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40925-0002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1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8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2019〕5号)精神,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是:
2015年12月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并后,其主要职责及任务是: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孕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信息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同时负责对隆阳区25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5个村(居)委会有从事妇幼保健工作乡级妇幼专干80名、乡村医生332名进行业务培训。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完成各项妇幼卫生工作任务,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预防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体系建设为基础,保健与临床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符合妇幼健康需求的发展路径、运行机制:1.做好妇幼保健,守护母婴安康,恪尽职守,着力解决患者的就医、产检、住院等实际问题,切实保障母婴健康安全。2.支持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科研、教学水平,推动学术进步,通过了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复审。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工作统筹规划,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的质量、数量和结构。4.按上级部署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按时完成数据上传。5.严格落实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主动排查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畅通绿色通道,做好危重病人会诊、留观、住院、转接等工作;完善三级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形成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全院优质护理病区覆盖率达100.00%。6.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体验。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工作统筹规划,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的质量、数量和结构。8.持续改善服务,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做好医疗保健和辖区服务,发挥中心作用,努力实现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目标和控制指标。紧扣质量核心,筑牢安全防线,保障母婴安全。强化党风廉政监督检查,持续开展评先奖优活动,激励员工开展优质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产科、遗传生殖中心、儿科、儿外科、妇科、中医科、麻醉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药剂科、消毒供应室、院办室、党办室、医务部、护理部、创等办、公卫科、客服部、总务部、规划财务科、信息科、医保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2人(离休0人,退休7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18318249.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18279.30元,占总收入的11.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3746218.4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7.6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3751.56元,占总收入的0.3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7373549.08元,下降51.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9110.16元,增长2.7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27347741.81元,下降20.86%;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00404917.43元,下降99.55%。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9110.16元,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减少283825.84元,为人员经费减少240100.84元,公用经费减少43725.00元;财政项目拨款收入增加662936.00元,包括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增加521080.00元、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增加30900.00元、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增加106088.00元、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增加4868.00元。(2)2022年11月开始按区财政非税股要求,我院医疗收入不再上缴非税股,直接确认为事业收入,并将以前年度未报回医保报账款和未拨回的非税收入确认为事业收入,故造成2023年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27347741.81元;(3)2022年其他收入包含收到区卫生局拨入专项债券经费以及收取的亲子鉴定费和员工罚款等,2023年其他收入包含亲子鉴定费和员工罚款等,故造成2023年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100404917.4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17164044.35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5343.30元,占总支出的11.48%;项目支出103708701.05元,占总支出的88.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3408120.90元,下降49.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1357281.24元,下降88.28%;项目支出减少12050839.66元,下降10.4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101357281.2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0856.8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09244.00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43725.00元、基本建设支出减少101641107.08元;(2)项目支出减少12050839.66元,其中:财政拨款项目增加662936.00元,单位基本建设类项目减少12713775.6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55343.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10830.30元,占基本支出的98.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4513.00元,占基本支出的1.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708701.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3045765.05元。主要用于支付新院房屋建筑物构建工程款、设计费、医疗设备采购款等工程类费用支出。我院异地新建项目于2014年7月14日获得隆阳区发展改革局部门立项批复(隆发改社会〔2014〕226号、隆发改社会〔2019〕33号),项目建设用地30亩,总建筑面积6701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框架结构13层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1栋;新建框架结构5层业务综合楼一栋;新建框架结构3层急救中心楼一栋;购置及安装大型设备22台(套),并对医疗特种用房进行装饰装修,配套建设景观、绿化、道路、桥梁、污水处理等附属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保山市隆阳区升阳路东延长线南侧(大保高速公路以下东侧300米)。目前工程进展已完工,正在竣工结算,投运时间为2022年10月,运营情况正常,已初步达到项目预期效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8279.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05%。与上年相比增加379110.16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财政基本拨款收入减少283825.84元,为人员经费减少240100.84元,公用经费减少43725.00元;财政项目拨款收入增加662936.00元,包括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增加521080.00元、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增加30900.00元、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增加106088.00元、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增加486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2391.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21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9209.37元;死亡抚恤1019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32.3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1588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3%。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10458867.78元;其他基本公共卫生劳务费106088.00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525948.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4984.6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08199.5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799.5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接待费支出都是我院自有资金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417176857.22元,其中,流动资产44497942.12元,固定资产58436182.8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01628303.72元,无形资产12614428.5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6186086.1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58403.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2项,账面原值43188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33973.3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13695.0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0278.2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