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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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40925-0002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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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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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9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妇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2开展中医药服务。

3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4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5转诊服务。

6康复服务。

7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2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责。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2023中心严抓医疗质量管理,严格落实院科两级督导管理制度,坚持每月进行科室自检自查,每季度职能部门督导检查,使中心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本年度未发生过医疗安全事故。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免疫规划管理

2023年我中心两个接种门诊按月制定合理需苗计划,保证了辖区内的适龄儿童享受到免疫服务,两个接种门诊均能按照免疫规划管理规范,严格管理,所进疫苗均有进出记录,疫苗存放正确,冰箱湿度记录规范,所有冷链设备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的医用垃圾均能按要求进行销毁处理,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2老年人及慢病管理

辖区内共有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9个服务站完成情况: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完成人数7293人,完成率76.03%;0—36个月儿童完成人数2376人,完成率91.81%。

3结核病管理

新增管理肺结核病人16例,已治疗结束2例,上级下达的目标基本完成。

4健康教育工作

本年度中心完成健康教育讲座13期,参加讲座人数约2233人,村级完成健康教育讲座共65期,参加讲座人数约3485人。

5传染病管理

2023年,共计网络报告传染病380例。

6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2023年按照隆阳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永昌辖区区域划分的通知,我中心辖区协管工作巡查对象有:学校12家,二次供水有6家,简易自来水供水点4家,医疗机构有10家,职业卫生11家。

7孕产妇管理

2023年筛查出高危(橙色及以上)产妇131人,对筛出的高危孕妇均进行专案管理,并有督促及指导治疗。

80-6岁儿童管理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人数4195人,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6.6%,听力筛查1006人,筛查率率100%,新生儿疾病筛查999人,筛查率99.3%,贫血检测2774人,患病儿童20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3人,死亡率为2.9‰。

9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共完成110对,录入系统110对,对风险人群进行随访。

3.医共体管理

为满足老百姓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解决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的供求矛盾,在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的帮扶指导下,我中心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1落实双下沉,推动两提升

总院综合我中心实际情况,驻派挂职副主任1名,积极创建“胸痛救治单元、肿瘤防治中心”,不定期组织各专业学科专家到我中心开展义诊工作,同时进行一对一帮扶教学。

2推动分级诊疗、促进上下联动

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对于中心无法诊疗的患者严格进行上转,2023年度,共上转患者66人次,有力保障了患者的生命安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公卫科、全科、B超室、化验室、放射室、药房、收费室、财务室、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为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9,274,784.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17,793.97,占总收入的26.36%;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1,556,990.69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3.64%;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66,478.64元,增长8.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37,127.97元,增长84.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1,170,649.33元,下降5.15%;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37,127.97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73,936.00元,津贴补贴增加20,846.00元,绩效工资增加226,076.00元,职业年金增加55,316.39元;项目收入增加2,855,180.58元,其中:基本药物制度资金支出增加397,478.5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增加79.7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增加2,089,094.00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增加56,054.00元;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经费支出增加209,632.36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经费支出增加91,200.00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支出增加2,042.00元;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支出增加9,6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5,773.00元;2、事业收入减少1,170,649.33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学生体检收入减少1,170,649.3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40,665,395.46。其中:基本支出37,810,214.88,占总支出的92.98%;项目支出2,855,180.58,占总支出的7.02%;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586,110.12元,增长210.9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780,929.54元,增长190.19%;项目支出增加2,805,180.58元,增长5610.3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24,780,929.5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76,174.39元(基本工资增加373,936.00元,津贴补贴增加20,846.00元,绩效工资增加226,076.00元,职业年金增加55,316.39元);咨询费增加27,000.00元,物业管理费增加8,400.00元,邮电费增加47,677.08元;专用材料增加23,881,079.79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40,598.282、项目支出增加2,805,180.58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2023年一体化改革后项目支出由本单位列支。项目支出基本药物制度资金支出增加397,478.5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增加79.7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增加2,089,094.00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054.00元;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经费支出增加209,632.36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经费支出增加91,200.00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支出增加2,042.00元;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支出增加9,6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810,214.8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01,039.39元,占基本支出的12.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009,175.49元,占基本支出的87.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55,180.5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免疫规划管理

2023年我中心两个接种门诊按月制定合理需苗计划,保证了辖区内的适龄儿童享受到免疫服务,两个接种门诊均能按照免疫规划管理规范,严格管理,所进疫苗均有进出记录,疫苗存放正确,冰箱湿度记录规范,所有冷链设备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的医用垃圾均能按要求进行销毁处理,并按要求进行登记。掌握我辖区学校、托幼机构的基本情况,共查验了28所托幼机构共计2253名、9所小学共计5128名。

