儿童规划(2011年-2020年)》《中共云南省党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决定》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10件惠民事件的决定通知等要求,2020年,确保全省孕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5数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以上,免费孕期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80%以上,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90%以上,儿童营养包目标人群覆盖率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95%以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②为切实加强对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虹贵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沙会兰 区卫健局妇幼健康股负责人

寸世莲 区卫健局妇幼健康股科员

胡兴青 区妇幼保健保健院副院长

罗万芹 区妇幼保健院公卫科科长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专干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20年无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56人,死亡率6.92‰,1-4岁儿童死亡20人,死亡率0.52‰;婴儿死亡36人,死亡率4.45‰;新生儿死亡26人,死亡率3.21‰。2020年全区活产数8094人,产妇数7939人,系统管理6748人,管理率93.37%;住院分娩7936人,住院分娩率99.93%。2020年全区完成宫颈癌筛查18212人,乳腺癌筛查18483人,超额完成市级下达15467的任务指标,完成率分别为117.75%、119.50%,筛查出宫颈癌前病变及癌共确诊85例,乳腺癌确诊6例。2020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任务数为7600人,完成任务数7720人,其查出风险暴露人群3214人,风险比例为41.2%,早孕随访率为61.2%,妊娠结局随访率为66.3%。我区2020年妇女增补叶酸目标人群数为670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7872人,目标人群知晓率达90%以上,叶酸服用依从率达80%以上。2020年营养包应领取人数14383人,实际发放12975人,发放率90.21%。2020年全区助产机构活产数10018人(关爱月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9611人,筛查率95.94%;TSH初筛可疑阳性86人,召回复查84人,召回率97.67 %;确诊6人,高TSH血症1人,已经接受规范治疗;PKU初筛可疑阳性4人,召回复查4人,召回率100%;确诊0人;G6PD初筛可疑阳性39人,召回复查29人,召回率74.36%,确诊15人,已经对其家属进行健康宣教;CAH初筛可疑阳性5人,召回复查4人,召回率80%,确诊0人。听力筛查人数9794人,听力筛查率97.76%,初筛不通过1806人,复筛966人,复筛召回率53.5%,复筛不通过20人,复筛不通过比例2.08%;转诊省级就诊0人,确诊0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1307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资金、隆财社〔2019〕1583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文件,安排妇幼健康服务项目项目安排经费209.11万元,于2020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服务项目项目资金209.11元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该项目资金暂未拨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各项目资金,资金支付和项目完成情况应匹配。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单位为区卫健局及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补助标准为人均74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全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动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使城乡居民享受到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主要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②为切实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隆阳区财政局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先飞 区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李虹贵 区卫健局副局长

容 波 区财政局副局长

段 玺 区卫健局副局长

范荣辉 区卫健局副局长

王 波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苏 宏 区疾控中心主任

何丽芬 市二院院长

田绍君 区卫健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副所长

朱 斌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朱加劭 区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沙会兰 区卫健局妇幼健康股负责人

寸世莲 区卫健局妇幼健康股科员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职 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区级项目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资金管理监督小组、业务指导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我局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考核办法,组织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考核,组织协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业务指导;收集上报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资金管理监督小组职责:负责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业务指导组职责: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实施项目中的问题,负责考核区级执行机构,完成项目的督查考核和评估报告。业务指导组下设妇幼保健服务包业务指导组、疾病预防控制包业务指导组、健康教育业务指导组、卫生监督服务包业务指导组、中医药服务包业务指导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业务指导组。

妇幼保健服务包业务指导组职责:负责妇幼保健服务包的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实施妇幼保健服务包中的问题,完成妇幼保健服务包的督查考核和评估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包业务指导组职责: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包的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包中的问题,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包的督查考核和评估报告。

健康教育业务指导组职责:负责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实施健康教育中的问题,完成健康教育的督查考核和评估报告。

卫生监督服务包业务指导组职责:负责卫生监督服务包的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实施卫生监督服务包中的问题,完成卫生监督服务包的督查考核和评估报告。

