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索引号
01525699-X/20240925-0001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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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701000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8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2019〕5号)精神,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是:

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深入推进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对辖区内一般卫生院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医疗质量管理

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严格做好依法执业,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院《员工手册》,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促进了医院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以三基为重点,进行多层次业务训练,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操作水平,使全院医护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急救技术和应急方法。加强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严格落实首诊负责、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十八项核心制度。认真执行《病例书写基本规范》,每月开展病历质量点评,不断提高病历质量。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有计划、有目的的组织医务人员业务学习,传输新的知识、训练业务技能。

2.护理质量管理

积极探索优质护理服务,有效提升患者满意度。通过不断完善住院读物设施,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延伸护理服务内涵等措施,使护理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同时进一步加强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护理质量安全管理预案及应急处理程序,完善差错事故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在工作中,在护士进行质量教育,重视医疗质量安全,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查对制度,防患于未然。

3.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培养是一个周期性长而持续,为快速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及医护技术水平,我院采取长短结合、请进来、送出去,内部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人才培养,2023年,送市、区医院进修学习4人,医院于每月10日组织业务学习培训会,科室内部每月组织学习培训。通过学习提升医院的服务水平及服务能力,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服务安全,逐步得到患者的认可及信任,医院的社会地位及社会信誉也随之提高。

4.完成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医科、外科、妇产科、内儿科、预防接种门诊、财务科、检验科、输液大厅、医务科、口腔科、放射科、超声科、药剂科、收费室、行政办公室、公共卫生科、后勤保障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19,249,185.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0,892.40元,占总收入的28.1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3,838,293.1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1.8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130,907.85元,下降54.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70,455.36元,增长77.9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25,501,363.21元,下降64.82%;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70,455.36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收入增加665,231.14元,主要是因2023年人员结构变动,工资福利增加203,219.00元;抚恤金增加181,312.80元,生活补助增加9,253.34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63,277.00元,工会经费收入增加8,169.00元。财政项目补助收入增加1,705,224.22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项目指标未下达至我单位由局机关列支,2023年财政一体化系统改革,财政项目指标正常下达使用。其中其他公立医院支出8,794.00元(主要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07,769.22元(主要为春节慰问经费14,600.00元、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27,395.60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44,470.62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区级补助资金3,703.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省级资金117,6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239,406.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8,483.00元(主要为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其他卫生健康工作支出772.00元(主要为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

二是事业收入减少25,501,363.21,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2022年不仅足额上缴本年的非税收入同时将以前年度非税收入25,000,000.00元上缴完毕,2023年政策变化,取消非税上缴制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25,681,113.89元。其中:基本支出23,975,889.67元,占总支出的93.36%;项目支出1,705,224.22元,占总支出的6.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23,846.59元,增长31.31%。其中: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基本支出增加4,418,622.38元,增长22.59%,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结构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3,219.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499,230.24元,其中办公费减少396,047.44元、印刷费减少70,243.73元、手续费减少14,138.09元、水费减少69,591.40元、电费增加36,403.29元、邮电费减少3,997.23元、物业管理费增加112,200.00元、差旅费减少19,560.94元、维修费减少988,089.72元、培训费减少452.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7,275,104.74元,劳务费减少204,485.71元、委托业务费减少121,416.80元、工会经费增加8,16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4,619.7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453,843.14元,其中抚恤金增加181,312.80元、生活补助增加9,253.34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263,277.00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737,67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增加95,320.00元、专用设备购置减少1,832,990.00元。

