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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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40925-00016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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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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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6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8号)和《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2019〕5号)精神,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卫生院主要职责是:

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深入推进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对辖区内一般卫生院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基本医疗工作

一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服务质量,以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医疗机构为目标,积极改善服务态度,落实承诺服务。二是每年选派医护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更新替换医疗设备,在此基础上狠抓医疗质量管理,严格医疗文件书写,门诊日志要求项目齐全,处方书写规范,用药合理,病例书写及时规范,护理记录详实,主任以身作则深入临床查房,积极参加危急症病人抢救。

2.公共卫生工作

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人数24,751.00份,其中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24,093.00份;高血压累计管理人数2,019人、糖尿病累计管理人数329人、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人数6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人数124人;65岁及以上老人健康管理人数3,011人。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总受益人数909人,孕妇管理人数99人,儿童管理人数1,270

3.人才队伍建设

以人为本,提升素质,注重人才建设举措。我院制定计划送骨干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我院2023年共派出9名同志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同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不间断派出相应科室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会议,为我院引进新技术、新经验拓展业务。通过学习新技术,开展新项目,掌握新的诊疗手段,迅速提高诊断水平,从而使自己的技术水平紧跟发展中的医学新形势。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公卫科、综合科、妇产科、影像科、B超室、化验室、药房、收费室、财务室、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卫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卫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卫生院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7,652,963.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7,908.23元,占总收入的44.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215,055.56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5.0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93,130.19元,下降18.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86,064.23元,增长121.5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事业收入减少3,679,194.42元,下降46.61%;经营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基本收入增加871,994.91元,其中:(1)2023年较上年在编人员增加3人,财政统发工资开支增加2,037,303.13元:基本工资增加198,334.00元,津贴补贴增加48,007元,奖金增加1,643.00元,绩效工资增加239,588.00元;(2)工会经费增加6,055.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增加342,887.78元;2.项目收入增加1,155,066.21元,2022年项目由局机关列支,2023年一体化改革所有项目收入纳入一体化核算,其中:(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增加751,972.00元;(2)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增加28,628.00元;(3)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增加84,991.7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96,828.00元;3.2023年事业收入3,679,194.4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欠缴以前年度的非税收入全部上交完成导致事业收入增加,2023年本单位不执行“收支两条线”,2023年事业收入为当年实际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7,908,790.69元。其中:基本支出6,753,724.48元,占总支出的85.40%;项目支出1,155,066.21元,占总支出的14.60%;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75,857.14元,增长91.3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20,790.93元,增长63.41%;项目支出增加1,155,066.21元;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减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53,724.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97,770.91元,占基本支出的35.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55,953.57元,占基本支出的64.50%,其中:办公费237,620.75元、印刷费9,750元、手续费36,641.12元、电费47,586.54元、邮电费19,406元、差旅费11,940元、维修费235,000元、专用材料费815,517.6元、劳务费598,594.96元、委托业务费87,346.6元、工会经费26,068.00元、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25,611.42元、税金及附加费10,306.05元、专用设备购置费991,666.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5,066.21元。其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区级补助资金支出5,227.00元,区委区政府春节慰问支出10,600.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57,600.00元,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39,067.8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项目支120,974.5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751,972.00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中央临时性工作补助支出28,628.00其他支出140,996.89.00元,涉及项目资金的工作均已完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妇幼、儿童工作

1)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活产数115人,全村产妇总数为114人(双胎2对、死胎死产1人),其中早孕建册99人,建册率为86.08%;孕产妇系统管理99人,系统管理率为86.08%,产前筛查104人,产前筛查高危4人,产前诊断5人,产前诊断高危0人。其中住院分娩114人,住院分娩率100%;剖宫产数42人,剖宫产率36.84%;顺产人数72人,顺产率63.15%;产妇产后访视114人次,访视率为100%,未访视0人;母乳喂养115人,喂养率为100%。筛查出高危产妇22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使高危孕妇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均达100%。孕产妇死亡0人。

2)儿童系统管理工作:2023年出生婴儿115人,新生儿访视115人,访视率100%。全村有7岁以下儿童1,270人,健康管理1,212人,健康覆盖率95.43%,有5岁以下儿童778人,身高(长)体重检查人数1,179人,有3岁以下儿童383人,系统管理323人,保健覆盖率84.33%,7岁以下儿童血红蛋白检测1,345人,贫血3人,中重度贫血1人。高危儿童45人,管理率100%,5岁以下儿童死亡1人,新生儿死亡0人,婴儿死亡1人,0-4岁儿童死亡1人。

2.传染病防治

制定重点疾病防治预案,有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制度。储备了一定的应急物资,开展了一次应急演练(食物中毒);开展了4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信息;每个季度开展疫情分析会1次,并将分析情况反馈相关科室。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完整、规范、字迹清晰,并设置发热哨点门诊,并按要求登记。填写合格率达90%以上;门诊日志登记使用率达90%以上;传染病异常信息反馈率达98%以上。

传染病疫情防控:2023年共诊断报告传染病病例8种49例,其中手足口病例15例,占发病总数的30.6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3例,占发病总数的26.53%;流行性感冒病9例,占发病总数的18.37%;乙型肝炎7例,占发病总数的14.29%;流行性腮腺炎2例,占发病总数的4.08%;水痘1例,占发病总数的2.04%;麻疹1例,占发病总数的2.04%;病原学阳无结果1例,占发病总数的2.04%。发病总数占辖区人口总数的2.01‰。

3.食源性疾病监测

2023年我院持续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处置,共报告登记食源性疾病27例,调查处置0次,无聚集病例、无重症病例及死亡病例。

4.慢性病管理

2023年我院高血压管理1,595人;糖尿病管理236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140人,规范管理率99.28%;老年人总计3,756人,完成全套体检3,204人,体检率85.30%。

5.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中医服务

2023年新建居民健康档案175人,老老年人中医服务2,483人,儿童中医服务453人。

6.妇幼保健

2023年孕产妇114人,未分娩27人。

7.免疫规划

2023年共接种疫苗7,975剂次。其中免疫规划疫苗2,915剂次,非免疫疫苗2,577剂次,新冠疫苗2,483剂次。

8.健康教育

提供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候诊区、诊疗室、咨询台等处,规范建立印刷资料领取记录和发放记录并做好登记;取每种印刷资料各一份统一作为资料样稿存档,资料摆放柜专柜专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7,908.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47%。与上年相比增加1,886,064.23元,增长121.54%,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基本收入增加871,994.91元,其中:(1)2023年较上年在编人员增加3人,财政统发工资开支增加2,037,303.13元:基本工资增加198,334.00元,津贴补贴增加48,007.00元,奖金增加1,643.00元,绩效工资增加239,588.00元;(2)工会经费增加6,055.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增加342,887.78元;2.项目收入增加1,155,066.21元,2022年项目由局机关列支,2023年一体化改革所有项目收入纳入一体化核算,其中:(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增加751,972.00元;(2)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增加28,628.00元;(3)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增加84,991.7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96,82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3,54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480.13元和死亡抚恤金支出228,06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74,359.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134,222.38元、公用经费26,068.00元、公共卫生服务经费780,60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支出决算为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卫生院资产总额14,069,893.25元,其中,流动资产6,808,970.16元,固定资产7,146,923.09(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4,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5,364.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24,951.89。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269,924.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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