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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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40925-0001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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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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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9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8.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9.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入户随访和健康指导。

10.在上级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1.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接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进行指导、培训、考核。

13.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14.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15.临床科室重点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

16.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17.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18.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19.严格执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

20.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基本医疗工作

一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服务质量,以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医疗机构为目标,积极改善服务态度,落实承诺服务。二是每年选派医护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更新替换医疗设备,在此基础上狠抓医疗质量管理,严格医疗文件书写,门诊日志要求项目齐全,处方书写规范,用药合理,病例书写及时规范,护理记录详实,主任以身作则深入临床查房,积极参加危急症病人抢救。

2.公共卫生工作

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人数25522份,其中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25511份;高血压累计管理人数2281人、糖尿病累计管理人数393人、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人数9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人数217人;65岁及以上老人健康管理人数2146人。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总受益人数736人,孕妇管理人数121人,儿童管理人数1232人,0-6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100%

3.2023年瓦窑镇5.02地震,灾后积极做好恢复重建工作,使医院在灾后仍能够保持正常运转。

4.加强与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紧密联动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科、中医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支出,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9,007,756.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64,530.73元,占总收入的31.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2,943,225.57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68.0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6,111.62元,增长3.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67,472.73元,增长176.0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3,311,361.11元,下降20.37%;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在编在岗人员经费增加441,547.00元,主要原因是职称变动、工资正常晋升等原因形成。

2.2023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04,115.64元,主要原因是生活补助增加。

3.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267.00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4.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增加167,695.09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药物补助经费由隆阳区卫生局支付,2023年在本单位列支。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848,630.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隆阳区卫生局支付,2023年在本单位列支。

6.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53,893.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由隆阳区卫生局支付,2023年在本单位列支。

7.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补助32,528.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补助由隆阳区卫生局支付,2023年在本单位列支。

8.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18,600.00元,用于一线工作人员临时性生活补助,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此项目。

9.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补助资金88,800.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此项目。

10.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增加4,397.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此项目。

11.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恢复重建项目2,000,000.00,用于灾后重建,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此项目。

12.事业收入减少3311361.11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欠缴以前年度的非税收入全部上交完成导致事业收入增加,2023年本单位不执行“收支两条线”,2023年事业收入为当年实际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6,491,203.82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6,660.73元,占总支出的80.51%;项目支出3,214,543.09元,占总支出的19.49%;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92,095.61元,增长30.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02,157.52元,增长6.43%;项目支出增加3,089,938.09元,增长2479.7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645,662.64元,公用经费增加7,267.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49,227.88元;项目支出增加3,089,938.09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2023年新增恢复灾后重建工程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76,660.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13,353.64元,占基本支出的21.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63,307.09元,占基本支出的78.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14,543.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其他公立医院支出4,397.00元,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乡镇卫生院项目支出2,018,600.00元,其中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恢复重建项目2,000,000.00元,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18,600.00元;

(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支出310,388.09元,用于医生签约服务支出53,893.00元、基本药物补助167,695.09元、2023年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省级资金支出88,800.00元;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848,630.00元;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2,019.00元,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09.00元,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64,530.7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77%与上年相比增加3,742,867.73元,增长161.2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52,929.64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217,475元;津贴补贴增加42,097.00元;奖金减少789.00元;绩效工资增加182,764.00元;工会经费增加7,267.00元。项目支出增加3,089,938.09主要原因是: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增加4,397.00元;乡镇卫生院项目支出增加2,018,600.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增加310,388.09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目增加848,63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增加32,019.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增加509.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64,530.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2,849,98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0%;项目支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4,397.00元;乡镇卫生院项目支出2,018,600.00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310,388.0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目848,630.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2,019.0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09.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元0.00,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经费支出决算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26,322,309.91元,其中,流动资产14,443,723.52元,固定资产6,398,484.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456,678.47元,无形资产23,423.2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90,271.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11,076.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107.22平方米,账面原值3,496,427.52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5,667.92元;报废报损资产197项,账面原值1,244,926.0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681.15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1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1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1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