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40925-0001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0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53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主要职责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责。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继续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在现有的医疗设施基础上,认真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2.继续推进中医医疗服务发展。
3.全面推进口腔治疗业务开展。
4.全面推进展胃镜业务开展。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党的各项教育活动。强化党支部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清单,加强平安医院创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6.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报账管理,坚决打击违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开展家庭签约服务工作。
8.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9.加强医政、药政管理,定期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规范医疗行为,加强业务学习,增强检查督促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更改,同时施行扣分罚款双重处理。
10.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11.在各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按进度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内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公共卫生科、药房、收费室、检验科、放射科、供应室、B超科、财务科、院办公室、医保科、党办、医务科、感控科、护理部、后勤科、麻醉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7,908,574.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5,588.09元,占总收入的35.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122,986.53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64.7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37,211.65元,下降19.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95,726.47元,增长86.9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3,232,938.12元,下降38.69%;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减少1,937,211.65元。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95,726.47元,其中:(1)2023年较上年在编人员增加2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24,063.47元:基本工资增加180,446.00元,津贴补贴增加34,027.00元,奖金减少9,405.00元,绩效工资增加176,548.00元,职业年金增加42,447.47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211.38元;(3)工会经费增加4,338.00元;(4)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866,113.62元,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2023年一体化改革后项目支出由本单位列支。其中: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增加8,794.00元、春节慰问经费增加13,600.00元、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增加60,000.00元、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增加102,267.0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增加477,786.00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增加49,746.00元、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增加16,004.60元、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增加137,916.00元。2.事业收入减少3,232,938.12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清缴以前年度欠缴的非税收入3,672,762.03元算入2022年事业收入中,导致2022年业事业收入增加,而2023年事业收入仅为当期的门诊收入及住院收入的合计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2,386,814.56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6,800.94元,占总支出的92.98%;项目支出870,013.62元,占总支出的7.0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019,268.23元,增长130.7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49,254.61元,增长114.56%;项目支出增加870,013.62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支出合计增加7,019,268.23元。1.基本支出增加6,149,254.61元,其中(1)本年人员经费增加2,408,75.53元:基本工资增加180,446.00元、津贴补贴增加34,027.00元、奖金减少9,405.00元、绩效工资增加2,160,860.06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42,447.47元;(2)本年公用经费增加3,709,477.70元,主要原因在于2023年门诊及住院人次增加,专用材料支出增加3,123,635.95元,其余具体为:办公费减少7,679.04元、印刷费增加12,530.00元、手续费减少9,819.60元、水费减少1,810.00元、电费增加7,074.60元、邮电费减少43,245.00元、差旅费增加10,685.80元、维修(护)费减少4,330.60元、租赁费增加15,612.00元、培训费增加7,02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680.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3,123,635.95元、劳务费增加518,012.39元、委托业务费增加90,607.69元、工会经费增加4,33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95.35元、税金及附加费用减少10,859.84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211.38元;(4)资本性支出增加30,19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6,280.0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46,470.00元。2.项目支出增加870,013.62元,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2023年一体化改革后项目支出由本单位列支。其中:(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增加8,794.00元;(2)春节慰问经费增加13,600.00元;(3)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增加60,000.00元;(4)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增加102,267.02元;(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增加477,786.00元;(6)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增加49,746.00元;(7)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增加16,004.60元;(8)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增加137,916.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16,800.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79,786.53元,占基本支出的33.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37,014.41元,占基本支出的66.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0,013.62元。