疫苗接种:2023年免规疫苗20788剂次,非免规疫苗44128剂次。其中卡介苗接种率为:100%,乙肝接种率为:100%,脊灰接种率为:97%,百白破接种率为:96%,麻腮风接种率为:99%,A群接种率为:96%,A+C接种率为:96%,甲肝接种率为:99%,乙脑接种率为:99%,白破接种率为:97%。

2老年人及慢病管理

老年人建档9334人,完成老年人中医指导2584人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73.85%老年人体检人数7171人;高血压确诊2708人,随访7420人次;糖尿病患者建档1088人,随访3832人次;建档339人,规范化管理303人,规范化管理率89.38%,最近一次随访稳定人数209人,稳定率68.97%,服药人数293人,服药率86.43%。

辖区内共有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9个服务站完成情况: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完成人数7293人,完成率76.03%;0—36个月儿童完成人数2376人,完成率91.81%。

3结核病管理

2023年新增管理肺结核病人16例,已治疗结束2例,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对疑似肺结核转诊的指标如下:

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例,红庙卫生室:25例,白塔卫生室:26例,下村卫生室:31例,永昌卫生室:9例,上营卫生室:16例,杏花卫生室:106例,簧学卫生室:78例,九龙卫生室:21例,泰龙卫生室:13例,共转诊345例,转诊率达到4.25‰,上级下达的目标基本完成。

4健康教育工作

本年度中心完成健康教育讲座13期,参加讲座人数约2233人,村级完成健康教育讲座共65期,参加讲座人数约3485人;中心开展咨询活动13次,接受咨询约2000人;中心播放音像资料累计时长1272小时,村级累计时长5555小时;中心宣传栏更新12期,村级更新105期;中心完成个体化健康教育1095人,村级完成个体化健康教育9864人;乡村两级共发放宣传资料60404份。

5传染病管理

2023年,共计网络报告传染病 380例。其中甲类0例,乙类156例,丙类208例,其他传染病16例。网络报告及时率100%,无瞒报、迟报,有19例漏报,已由传染病专干及时查漏补报。

6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2023年按照隆阳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永昌辖区区域划分的通知,我中心辖区协管工作巡查对象有:学校12家,二次供水有6家,简易自来水供水点4家,医疗机构有10家,职业卫生11家。对管理相对人基本信息及其协管服务情况每季度巡查后及时修正,1户1档建档率达100%。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积极配合上级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样检测、学校卫生抽样检测、医疗机构卫生抽样检测。

7孕产妇管理

全年在孕妇1596人,分娩产妇数984人(居民管理896人+机关单位88人),早孕建册人数893人,早建率99.6%,系统管理888人,系统管理率99.1%,贫血248人,贫血患病率27.6%,产前筛查843人,产前筛查筛查率94%,产后访视896人,产后访视率100%,孕产妇死亡人数0人,死亡率0%。2023年筛查出高危(橙色及以上)产妇131人,对筛出的高危孕妇均进行专案管理,并有督促及指导治疗;本年度还组织开展高危孕产妇转运应急演练1次。

80-6岁儿童管理

全年活产1006人,住院分娩率为100%,建卡941人,建卡率93.5%,出生低体重为56人,所有低体重儿均列入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并有督促及指导治疗。0-6岁再管儿童4342人,健康管理人数4062人,健康管理率93.5%,3岁以下儿童管理数2478人,系统管理人数2260人,系统管理率91.5%。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人数4195人,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6.6%,听力筛查1006人,筛查率率100%,新生儿疾病筛查999人,筛查率99.3%,贫血检测2774人,患病儿童20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3人,死亡率为2.9‰。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包管理发放1人,共发放营养包180袋,完成率均为100%,并做好保健服务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再管儿童9人,结案9人。

9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共完成110对,录入系统110对,风险人群均已进行随访;乳腺癌筛查600人,按要求以进行转诊及随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169人/859瓶,所有服用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都进行随访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17,793.9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98%。与上年相比增加3,487,127.97元,增长82.43%,主要原因:1、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76,174.39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76,174.39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73,936.00元,津贴补贴增加20,846.00元,绩效工资增加226,076.00元,职业年金增加55,316.39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773.00元(工会经费增加5,773.00元。);项目支出增加2,805,180.58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增加2,089,094.00元;基本药物制度资金支出增加397,478.5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增加318,608.5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316.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316.3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62,47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4,738,823.00元;用于工会经费支出68,474.00元;用于基本药物制度资金支出397,478.50元;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79.72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089,094.00元;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经费支出56,054.00元;用于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经费支出209,632.36元;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经费支出91,200.00元;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支出2,042.00元;用于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支出9,6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支出决算为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原因: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5,707,475.14元,其中,流动资产12,210,997.72元,固定资产2,921,944.0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74,533.3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60,015.8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5,05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473.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473.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473.1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473.1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