中医药服务包业务指导组职责:负责中医药服务包的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实施中医药服务包中的问题,完成中医药服务包的培训、督导考核和评估报告。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组职责: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的问题,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督查考核和评估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安排基本公卫项目安排经费174万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隆财社〔2019〕1583号、2108号和隆财社〔2020〕55号、59号、60号文件,安排基本公卫项目安排经费917.39万元,于2020年6月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基本公卫项目资金1091.39万元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该项目资金余739.88万元暂未拨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3.22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各项目资金,资金支付和项目完成情况应匹配。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1.项目名称:计划生育手术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保障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的通知》,从2019年7月11日起,我区按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术65元/例;输精管绝育180元/例、输卵管绝育400元/例;皮下埋置剂放置术100元/例、取出50元/例;输精管吻合术500元/例,输卵管吻合术600元/例;B超检查12元/例(查环、查孕、子宫、附件、膀胱及周围组织)进行补助,今年报账20.9232万元。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①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②为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手术的组织领导,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虹贵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沙会兰 区卫健局妇幼健康股负责人

寸世莲 区卫健局妇幼健康股科员

胡兴青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罗万芹 区妇幼保健院公卫科科长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专干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20年节育器放置术196例,宫内节育器取出术308例,皮下埋置剂放置(取出)术12例,输卵管节育术2例,输精管绝育术0例,B超检查15442(查环、查孕、子宫、附件、膀胱及周围组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1307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资金、隆财社〔2019〕1583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文件,安排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安排经费107.53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计划生育手术费项目资金107.53万元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该项目资金暂未拨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各项目资金,资金支付和项目完成情况应匹配。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

1.项目名称:2020年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相关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相关政策,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部分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减轻边境地区扶贫工作的压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应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各项扶助政策(包括“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一次性奖励金”、“奖学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失独一次性抚慰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及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财政补助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扶助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及时将文件精神和政策情况传达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计生工作人员传达到村级,做好宣传工作和群众政策知晓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村级收集享受人材料,进行初审;乡镇复审后统一到区级申报审核,区级审核通过后上报市级。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安排2020年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相关资金项目安排经费213.00万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根据隆财社〔2019〕25号、328号、980号、1226号、1443号文件和隆财社〔2020〕54号、133号、142号、187号、188号文件,安排经费923.79万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局2020年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相关资金项目资金1136.79万元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该项目资金余1101.83万元暂未拨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未能及时发放。下一步争取年内发放完毕。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8.3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一:

1. 项目名称: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补助》的要求,对全区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予补助。项目资金由中央、省、市级财政组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协调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前期调研,广泛收集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安排相关资料,参加绩效考核会议两次。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完善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合理确定评价方式方法,科学设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从立项决策科学性、过程管理有效性、产出质量、效益实现度等方面加强绩效评价分析,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信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20〕4号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隆财社〔2019〕38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隆财社〔2020〕192号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文件,安排2020年基本药物补助,项目安排经费268.38万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基本药物补助项目资金268.38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已执行139.32万无,执行率51.91%。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部分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3.1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个人缴费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02号)文件要求,为落实便民惠民措施,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方便看病”,实施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自2017年底,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覆盖。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健康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免费开展1次健康体检。对已经核准的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患者,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并逐步扩大病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12元,由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市财政承担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20%、区级财政承担8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卫健、人社、医保、民政、残联、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由卫生健康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健康扶贫日常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时研究制定了《隆阳区健康扶贫实施方案(2016-2020年)》(隆政办发〔2017〕54号)、《隆阳区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隆政办发〔2017〕151号)、《隆阳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隆卫健联发〔2019〕10号)和《隆阳区贫困退出健康扶贫后续帮扶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级各部门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合力抓,逐级分解,逐级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尽职尽责、协调配合,统筹抓实健康扶贫各项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常住建档立卡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患病人员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范围,其中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到“应签尽签”,全面落实“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2020年,优化组建家庭医生团队324个,签约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260人,其中四种慢病患者签约服务6889人,规范管理率98.30%。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隆财社〔2020〕134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补助资金、 隆财社〔2020〕143号建档立卡人口家庭医生签约个人缴费补助资金文件,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个人缴费补助项目安排经费33.63万元,于2020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目前,项目资金未拨付至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个人缴费补助项目资金33.63元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该项目资金暂未支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签约团队按时履约次数和服务针对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卫健部门将通过逐级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76.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隆阳区包虫病防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了解我区包虫病流行特征及动态变化,评价包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效果,为制定包虫病防治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发现包虫病患者,及时做好病例管理与规范治疗。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采取区级统筹协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组织落实的工作模式,将项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由区卫健局、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当地各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由区疾控中心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监测,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控制。2020年4月20日印发《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0年隆阳区寄生虫病和虫媒病毒性疾病防控工作计划的通知》隆卫健发〔2020〕47号。2020年6月18日举办包虫病防治项目技术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防治人员对包虫病的认识,为开展项目工作奠定基础。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将部分监测任务下放到区、乡医疗卫生单位,要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开展对就诊人群的包虫病检查,登记和信息报送工作。定期对开展人群包虫病检查的医疗单位进行督导。将筛查工作分为防治工作和监测干预两部分,防治工作主要在4个乡镇(街道)6个行政开展筛查工作,重点人群学生B超筛查主要在3个乡镇7个小学开展筛查工作,监测工作主要由二院及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拨付2019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经费的通知》文件,安排包虫病防治项目安排经费9万元,于2020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包虫病防治项目资金9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结核病控制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7日举办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培训。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10日,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年终考核暨督导。2020年8月24日至91月7日,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半年考核暨督导。2020年5月11日至18日和2020年11月16日至25日,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季度督导。结核病三位一体工作,点定医院结核病门诊、实验室按照要求正常开展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采取区级统筹协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组织落实的工作模式,将项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由区卫健局、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当地各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由区疾控中心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监测,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控制。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将部分监测任务下放到区、乡医疗卫生单位,要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开展对就诊人群的包虫病检查,登记和信息报送工作。定期对开展人群包虫病检查的医疗单位进行督导。将筛查工作分为防治工作和监测干预两部分,防治工作主要在4个乡镇(街道)6个行政开展筛查工作,重点人群学生B超筛查主要在3个乡镇7个小学开展筛查工作,监测工作主要由二院及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324号中央补助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安排结核病控制项目安排经费1.99万元,于2020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结核病控制项目资金1.99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经费扩大免疫规划工作

