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40925-00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5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妇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开展中医药服务;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转诊服务;康复服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院坚持“以人为本”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强化基础、全面发展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做好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机构管理各项工作,重视和强化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完善措施,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医院文化,大力提升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公共卫生服务和机构管理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将2023年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1.人才工作完成情况:优化人才队伍,在增强核心竞争力。通过引进和培养方式优化人才队伍。采取“送出去、请进来”方式加强人才培养。2023年全院共外派32人外出进修,其中省级8人,市级24人;参加省、市、区各种专业技术学习培训班31人;积极组织各级各类医疗行政管理、护理培训,共50余次。
2.公共卫生工作完成情况:在全院的共同努力下,公共卫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23年公共卫生年终考核中,全区排名第三。一是完成免疫规划工作。新冠疫苗累计接种1,587剂次,常规疫苗接种10,590剂次,非常规疫苗接种5,283余针次。二是完成妇幼计生工作。孕产妇保健管理454人,管理率达100%;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100%、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0%、婚检率100%,完成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全年发放营养包22,410袋,发放率达100%。三是完成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辖区总共统辖22个行政村,人口约57,365人,2023年新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人数332人,续管人群居民健康档案16,652人,2023年总建立纸质居民健康档案数为56,560份,建档率99%;电子居民健康档案数56,119人。四是完成慢病管理工作。建立高血压病患者管理4,826人,管理率88.8%。规范化管理高血压病人4,025人,规范化管理率达83.96%;建立糖尿病患者管理卡1,655人,管理率100%,年内规范化管理糖尿病人1,443人,规范化管理率达87.56%。五是重症精神病管理工作。辖区内重症精神病394人,全部登记,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和网络登记,无一例漏登管理病人,精神病排查登记率100%。六是完成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老年人健康管理7,333人,截止2023年12月底,共完成了5,408人的体检任务,体检率达73.7%,体检过程中,我们及时对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进行了评估,通过努力基本完善了老年人健康管理体系。七是开展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工作。利用“6.14”世界献血日、“6.26”禁毒宣传月、“7.28”世界肝炎日、“10.26”禁毒防艾宣传月、“12.1”世界艾滋病日等宣传,辖区内开展HIV抗体检测人次24,300余人,占户籍人口42%;2023年我中心累计报告法定传染病1,311例,甲类0例,乙类706例,丙类556例,其他法定传染病共计49例;2023年潞江卫生院辖区人口为60,628人,全年共转诊疑似结核病患者159人次,转诊率达到2.62‰。八是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工作。2023年共计巡查公共场所448次,医疗机构120次,学校卫生70次,村级分散式供水44次,集中式供水4次,职业卫生28次。九是完成健康扶贫工作。截止到2023年12月全镇一般脱贫户428户1,923人,已脱贫428户1,923人,因病致贫户有11户42人,其中已脱贫11户42人。截止2023年12月农业人口患大病住院治疗349人;在我院的健康扶贫系统中,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性病签约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救治率均为10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脱贫户、三类重点人群参保率100%。十是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共有签约团队22个,签约人数为11,594人。其中:脱贫户428户1,923人,签约772人。三类人员191户491人,签约348人。高血压4,434人;糖尿病309人;精神病256人;肺结核11人;老年人3,321人;孕产妇31人;儿童2,737人;残疾人100人;计划生育特殊服务家庭14人;健康人群381人。
3.医疗质量管理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二是提高护理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三是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4.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完成情况:我院认真落实省市区卫健委关于分级诊疗工作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宣传工作,加强医院职工的全员培训。对医院各临床科室,职能科室进行分级诊疗相关知识的培训,让每个职工都能掌握分级诊疗的目的意义和工作措施。2023年我院通过双向转诊上转患者数有508人次,接受上级医院下转患者6人次。
5.医疗共同体完成情况:按照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2023年医共体牵头单位对我院下派驻点帮扶领导2人(驻点帮扶副院长1人),驻点帮扶领导2023年对我院进行理论培训8次,操作培训18次,手术操作及带教167台次,业务查房教学查房9次,坐诊11次,开展新业务技术项目3项。2023年派驻我院专家工作站情况:一是王春燕专家工作站手术操作带教2台次,业务、教学查房3次,专家坐诊2次。二是孙志宏专家工作站专家坐诊1次,内镜操作治疗带教2例。
6.信息化建设完成情况:一是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为保障好院内的网络信息安全,对全院内外网计算机更新了防勒索病毒补丁,并将全院U盘进行备案,减少计算机终端和服务器终端感染病毒的风险,对互联网及专线防火墙购买三年升级服务。二是完成了监控改造及扩容工作。完成了检验科微生物室的监控安装调试工作,由于院内陆续增加摄像头数量,原监控存储时间已经达不到三个月的要求,按照整改要求增加2台录像机及32块监控硬盘从而延长监控录像时间。三是完成了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工作。根据市保山市卫健委、隆阳区财政局和隆阳区医保局的工作要求,对我院HIS系统进行改造,分别完成了全球影像、电子票据、医保事前事中接口改造,所有接口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投入使用。
7.亮点工作:一是特色科室建设情况。我院中医科是集传统中医中药、针灸推拿、康复理疗、中西医结合骨伤疼痛诊疗、中西医结合肛肠诊疗、中西医结合皮肤诊疗、小儿推拿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临床科室。科室拥有先进康复治疗设备,开展特色康复治疗项目:如颈、肩、腰、腿痛康复(颈椎、胸椎、腰椎、骨盆及四肢关节疾病),骨科术后康复,神经康复(脑梗塞、脑出血后遗症康复),脑瘫患儿康复等。二是医养结合助发展。潞江镇招商引入的百亿元重点项目“世外乡村高黎贡勐赫小镇”,为推动潞江镇康养旅游全域发展,全面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我院与勐赫小镇达成合作,在勐赫小镇中设置一所800平米的医疗点,配备常规医疗设施设备,更好地为勐赫小镇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养生”为一体的服务。三是义诊活动暖人心。为进一步增强居民健康保健意识,提供贴心、便民的医疗服务,结合本辖区内多种常见相关疾病,开展下乡巡回义诊活动。义诊活动已开展12期,共接诊3,412人,免费测量血压3,000余人次、测量血糖776余人次、针灸推拿600余人次、心电图检查700余人次、B超检查800余人次。实实在在地让群众感受到了便利、温暖的服务,真正把健康送到大家的身边,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0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麻醉科、三达地综合科、五官科、口腔科、急诊科、影像科、超声科、检验科、药剂科、输液室、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供应室、后勤科、信息科、财务科、人事科、收费室、公卫科、医保科、病案室、办公室、党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支出情况,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68,717,459.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66,373.29元,占总收入的16.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7,251,086.35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3.3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3,967,186.98元,下降62.