其中:运转类采购项目资金用于采购家庭医生签约本支出3,900.00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支出8,794.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区级补助资金支出1,903.00元,区委区政府春节慰问支出13,600.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60,000.00元,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14,101.6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项目支出102,267.0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477,786.00元,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结算资金支出137,916.00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中央临时性工作补助支出49,746.00元。涉及项目资金的工作均已完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妇幼保健控工作2023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2023年分娩67人,孕早期建册63人,孕早期建册率94%,目前在管孕妇19人,绿色:9人,黄色:5人,橙色:5人,住院分娩率100%,访视率100%,孕产妇死亡0人,育龄妇女死亡0人,全部进行了管、监测和随访,高危住院分娩100%。
(2)未开展妇女宫颈癌及乳腺癌筛查工作。
(3)孕前优生优育检查:任务数30对,已做30对。
(4)叶酸发放:任务数40人,已发放42人,204瓶。
2.儿童保健2023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0-6岁儿童管理方面:活产73人,新生儿访视73人,访视率100%,5岁下儿童死亡0人,婴儿死亡0人,新生儿死亡0人,7岁以下儿童590人,5岁以下儿童364人数人,3岁以下儿童192人,死胎死产数为0,新生儿破伤风发生0人。
(2)对孕产妇及其家属宣传、提倡母乳喂养。
(3)未开展儿童疾病筛查。
3.慢性病防控工作2023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高血压患者管理:通过开展18岁及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居民诊疗过程测血压;健康体检测血压;和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高血压患者;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每年面对面随访至少6583次,每次随访询问病情、测量血压,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
(2)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对已经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一次免费体检。截止2023年12月,我院共管理高血压患者1165例,2型糖尿病患者344例,并按照规范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了随访。
(3)严重精神障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镇常住人口有13491人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有73人,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有73人、失访人患者0人、不同意社区管理0人,死亡0人。管理率100%,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患者累计2人,病情不稳定的患者累计0人次。对年内不稳定患者进行送治0人次,体检人数56人。
4.家庭医生签约工作2023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2年签约人数1625人,2023年签约人数是1826人,辖区内常住人口数是13054人,签约率是7.14%,履约率是100%,因病致贫214人200户,卡户签约了896人800户,四种慢病签约了7人(包括高血压1054人、糖尿病297人、重精71人、肺结核8人),0-6岁儿童485人,孕产妇25人,65岁以上老年人1381人,一般人群485人。三类人员共489人400户,签约了489人。已签约人数489人,录入医保系统人1826人,未录入0人,未录入原因是:死亡、医保欠费、职工、获取人员信息失败、异地医保、无卡审批等原因。我们为65岁以上老年人一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0-6岁儿童、孕产妇一年一签,三类人员随访一年一次随访工作,所有签约人员一年四次随访、一次健康体检。
5.健康教育2023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提供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候诊区、诊疗室、咨询台等处,规范建立印刷资料领取记录和发放记录并做好登记;取每种印刷资料各一份统一作为资料样稿存档,资料摆放柜专柜专用。
(2)播放音像资料
全年共播放15种音像资料,每周播放至少3天,每天累计播放不少于3小时,共播放365次1595小时,其中中医药共播放24次119小时。
(3)健康教育宣传栏:有2块宣传栏,宣传栏位置摆放合理,全年共更新了24个版面,12期次。
(4)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全年共开展了12次健康知识讲座,共计576人次。
(5)个体化健康教育:每月开展针对慢性病、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家长、重点传染病的个体化健康教育活动,进行个人健康指导(营养和饮食控制、低盐饮食、控制体重、运动、服药依从性指导、限制饮酒等),卫生院辖区有13054人,卫生院辖区卫生室全年开展了个体化健康教育720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5,588.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49%。与上年相比增加1,295,726.47元,增长86.97%,主要原因是1.2023年较上年在编人员增加4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24,063.47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211.38元;3.工会经费增加4,338.00元;4.项目收入增加866,113.62元,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2023年一体化改革后项目支出由本单位列支。其中:(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增加8,794.00元;(2)春节慰问经费增加13,600.00元;(3)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增加60,000.00元;(4)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增加102,267.02元;(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增加477,786.00元;(6)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增加49,746.00元;(7)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增加16,004.60元;(8)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增加137,916.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62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42,447.4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8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25,958.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835,845.00元、公用经费24,000.00元、项目支出866,113.62元,其中:(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增加8,794.00元;(2)春节慰问经费增加13,600.00元;(3)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增加60,000.00元;(4)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增加102,267.02元;(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增加477,786.00元;(6)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增加49,746.00元;(7)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增加16,004.60元;(8)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增加137,91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资产总额9,563,440.08元,其中,流动资产5,475,408.23元,固定资产(净值)4,088,031.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净值)0.00元,其他资产(净值)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466.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175.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