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50929-0002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9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8.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9.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入户随访和健康指导。
10.在上级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1.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接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
13.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14.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15.临床科室重点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
16.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17.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18.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19.严格执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
20.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科、中医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基本医疗工作
一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服务质量,以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医疗机构为目标,积极改善服务态度,落实承诺服务。二是每年选派医护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更新替换医疗设备,在此基础上狠抓医疗质量管理,严格医疗文件书写,门诊日志要求项目齐全,处方书写规范,用药合理,病历书写及时规范,护理记录详实,主任以身作则深入临床查房,积极参加危急症病人抢救。
2.公共卫生工作
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人数24624份,其中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23874份;高血压累计管理人数2389人、糖尿病累计管理人数2158人、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人数11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人数209人;65岁及以上老人健康管理人数243人。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总受益人数561人,孕妇管理人数151人,儿童管理人数1083人,0-6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100%。
3.加强与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紧密联动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26,556,193.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31,111.50元,占总收入的55.0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1,925,082.2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4.91%;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548437.47元,增长39.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566,580.77元,增长141.26%;事业收入减少1,018,143.30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
1.在编在岗人员经费增加116,431.5元,主要原因是职称变动、工资正常晋升等原因形成。
2.2023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45,440.64元,主要原因是生活补助减少2,314.64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343,126.00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4,152.00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减少。
4.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增加9,12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省内配套资金支付完毕。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减少32,019.00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补助减少32,019.00元。
6.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78,800.00元,主要原因是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省级资金减少78,800.00元。
7.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减少15,600.00元。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减少98,670.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减少98,670.00元。
9.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减少53,893.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目。
10.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减少4,397.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目。
11.事业收入减少1,018,143.3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实施DRG付费后,次均费用减少,业务收入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26,363,867.34元。其中:基本支出13,913,507.34元,占总支出的52.77%;项目支出12,450,360.00元,占总支出的47.2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872,663.52元,增长59.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36,846.61元,增长4.80%;项目支出增加9,235,816.91元,增长287.31%,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6,431.50元,主要原因是职称变动、工资正常晋升等原因形成。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62,329.66元,主要原因是水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以及编外人员劳务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45,440.64元,主要是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补助减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98,801.00元。
4.资本性支出增加9,639,343.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恢复重建项目工程进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13,507.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25,669.50元,占基本支出的19.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87,837.84元,占基本支出的80.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50,36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1,120,000.00元。
2024年春节慰问区级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一线工作人员慰问。
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恢复重建项目经费11,120,000.00元,主要用于瓦窑镇中心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慢病专科诊室设备购置。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749,960.00元,主要用于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31,111.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50%。与上年相比增加少8,566,580.77元,增长141.26%,完成年初预算的311.67%。主要原因是财政对社保的补助资金实际到位率高于预期,社会保险支出增加;年度人员变动与增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24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完成年初预算的4.97%;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社会保险资金未足额拨付。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600,8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9%,完成年初预算的357.35%;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到灾后恢复重建省级资金11,12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35,155,073.40元,其中,流动资产12,477,248.20元,固定资产5,631,027.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024,78.47元,无形资产22,718.77元(净值),其他资产2,715,743.2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832,763.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1,48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62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222.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7,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622.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9,622.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