2.项目基本情况

完成适龄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对目标人群开展脊灰、麻疹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及早发现AFP病例;成麻疹监测工作任务;做好急性乙肝病例的发现、诊断和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免疫规划冷链设备补充更新及实验室能力建设,符合《疫苗管理法》相关要求,确保疫苗接种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采取区级统筹协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组织落实的工作模式,将项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由区卫健局、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当地各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由区疾控中心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监测,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控制。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接种19.4965万剂次;脊灰补充免疫与查漏补种0.0432万人、麻疹补充免疫与查漏补种0.4885万人;AFP病例监测9例,符合标本采集1例;麻疹监测327例;乙肝监测47例;AEFI监测79例;购买冷藏车1辆、冷库1座、低温冰箱3台。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324号2019年第一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安排大免疫规划工作经费43.25万元,于2020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结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经费扩大免疫规划项目资金43.25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严重精神障碍和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儿童口腔卫生)

2.项目基本情况

完成死亡人口信息调查录入和审核,完成肿瘤病例的报告和随访,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完成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创建健康单位、健康社区、健康酒店/餐厅/食堂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采取区级统筹协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组织落实的工作模式,将项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由区卫健局、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当地各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由区疾控中心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监测,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控制。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制定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项目包括:死因监测、肿瘤登记、严重精神障碍、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计划内容包括目标、内容、步骤与方法、职责和督导考评等内容;总结内容包括全年工作回顾、工作进展、成效与特色、问题与建议等内容。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324号2019年第一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隆财社〔2019〕1442号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安排大免疫规划工作经费,94.1万元,于2020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严重精神障碍和慢性病项目资金94.1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七:

1.项目名称:食源性疾病监测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食源性疾病监测:补助承担病原学监测的乡镇(街道)哨点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经费各5000.00元,用于食源性疾病监测、人员培训、技术指导、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配置食源性疾病监测电脑、设备购置、病例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每检测1份标本试剂补助50元,对检测工作给予人员补助,每完成一份阳性菌株检测和送样补助1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预案,召开稍点医院负责食源性疾病的医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会议,每个稍点医院至少3-5名医生负责相关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各稍点医院根据要求认真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按标准开支监测经费。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19〕1583号文件,安排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安排经费12万元,于2020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资金12万元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该项目资金暂未拨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八:

