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50929-00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1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落实城镇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医科、财务科、预防保健科、检验科、妇产科、外科、医学影像科、内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临床业务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数为9,460,678.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8,011.67元,事业收入5,302,666.89元。2024年收入相比2023年收入减少了33,716.92元,下降了0.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苗接种收入减少。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人数33061人,新建档386人,电子档案录入32080人;高血压累计管理人数2888人、糖尿病累计管理人数917人、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人数3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人数203人;65岁及以上老人健康管理人数3915人,体检2715人,体检率69.35%,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2场,孕妇管理人数393人,儿童管理人数2152人,2024年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6296针次,接种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9002针次。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6548人次,其中三类人员(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229人,实现了对三类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得到了贫困群众一致好评。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也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9,614,132.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8,011.67元,占总收入的43.25%;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5,456,121.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6.75%;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9,737.19元,增长1.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0,752.12元,增长24.22%;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减少691,014.93元,下降11.24%;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0,752.12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296.36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8,783.36元(主要是基本工资增加35,591.00元、津贴补贴减少14,043.00元、绩效工资增加1,366.00元);公用经费减少11,487.00元(主要是工会经费减少11,487.00元);项目支出增加793455.76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增加762,195.00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增加99,357.76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减少919.00元、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减少3,978.00元、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减少59,600.00元、春节慰问经费减少3,600.00元)。2.事业收入减少691,014.93元,减少的原因是疫苗接种收入减少1,162,534.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01,517,02.75元。其中:基本支出8,271,364.22元,占总支出的81.48%;项目支出1,880,338.53元,占总支出的18.5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3,863.31元,下降3.8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97,319.07元,下降12.65%;项目支出增加793,455.76元,增长7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97,319.07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8,783.36元(主要是基本工资增加35,591.00元、津贴补贴减少14,043.00元、绩效工资增加1,366.00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168,535.71元;项目支出增加793,455.76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增加762,195.00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增加99,357.76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减少919.00元、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减少3,978.00元、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减少59,600.00元、春节慰问经费减少3,6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71,364.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61,383.14元,占基本支出的27.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09,981.08元,占基本支出的72.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0,338.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春节慰问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对在岗医疗服务人员的春节慰问。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资金264,003.53元,主要用于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慢病中心管理和建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603,335.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工作如下: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人数33061人,新建档386人,电子档案录入32080人;高血压累计管理人数2888人、糖尿病累计管理人数917人、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人数3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人数203人;65岁及以上老人健康管理人数3915人,体检2715人,体检率69.35%,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2场,孕妇管理人数393人,儿童管理人数2152人,2024年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6296针次,接种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9002针次。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6548人次,其中三类人员(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229人,实现了对三类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得到了贫困群众一致好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8,011.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96%。与上年相比增加810,752.12元,增长24.22%,完成年初预算的177.34%。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17,296.36元:人员经费增加25,683.36元,公用经费增加减少8,387元;2.项目支出增加793,455.76元,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增加793,455.76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增加762,195.00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增加99,357.76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减少919.00元、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减少3,978.00元、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减少59,600.00元、春节慰问经费减少36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0,78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社保的补助资金实际到位率高于预期,社会保险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67,222.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0%,完成年初预算的183.2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2,252,511.14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505,839.39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资金8,872.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人员变动与增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213,934.91元,其中,流动资产4,144,932.95元,固定资产1,069,001.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2,892.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1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604.3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04.3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