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13,139.9元,增长47.8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117,680,326.88元,下降67.27%;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前三个月的人员工资统一由上级部门进行核算发放,未列入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上年度补缴历年欠缴非税103,300,000.00元,确认为事业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81,345,039.58元。其中:基本支出79,240,420.82元,占总支出的97.41%;项目支出2,104,618.76元,占总支出的2.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077,244.63元,增长34.9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972,625.87元,增长31.48%,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79,929.15元,其中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533,376.00元,绩效工资增加446,248.00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1,377,579.21元,其中主要为办公费增加1,244,586.90元,电费增加508,269.59元,维修(护)费减少960,802.97元,专用材料费减少4,110,676.04元,劳务费增加1,837,332.20元,福利费增加21,304,485.9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9,912.7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52,588.58元;三是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减少2,100,758.70元;四是资本性支出减少1,874,941.78元,其中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651,401.09元,专用设备购置减少1,223,540.69元。项目支出增加2,104,618.76元,纯增,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增加1,165,884.00元;二是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增加383,850.00元;三是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增加145,140.00元;四是2023年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省级资金增加141,600.00元;五是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增加97,515.75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240,420.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37,960.53元,占基本支出的11.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002,460.29元,占基本支出的88.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4,618.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完成免疫规划工作。新冠疫苗累计接种1,587剂次,常规疫苗接种10,590剂次,非常规疫苗接种5,283余针次。二是完成妇幼计生工作。孕产妇保健管理454人,管理率达100%;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100%、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0%、婚检率100%,完成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全年发放营养包22,410袋,发放率达100%。三是完成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辖区总共统辖22个行政村,人口约57,365人,2023年新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人数332人,续管人群居民健康档案16,652人,2023年总建立纸质居民健康档案数为56,560份,建档率99%;电子居民健康档案数56,119人。四是完成慢病管理工作。建立高血压病患者管理4,826人,管理率88.8%。规范化管理高血压病人4,025人,规范化管理率达83.96%;建立糖尿病患者管理卡1,655人,管理率100%,年内规范化管理糖尿病人1,443人,规范化管理率达87.56%。五是重症精神病管理工作。辖区内重症精神病394人,全部登记,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和网络登记,无一例漏登管理病人,精神病排查登记率100%。六是完成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老年人健康管理7,333人,截止2023年12月底,共完成了5,408人的体检任务,体检率达73.7%,体检过程中,我们及时对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进行了评估,通过努力基本完善了老年人健康管理体系。七是开展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工作。利用“6.14”世界献血日、“6.26”禁毒宣传月、“7.28”世界肝炎日、“10.26”禁毒防艾宣传月、“12.1”世界艾滋病日等宣传,辖区内开展HIV抗体检测人次24,300余人,占户籍人口42%;2023年我中心累计报告法定传染病1,311例,甲类0例,乙类706例,丙类556例,其他法定传染病共计49例;2023年潞江卫生院辖区人口为60,628人,全年共转诊疑似结核病患者159人次,转诊率达到2.62‰。八是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工作。2023年共计巡查公共场所448次,医疗机构120次,学校卫生70次,村级分散式供水44次,集中式供水4次,职业卫生28次。九是完成健康扶贫工作。截止到2023年12月全镇一般脱贫户428户1,923人,已脱贫428户1,923人,因病致贫户有11户42人,其中已脱贫11户42人。截止2023年12月农业人口患大病住院治疗349人;在我院的健康扶贫系统中,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性病签约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救治率均为10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脱贫户、三类重点人群参保率100%。十是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共有签约团队22个,签约人数为11,594人。其中:脱贫户428户1,923人,签约772人。三类人员191户491人,签约348人。高血压4,434人;糖尿病309人;精神病256人;肺结核11人;老年人3,321人;孕产妇31人;儿童2,737人;残疾人100人;计划生育特殊服务家庭14人;健康人群381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66,373.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10%。与上年相比增加3,713,139.90元,增长47.89%,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608,521.14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79,929.15元,抚恤金增加184,033.6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17,007.00元;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2,104,618.76元,纯增,其中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增加1,165,884.00元;二是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增加383,850.00元;三是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增加145,140.00元;四是2023年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省级资金增加141,600.00元;五是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增加97,515.7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08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主要用于抚恤金及遗属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22,291.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8,700,477.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2,001,04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0,76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支出决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51,411,303.39元,其中,流动资产64,088,567.11元,固定资产73,191,991.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874,745.09元,无形资产3,256,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44,205.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50,670.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5项,账面原值1,319,152.00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340.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360.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09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09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