1.项目名称: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2.项目基本情况

保证患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需个人自付的医疗救治费用补助,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保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等所需经费,确保本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从各单位抽调专人负责疫情防控统筹工作,明确各区级单位职责内容。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部门职责:财政部门是补助资金筹集、分配和预算下达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贵包括:负责拟定补助资金管理指导意见;组织补助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绩效管理工作;组织补助资金执行期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卫生健康等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卫生健康等业务主管部门是补助资金预算编制、分配和执行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补助资金具体业务管理规定;按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补助资金支出预算;负责提出资合分配初步意见;对申请使用补助资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执行已经批复的补助资金支出预算,监督补助资金的使用;负责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适时组织开展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按规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负责执行期满或者被撤销。

资金使用单位责任:补助资金使用单位是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健全内部管理,制定防控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具体组织预算执行。补助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对相关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业务主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要进一步增强支持做好疫情防控防

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做到工作部署更细致、政策考虑更周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社〔2020〕7号、9号、11号、13号、24号、41号、83号、160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文件,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项目安排经费565.00万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项目资金565万元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但根据防控工作实际发生费用情况,该项目资金还余146.22万元结转至下年。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4.12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20个:区直卫生单位4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乡镇卫生院19个,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312个,民营医院19个,监狱医院1个,个体诊所133个,卫生所、医务室24个,门诊部2个。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799人,每千人口拥有卫技人员4.89人,全区共开放病床3954张,每千人拥有病床4.03张。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72号),将区卫计局的职责、区民政局老龄委部分职责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决算以新组建的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报送。2019年年末,行政机关1个,内设股室15个。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卫生健康部门职责是贯彻执行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卫生计生综合服务能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组织指导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促进全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推动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不断强化预算意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形成以单位领导支持、财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预算编制质量。结合单位业务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分配细化,部门预算经批复后,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及时组织收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降低预算支出的波动幅度。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项目支出,明确规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期限,督促尽快组织实施采购计划。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和结果的反馈,对预算执行差异及时分析成因和影响,并及时向领导和相关科室进行反馈,以采取措施纠正执行偏差,促进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单位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认识,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了改善。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纠偏措施。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评价质量。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收入307,343,531.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343,531.79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171,036.29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096,374.30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6,169.66元,项目支出270,880,204.64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本单位在接到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安排专人进行此项工作,并将涉及项目分配到各相关股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表,最后由财务股汇总编制2020年决算公开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70,880,204.64元,其中:创卫工作经费122,500.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473,100.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920,100.00元,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8,000.00元,2020年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一批省对下)专项资金265,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526,474.86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948,139.30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3,550,000.00元,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机制体系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318,90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49,600.00元,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专项经费2,000,000.00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助经费130,000.00元,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薪酬中央补助884,690.48元,中央抗疫特别国债医疗卫生项目直达资金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直属附属医院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49,000,000.00元,中央抗疫特别国债医疗卫生项目直达资金-疫情防控设备采购专项资金68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70,880,204.64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2020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达91.53%。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了“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得到分类救治。全区集中救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种大病患者760人次,做到应治尽治。做实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全区共组建签约团队324个,签约服务7114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38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9.36%。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全区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即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成功晋级为三级医院,15个乡镇有19所乡镇卫生院,人员、设备、科室设置和基础设施全部达到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全区267个行政村实现了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配备合格乡村医生766人。四是巩固脱贫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扎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接续推进健康扶贫百日提升、百日巩固行动,全面巩固脱贫成果。

2020年1-11月,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患者共1537例,下转到基层医疗机构的患者共125例。2020年,受理卫生行政许可3214起,立案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案件207起,处罚143.49万元。

隆阳区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计划总建筑面积21.48万平方米,总投资12.9亿元,项目已整体移交保山建设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现正在进行整体地下室建设,医技楼部分主体二层建设。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计划投资46000万元,急救中心和业务综合楼已完工投入使用。二是巩固提升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晋级三级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省级“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成果,共创建5个省级专家工作站、8个省级重点专科和6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与上海新华医院建搭建的远程会诊中心,并完成“五大中心”建设。三是夯实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全区19个乡镇卫生院,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获得“云南省甲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潞江镇、板桥镇、瓦房乡、芒宽乡中心卫生院通过了国家推荐标准。青华、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省级社区医院创建验收;建成并运转心脑血管救治站5个,慢性病管理中心10个。

