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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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50929-00017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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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5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妇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开展中医药服务;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转诊服务;康复服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0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麻醉科、三达地综合科、五官科、口腔科、急诊科、影像科、超声科、检验科、药剂科、输液室、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供应室、后勤科、信息科、财务科、人事科、收费室、公卫科、医保科、病案室、办公室、党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人才工作完成情况

优化人才队伍,增强核心竞争力。通过引进和培养方式优化人才队伍。采取“送出去、请进来”方式加强人才培养。2024年全院共外派35人外出进修,其中省外1人,省级5人,市级20人,区级9人;参加省、市、区各种专业技术学习培训班96人;积极组织各级各类医疗行政管理、护理培训,共18余次。

2.公共卫生工作完成情况

医院狠抓服务的同时,大力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4全年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全区排名第4名。一是完成免疫规划工作。常规疫苗接种8615剂次,非常规疫苗接种5646针次。二是完成妇幼计生工作。孕产妇保健管理467人,管理率达100%;0-6岁儿童系统管理2413人,管理率100%、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0%、婚检率100%,完成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全年发放营养包86310袋,发放率达100%。三是完成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辖区共辖22个行政村,人口约55267人。2024年新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73人,续管居民健康档案17457人。2024年总建立纸质居民健康档案54808份,电子居民健康档案54104份。四是完成慢病管理工作。建立高血压病患者管理5088人,规范化管理高血压病人4633人,规范化管理率达91.06%;建立糖尿病患者管理卡1998人,年内规范化管理糖尿病人1815人,规范化管理率达90.08%。五是重症精神病管理工作。辖区内重症精神病399人,全部登记,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和网络登记,无一例漏登管理病人,精神病排查登记率100%。六是完成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老年人健康管理7,332人,截至2024年12月底,共完成5352人的体检任务,体检率达72.9%。体检过程中,我们及时对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进行了评估,通过努力基本完善了老年人健康管理体系。七是开展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工作。利用“6.14”世界献血日、“6.26”禁毒宣传月、“7.28”世界肝炎日、“10.26”禁毒防艾宣传月、“12.1”世界艾滋病日等进行宣传,辖区内开展HIV抗体检测32245人次,占户籍人口55.42%;2024年我中心累计报告法定传染病541例,甲类0例,乙类213例,丙类249例,其他法定传染病共计79例;2024年全年共转诊疑似结核病患者184人次,转诊率达到2.62‰。八是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工作。2024年共计巡查公共场所465次,医疗机构122次,学校卫生49次,村级分散式供水44次,集中式供水4次,职业卫生56次。九是完成健康扶贫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全镇一般脱贫户428户1950人,已脱贫428户1950人;因病致贫户11户42人,均已脱贫。截至2024年12月,农业人口患大病住院治疗491人。在我院的健康扶贫系统中,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性病签约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救治率均为10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脱贫户、三类重点人群参保率100%。十是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共有签约团队27个,签约人数为29580人。其中:脱贫户428户1,950人,签约1591人。三类人员167户481人,签约349人。高血压4,939人;糖尿病1777人;精神病330人;肺结核25人;老年人6715人;孕产妇466人;儿童2973人;残疾人558人;计划生育特殊服务家庭50人;健康人群16268人。

3.信息化建设完成情况

电子病历四级项目建设配套硬件设备于2024年6月17日开始配合硬件工程师安装调试,于2024年6月19日安装调试完成,软件工程师正式进入我院对涉及的48个信息系统上线做前期准备工作,在历经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完成了全院调研、实施方案确定、需求提交、系统开发、接口对接、全员培训考核、系统联调等工作后,电子病历四级项目涉及的46个系统功能模块已于2024年9月10日陆续上线运行,经过1年多的新老系统交替使用,现新上线的信息系统已处于稳定期,剩余的2个系统(重症监护系统、病理系统)因不具备上线条件暂时推迟部署,力争在2025年12月底之前完成整个项目的验收工作。

4.医疗共同体完成情况

按照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2024年医共体总院在我院共设置12个专家工作站,设立慢病管理中心潞江分中心和肿瘤防治中心潞江分中心。2024年派驻我院专家工作站情况:派驻专家2024年对我院进行理论培训4次,操作培训7次,手术操作及带教17台次,业务查房教学查房12次,坐诊11次,义诊4次,开展新业务技术项目2项。2024年慢病管理分中心双向转诊转出51人,总院下转接收54人,纳入慢病管理患者46人。

5.取得成效及工作亮点

2024年10月14日,优质护理病区房通过市级验收;2024年10月17日,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通过市级评估验收。在2024首届推动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擂台赛(基层能力提升主题决赛)中,我院荣获优秀案例奖。2024年胸痛救治单元通过区级验收,急诊急救能力显著提升,已具备“防管治康”系统连续的综合服务能力,并能开展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具备溶栓治疗能力,成功溶栓患者11人次,提升了对心脑血管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治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提高了基层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也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64,661,157.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59,862.12元,占总收入的18.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2,601,295.3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1.3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56,302.21元,下降5.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3,488.83元,增长5.18%;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减少4,649,791.04元,下降8.12%;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3,488.83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收入增加439,574.95元,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153,913.88元。二是医疗机构业务收入下滑导致事业收入减少4,649,791.0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58,604,979.50元。其中:基本支出53,691,768.50元,占总支出的91.62%;项目支出4,913,211元,占总支出的8.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740,060.08元,下降27.9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548,652.32元,下降32.24%;项目支出增加2,808,592.24元,增长133.4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88,942.33元,其中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68,53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911,138.40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4,325,343.39元,其中主要为电费减少331,641.58元,物业管理费增加689,732.36元,维修(护)费增加574,905.77元,专用材料费减少7,345,024.43元,劳务费增加4,017,304.18元,福利费减少21,304,485.9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28,771.11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01,995.38元,其中主要为抚恤金减少184,033.6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17,007.00元。四是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减少87,053.99元,其中主要为国内债务付息减少87,053.99元。五是资本性支出减少1,623,201.89元,其中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28,045.00元,专用设备购置减少2,196,656.89,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增加601,500.00。

项目支出增加2,808,592.24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增加426,402.64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344,504.76元,房屋建筑物购建增加2,654,678.3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691,768.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24,907.48元,占基本支出的18.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966,861.02元,占基本支出的81.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8,532.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1,709,13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公卫项目执行机构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1,329.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72%。与上年相比增加439,574.95元,增长4.70%,完成年初预算的69.90%。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88,942.33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68,530.00元,津贴补贴减少67,890.00,奖金增加28,47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911,138.40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40,152.93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7,372.00元,主要为工会经费减少47,372.00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01,995.38元,主要为抚恤金减少184,033.6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17,007.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4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完成年初预算的2.2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遗属补助35,48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遗属补助、死亡抚恤金的补助资金实际到位率低于预期。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97,97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7%,完成年初预算的26.0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9,689,41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785,5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1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与增资,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年初无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6,40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未做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长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49,506,447.06元,其中,流动资产65,288,747.03元,固定资产66,389,461.0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572,238.96元,无形资产3,256,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04,856.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802,530.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1,433,91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56,641.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9,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46,761.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9,354.9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9,354.9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