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5091904534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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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50929-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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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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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1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8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2019〕5号)精神,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是: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是区委、区政府、区卫生健康局领导下的非营利性I类公共卫生单位。2016年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并后,其主要职责及任务是: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信息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同时负责对隆阳区24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9个村(居)委会从事妇幼保健工作31名乡级妇幼专干、1130名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完成各项妇幼卫生工作任务,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预防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4个内设机构,包括:临床服务类科室、医疗技术类科室、医疗辅助类科室、行政后勤类科室,分别是:

1.临床服务类科室:产科、遗传生殖中心、儿科、外科、妇科、中医科、麻醉科;临床服务类科室又分别设置为门诊和住院两个核算单元;

2.医疗技术类科室: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药剂科、麻醉科;

3.医疗辅助类科室:消毒供应室;

4.行政后勤类科室:院办室、党办室、医务部、护理部、创等办、公卫科、客服部、总务部、财务科、信息科、医保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9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39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6人(离休0人,退休76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体系建设为基础,保健与临床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符合妇幼健康需求的发展路径、运行机制:1.做好妇幼保健,守护母婴安康,恪尽职守,着力解决患者的就医、产检、住院等实际问题,切实保障母婴健康安全。2.支持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科研、教学水平,推动学术进步,通过了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复审。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工作统筹规划,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的质量、数量和结构。4.按上级部署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按时完成数据上传。5.严格落实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主动排查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畅通绿色通道,做好危重病人会诊、留观、住院、转接等工作;完善三级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形成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全院优质护理病区覆盖率达100.00%。6.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体验。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工作统筹规划,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的质量、数量和结构。8.持续改善服务,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做好医疗保健和辖区服务,发挥中心作用,努力实现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目标和控制指标。紧扣质量核心,筑牢安全防线,保障母婴安全。强化党风廉政监督检查,持续开展评先奖优活动,激励员工开展优质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17,914,135.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11,243.14元,占总收入的11.4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9,020,398.7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3.98%;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382,493.52元,占总收入的4.5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4,113.91元,下降0.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7,036.16元,下降4.3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4,725,819.71元,下降4.56%;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928,741.96元,增长1,086.22%。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7,036.16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152,682.24元,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5人;公用经费增加55,037.00元;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减少509,390.92元。(2)事业收入减少4,725,819.71元,主要为:近几年来生育力下降,婴儿出生率降低,导致我院住院患者减少;各大医院都在不断发展业务,随着科室业务增多,病人选择也随之增多;医疗质量及服务水平相较同等级的公立医院还比较薄弱,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患者满意度低。(3)其他收入增加928,741.96元,我院本年度借入短期借款5,000,000.00元,用于医院正常运转开支,收到款项确认为其他收入,故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18,618,391.32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7,698.06元,占总支出的11.26%;项目支出105,260,693.26元,占总支出的88.7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54,346.97元,增长1.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7,645.24元,下降0.73%;项目支出增加1,551,992.21元,增长1.5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97,645.24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5人;(2)项目支出增加1,551,992.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09,390.92元;单位资金支付项目增加2,061,383.1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57,698.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58,148.06元,占基本支出的97.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9,55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260,693.26元。其中:单位资金项目支出105,107,148.18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开支、合同工劳务费、购进固定资产及房屋建筑物构建。

2024年春节慰问区级项目经费6,000.00元,主要用于医院春节值班医务工作者慰问。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47,545.08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我院主要为基本公卫人员工资、保险、差旅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11,243.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39%。与上年相比减少607,036.16元,下降4.30%,完成年初预算的74.53%。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97,645.24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5人;(2)项目支出减少509,390.9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6,65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0%,完成年初预算的92.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1,001.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7,763.68元;死亡抚恤12,358.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28.8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编内在职人员新增5人,退休3人;2.死亡抚恤从2024年7月开始每月增加10.00元,故造成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54,59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0%,完成年初预算的72.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1,301,496.41元;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299,55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47,545.08元;2024年春节慰问支出6,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编内在职人员新增5人,退休3人;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预算3,928,834.60元,实际兑付147,545.08元,故造成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250.00元,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15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250.00元,决算为5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1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25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15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250.00元,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0,000.00元,增长1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2023年度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购置车辆为红十字会捐赠新生儿转运救护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422,422,427.45元,其中,流动资产42,723,534.69元,固定资产45,317,268.5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24,738,312.06元,无形资产9,643,312.2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45,570.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118,914.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7项,账面原值1,713,60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76.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96,845.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25,539.3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1,30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