全区共组建流调、消杀、应急核酸检测、应急采样专业队伍505人。保山市二院、区妇幼保健院PCR实验已经投入使用,日均最大核酸检测量为1398人份。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强化医疗救治。全区设置发热门诊医院1个(即保山市二院),各医疗机构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做好患者的分诊分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院感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降低院内交叉感染风险。坚决落实“早发现、早隔离”防控措施,对各时段的中高风险地区入隆人员进行排查并规范管理,机场、客运站、公共场所、村(社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区共报告传染病18种计3092例,发病率315.23/10万,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疟疾、鼠疫、结核病防治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95%以上;进一步巩固了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1-9月全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83279人,健康管理率55.93%;高血压患者建档42839人,规范管理36328人,规范管理率84.8%;糖尿病患者建档8738人,规范管理6731人,规范管理率77%。不断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成果,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起。妇幼健康工作。1-11月隆阳辖区户籍活产数7219人,住院分娩活产数7216人,住院分娩率为99.96 %,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危急重症贫困孕产妇救治55人,未发生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49人,婴儿死亡32人,新生儿死亡19人,死亡率分别为6.79‰、4.43‰、2.63‰。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564人,完成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采血筛查8672人、听力筛查8932人;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14200人,乳腺癌筛查14200人。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并印发了《隆阳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辖区涉及尘毒危害重点企业共33户,开展重点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执法检查33家,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执法检查15家,出动147人次,督促企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60户3982人。健康教育有效开展。全区建成健康促进场所共254家,在太保公园、青华湖共建设2个健康主题公园,在易乐池公园建设1条独立健康步道,评选健康家庭1647家。截至11月23日,共发放宣传材料54.9万份,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3298版次,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1850场次,开展公众咨询活动283场次,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19.1万人次。

按照市区的部署,我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统一行动、全力以赴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责任,构建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科学规范实施网格管理。将中心城区按社区划分为56个网格,市区112个牵头单位和234家单位分片负责,逐步提高城市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水平。三是牵头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全区共有公共场所2917家,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各类公共场所完成累计抽检率50.33%,其中“八类”重点场所卫生质量抽检率100%。四是牵头做好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大力宣传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六条新风尚,推广健康文明生活习惯。

积极开展“三个90%”艾滋病防治工作。截至11月底,完成各类人群检测898578人次,检测人次数占我区常住人口的91.6%。做好高危人群干预。暗娼干预3185人次,覆盖率99.2%,累计干预吸毒人群8720人次,全区共发放安全套35.64万只,宾馆、旅社、娱乐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100%。实施母婴阻断。全年累计管理HIV阳性孕妇28人,HIV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母婴均服药率100%。积极开展抗病毒治疗。累计入组治疗2148人,现治疗1780人,2020年新入组治疗142人。加强宣传。隆阳新闻中心播出相关新闻9条45条次,播出相关公益广告756余条次,市级媒体刊载相关稿件9篇次。六是全面落实关怀救助工作。1-9月救助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731户860人,共发放救助金280.0342万元。

中西医并重,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扎实巩固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区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市二院、区妇幼保健院均设置中医科,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中医诊疗需求;312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中医药服务人数占比30%以上。申报2020年村卫生室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0万元;持续开展第四次全国中医药资源普查工作。

全年共享受奖励扶助4751人共484.85万元,享受特别扶助654人共359.54万元,享受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11户共4.25万元,享受农业人口一次性奖励58户共5.5万元,享受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初高中升学加分共720人,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1468户共16.18万元,享受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1521名共77万元。做好生育服务证审批工作。共办理独生子女证400户,审批三孩生育服务证262户。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辖区共有婴幼儿托育机构22个,制发了《建立隆阳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4)效果情况分析

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持续发力,健康扶贫成效显著。2016年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以来,紧紧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全面实现了贫困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印发隆阳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稳步实施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由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牵头与区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25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1个紧密型医共体,把优质医疗资源充分下沉基层,完成全区卫生健康信息“一张网”建设,实现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有效破解乡村“最后一公里”看病难问题。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服务可及性不断提高。一是全力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慎终如始,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自2月7日以来,全区无新增疑似病例,但形势仍然复杂严峻,我们坚决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守住今冬明春防控的关键时期,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

强化防控保障,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坚决打赢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保“卫”战 ,扎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力攻坚,打赢防艾人民战争。

人口家庭发展扎实有效。全面兑现国家、省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各相关股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项目资金执行率过低,影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使我局大部分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项目部门绩效管理明确,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履行了绩效管理工作职责,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执行过程有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项目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执行规范。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政预算绩效管理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下步我局将不断健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加强对预算绩效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