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50929-0002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9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妇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2)开展中医药服务。
(3)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4)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5)转诊服务。
(6)康复服务。
(7)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2)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门诊部、综合住院部、药剂科、医技科(放射科、B超室、检验科)、护理部、医务科、财务资产管理部、公共卫生科、采购办、综合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临床业务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数为26,336,156.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0,046.83元,事业收入18,376,109.56元。2024年收入相比2023年收入减少2,938,628.27元,下降了10.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苗接种收入减少。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电子数32044份,纸质档案数28686份;高血压累计管理人数2981人、糖尿病累计管理人数1098人、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人数19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人数248人;65岁及以上老人建档6563人,体检4393人,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3场,孕妇管理人数1883人,儿童管理人数4757人,2024年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15170针次,接种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30585针次。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7709人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为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26,336,156.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0,046.83元,占总收入的30.22%;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18,376,109.56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9.78%;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38,628.27元,下降10.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2,252.86元,增长3.14%;事业收入减少3,180,881.13元,下降14.76%;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2,252.86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5,290.00元,津贴补贴减少23,102.00元,绩效工资减少8,569.00元,职业年金增加47,058.11元;工会经费减少26,570.00元;项目收入增加218,145.75元,其中:基本药物制度资金收入增加76,947.83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减少79.7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收入增加506,806.00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经费收入减少56,054.00元;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经费收入减少209,632.36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经费收入减少91,200.00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收入减少2,042.00元;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减少6,600.00元;2、事业收入减少3,180,881.13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苗收入减少3,180,881.1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22,539,014.71元。其中:基本支出19,465,688.38元,占总支出的86.36%;项目支出3,073,326.33元,占总支出的13.6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126,380.75元,下降44.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344,526.50元,下降48.52%;项目支出增加218,145.75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18,344,526.5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0,677.11元(基本工资增加35,290.00元,津贴补贴减少23,102.00元,绩效工资减少8,569.00元,职业年金增加47,058.11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8,395,203.61元。2.项目支出增加218,145.75元,其中:基本药物制度资金支出增加76,947.83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减少79.7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增加506,806.00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减少56,054.00元;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经费支出减少209,632.36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经费支出减少91,200.00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支出减少2,042.00元;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支出减少6,6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65,688.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54,609.90元,占基本支出的24.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611,078.48元,占基本支出的75.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73,326.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春节慰问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对在岗医疗服务人员的春节慰问。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资金474,426.33元,主要用于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2,595,9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60,046.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32%。与上年相比增加242,252.86元,增长3.14%,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4%。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支出增加50,677.11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0,677.11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5,290.00元,津贴补贴减少23,102.00元,绩效工资减少8,569.00元,职业年金增加47,058.11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6,570.00元(工会经费减少26,570.00元);3、项目支出增加218,145.75元,其中:基本药物制度资金支出增加76,947.83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减少79.7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增加506,806.00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减少56,054.00元;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经费支出减少209,632.36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经费支出减少91,200.00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支出减少2,042.00元;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支出减少6,6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37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完成年初预算的14.05%。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2,374.5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社保的补助资金实际到位率高于预期,社会保险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57,672.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1%,完成年初预算的147.4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4,742,442.00元;用于工会经费支出41,904.00元;用于基本药物制度资金支出474,426.33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595,900.00元;用于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支出3,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人员变动与增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原因: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8,359,452.93元,其中,流动资产15,276,369.52元,固定资产2,523,45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59,633.4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2,651,977.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6,7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847.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47.1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847.1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847.1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