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50929-0001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701000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8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2019〕5号)精神,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是:
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深入推进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对辖区内一般卫生院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医科、外科、妇产科、内儿科、预防接种门诊、财务科、检验科、输液大厅、医务科、口腔科、放射科、超声科、药剂科、收费室、行政办公室、公共卫生科、后勤保障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作为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末其他人员5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5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医疗质量管理
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严格做好依法执业,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院《员工手册》,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促进了医院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以“三基”为重点,进行多层次业务训练,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操作水平,使全院医护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急救技术和应急方法。加强质量监管,保障医疗安全。严格落实首诊负责、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十八项核心制度。认真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每月开展病历质量点评,不断提高病历质量。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医务人员业务学习,传输新的知识、训练业务技能。
2.护理质量管理
积极探索优质护理服务,有效提升患者满意度。通过不断完善住院服务设施,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延伸护理服务内涵等措施,使护理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同时进一步加强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护理质量安全管理预案及应急处理程序,完善差错事故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在工作中,护士进行质量教育,重视医疗质量安全,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查对制度,防患于未然。
3.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培养是一个周期性长而持续,为快速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及医护技术水平,我院采取长短结合、请进来、送出去,内部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人才培养,2024年送市、区医院进修学习5人,医院于每月10日组织业务学习培训会,科室内部每月组织学习培训。通过学习提升医院的服务水平及服务能力,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服务安全,逐步得到患者的认可及信任,医院的社会地位及社会信誉也随之提高。
4.完成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7,718,393.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5,389.71元,占总收入的27.91%;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12,773,003.60元,占总收入的72.09%;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30,792.23元,下降7.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5,502.69元,下降8.60%;事业收入减少1,065,289.54元,下降7.70%;主要原因是:
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5,502.69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收入减少272,710.12元,主要是因2024年人员结构变动,工资福利增加196,161.06元,抚恤金减少181,312.80元,生活补助减少3,278.38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263,277.00元,工会经费减少21,003.00元。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减少192,792.57元,主要是因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减少8,794.00元(主要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11,600.00元(主要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393,169.22元(主要为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27,395.60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44,470.62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区级补助资金3,703.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省级资金117,6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3,524.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减少48,483.00元主要为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72.00元(主要为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增加266,501.65元(主要为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1,392,835.18元。其中:基本支出9,880,403.53元,占总支出的86.72%;项目支出1,512,431.65元,占总支出的13.2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288,278.71元,下降55.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095,486.14元,下降58.79%;项目支出减少192,792.57元,下降11.31%。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结构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96,161.0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3,972,204.91元,其中办公费增加505,897.78元、印刷费增加5,159.50元、手续费减少2,496.12元、水费减少25,716.60元、电费减少3,981.58元、邮电费减少37,520.77元、物业管理费增加224,200.00元、差旅费增加15,139.58元、维修(护)费增加330,294.88元、培训费减少19,120.0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7,216,776.97元、劳务费减少6,287.91元、委托业务费减少153,868.00元、工会经费减少21,003.00元、福利费减少7,626,354.68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60,228.9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447,868.18元,其中抚恤金减少181,312.80元、生活补助减少3,278.38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63,277.00元,资本性支出增加128,425.89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增加185,925.89,专用设备购置减少57,500.00元。
项目支出减少192,792.57元,主要是因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减少8,794.00元(主要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11,600.00元(主要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393,169.22元(主要为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27,395.60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44,470.62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区级补助资金3,703.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省级资金117,6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3,524.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减少48,483.00元主要为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72.00元(主要为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增加266,501.65元(主要为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80,403.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87,248.06元,占基本支出的34.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93,155.47元,占基本支出的65.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2,431.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242,93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公卫项目执行机构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5,389.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41%。与上年相比减少465,502.69元,下降8.60%,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基本收入减少272,710.12元,主要是因2024年人员结构变动,工资福利增加196,161.06元,抚恤金减少181,312.80元,生活补助减少3,278.38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263,277.00元,工会经费减少21,003.00元。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减少192,792.57元,主要是因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减少8,794.00元(主要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11,600.00元(主要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393,169.22元(主要为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27,395.60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44,470.62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区级补助资金3,703.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省级资金117,6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3,524.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减少48,483.00元主要为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72.00元(主要为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增加266,501.65元(主要为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09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完成年初预算的8.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354.06元,遗属补助17,74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社保的补助资金实际到位率低于预期。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34,7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2%,完成年初预算的151.9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3,360,8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270,8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人员变动与增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6,50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修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未做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长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24,787,635.76元,其中,流动资产8,982,793.66元,固定资产15,804,841.1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6,953.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7,725.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4,876.9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648.8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1,228.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1,878.1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1,878.14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