项目支出增加1,705,224.22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项目指标未下达至我单位由局机关列支,2023年财政一体化系统改革,财政项目指标正常下达使用。其中其他公立医院支出8,794.00元(主要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07,769.22元(主要为春节慰问经费14,600.00元、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27,395.60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44,470.62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区级补助资金3,703.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省级资金117,6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239,406.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8,483.00元(主要为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其他卫生健康工作支出772.00元(主要为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975,889.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56,699.18元,占基本支出的15.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319,190.49元,占基本支出的84.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5,224.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健康教育。开展针对青少年、孕产妇、高血压、老年人、0-6岁儿童家长等特殊人群进行生活保健、传染病预防等健康知识讲座99期、参加人员3187人;个体化健康教育登记10631人;健康咨询活动9期,参加人员2018人;音像资料播放15种,共播放10644小时;发放健康知识”“结核病宣传慢病防治知识中医药知识等宣传资料49994份。

2.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管理。我院及各村卫生室还开展落实门诊18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制度,2023年本年度门诊首诊测血压27799余次,2023年确诊人数4040人,建档人数4040人,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3162人,控制率78.89%,规范化管理3750人,规范化管理率达93.56%,本年度对管辖高血压患者进行跟踪随访及用药指导16111人次。

3.糖尿病管理。我辖区本年度进行血糖筛查4286余次,2023年确诊人数1520人,建档人数1520人,一般体检人数1501人,体检率98.75%,最近一次血糖随访达标人数1118人,控制率73.99%,规范化管理1345人,管理率89.01%,对管辖区糖尿病患者跟踪随访及用药指导4924人次。

4.孕产妇管理。芒宽乡2023年育龄妇女7890人,全年孕产妇482人,全年共分娩322,住院分娩322人,在家自行分娩0人,住院分娩率100%,产后访视322人,产后访视率100%,系统管理282人,系统管理率85.7%。未分娩孕产妇160人,未分娩高危孕产妇87人。本院住院分娩孕产妇40人,早孕建册19人,早孕建册率47.5%,缅籍2人,仅产时检测:1人,全乡孕产妇到我院首次建册三病检测:264人,13周之前检测214人,早孕检测81%,配偶检测:182人,乙肝产妇:4人。

5.儿童健康管理。7岁以下儿童管理:2632人,5岁以下儿童管理1665人,3岁以下儿童管理908人,高危儿童52人。

6.卫生监督协管规范管理工作。每季度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农村、饮用水、计生和职业病卫生场所(职业卫生于2020年第三季度开始管理)等场所进行巡查,并根据存在不同的问题下达意见书,要求整改。其中公共场所2023年度共巡查440次,下达意见书126份,整改55家;医疗机构2023年度共巡查80次,下达意见书32份,整改24家;学校2023年度共巡查48次,下达意见书17份,整改11家;农村饮用水2023年度共巡查32次,下达意见书16份,整改10家;计生2023年度共巡查4次,下达意见书1份,整改1家;职业病卫生场所2023年度共巡查12次,下达意见书6份,整改6家。信息上报6次,其中非法行医4次,公共场所无证经营1次,协助上级单位查处公共场所无证经营1次,严厉打击在我乡的无证经营。

7.计生工作。2023年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婚前医学检查登记502人(251对)全套检查251对(仅检测HIVTP54对,108人),检出传染性疾病:男0人,女2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完成150对。叶酸发放249人,(其中免费:249人,988瓶,自行购买:0人。全年开展计划生育手术放环2人、取环5人、人流8人、药流4人。

8.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情况。2022年共计签约居民5594人,其中0-6岁儿童1054人,高血压2449人,糖尿病517人,肺结核21人,精神病225人,残疾人324人。均已按照签约一人,履约一人的要求完成了4次随访并填写签约手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0,89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07%。与上年相比增加2,370,455.36元,增长47.01%,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及乡村医生基药补助未通过财政拨款项目收支核算,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1,705,224.22元,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8,794.00元、乡镇卫生院14,600.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93,169.2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39,406.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8,483.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72.00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665,231.14元,为人员类社保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10,8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3,191,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563,944.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5,861.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支出决算数,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三公经费的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24,650,682.51元,其中,流动资产7,710,211.89元,固定资产33,887,002.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87,948.7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0,5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170.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220.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3,5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5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