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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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40925-00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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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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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25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①落实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③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④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⑤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⑥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妇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⑦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⑧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⑨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⑩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⑪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⑫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①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②开展中医药服务。

③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④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⑤转诊服务。

⑥康复服务。

⑦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①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②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3年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

2.今年各项医疗卫生工作顺利开展,没有发生医疗纠纷。

3.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工作顺利开展,各项指标均达到上级部门的要求。

4.公共卫生稳步开展,未发生任何公共卫生事件;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稳步发展,乡村一体化工作顺利完成 。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公卫科、中医科、内科、外科、口腔科、妇产科、B超室、化验室、放射室、药房、收费室、财务室、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支出的预算安排,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的安排,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收入预算的安排,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8,734,866.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9,274.82元,占总收入的26.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415,591.65元,占总收入的73.4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22,650.1元,下降17.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20,726.09元,增长111.2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101,924.01元,增长1.61%;经营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是:

1.在编在岗人员经费增加309,735.91元,主要原因是职称变动、工资正常晋升等原因形成;

2.死亡抚恤增加220,377.60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468,368.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统一上报,2023年在本单位列支;

4.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增加220,974.58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药物补助经费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统一上报,2023年在本单位列支;

5.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70.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此项目;

6.事业收入增加101,924.0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强化了单位的管理,医务人员通过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技术力量不断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9,146,835.33元。其中:基本支出8,342,405.59元,占总支出的91.21%;项目支出804,429.74元,占总支出的8.7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3,355,602.22元,增长57.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51,172.48元,增长44.05%;项目支出增加804,29.74元,下降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长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在编在岗人员经费增加309,735.91元,主要原因是职称变动、工资正常晋升等原因形成;

2.死亡抚恤增加220,377.60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468,368.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统一上报,2023年在本单位列支;

4.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增加220,974.58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药物补助经费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统一上报,2023年在本单位列支;

5.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70.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此项目;

6.购置设备支出增加250,425.00元;

7.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884,451.13元,主要是二类疫苗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42,405.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3,735.64元,占基本支出的16.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73,099.69元,占基本支出的93.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4,429.74元。其中:预防接种门诊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190,000.00元,运转类采购项目资金用于采购家庭医生签约本支出1,490.00元,区委区政府春节慰问支出17,600.00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40,800.00元,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10,949.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项目支出73,952.74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388,470.00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中央临时性工作补助支出81,168.00元。涉及项目资金的工作均已完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妇幼保健控工作2023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3年分娩58人,孕早期建册55人,孕早期建册率94.83%,目前在管孕妇25人,绿色:11人,黄色:10人,橙色:4人,住院分娩率100%,访视率100%,孕产妇死亡0人,育龄妇女死亡2人,全部进行了管、监测和随访,高危住院分娩100%。未开展妇女宫颈癌及乳腺癌筛查工作。孕前优生优育检查:任务数30对,已做30对。叶酸发放:任务数40人,已发放62人,196瓶。二儿童保健2023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0-6岁儿童管理方面:活产58人,新生儿访视58人,访视率100%,5岁下儿童死亡0人,婴儿死亡0人,新生儿死亡0人,7岁以下儿童652人,5岁以下儿童人数416人,3岁以下儿童208人,死胎死产数为0,新生儿破伤风发生0人。三慢性病防控工作2023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高血压患者管理:通过开展35岁及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居民诊疗过程测血压;健康体检测血压;和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高血压患者;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每年面对面随访至少4次,每次随访询问病情、测量血压,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对已经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一次免费体检。截止2023年12月,我院共管理高血压患者1,020例,2型糖尿病患者385例,并按照规范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了随访。严重精神障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镇常住人口有11,418人,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有85人,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有85人、失访人患者0人、不同意社区管理0人,死亡0人。管理率100%。四家庭医生签约工作2023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2年签约人数1162人,2023年签约人数1,070人,辖区内常住人口数是11,418人,签约率是15.5%,履约率是100%,其中慢病签约了902人(包括高血压729人、糖尿病101人、重精70人、肺结核2人),0-6岁儿童签约542人,孕产妇56人,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945人,普通人群签约16人。三类人员共签约663人,我们为65岁以上老年人一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0-6岁儿童、孕产妇一年一签,三类人员随访一年一次随访工作,所有签约人员一年四次随访、一次健康体检。五健康教育2023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供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候诊区、诊疗室、咨询台等处,规范建立印刷资料领取记录和发放记录并做好登记;取每种印刷资料各一份统一作为资料样稿存档,资料摆放柜专柜专用。全年共播放16种音像资料,每周播放至少3天,每天累计播放不少于3小时,共播放365次1,290小时,其中中医药共播放27次96小时。健康教育宣传栏:有2块宣传栏,宣传栏位置摆放合理,全年共更新了24个版面,12期次。全年共开展了12次健康知识讲座,共计832人次。每月开展针对慢性病、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家长、重点传染病的个体化健康教育活动,进行个人健康指导(营养和饮食控制、低盐饮食、控制体重、运动、服药依从性指导、限制饮酒等),老营卫生院辖区有11,418人,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辖区卫生室全年开展了个体化健康教育3,179人次。六传染病防治2023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严格疫情报告:2023年共报告传染病29例,乙类传染病23例、丙类传染病3例,其他传染病3例;基本杜绝了迟报、漏报、错报现象的发生,为控制传染病疫情提供了准确、及时的科学依据。肺结核防治:2023年全年,传染病科继续搞好日常结核病、肝病的治疗工作今年全院共转诊肺结核病人32例,其中涂片阳性患者0例、涂片阴性0例、排除结核病32例。对违反肺结核病管理制度的医生作出相应的处罚。手足口病防治:搞好手足口病的救治工作。共报告了手足口病患者0名,有效地控制了手足口病疫情的蔓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9,274.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36%。与上年相比增加1,220,726.09元,增长111.22%,主要原因是:1.在编在岗人员经费增加309,735.91元;死亡抚恤增加220,377.6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468,368.00元;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增加220,974.58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7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74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抚恤金及遗属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56,53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331,372.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2,363.64元,死亡抚恤220,377.6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88,47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79,898.00元,基药药物补助经费220,974.58元,公用经费35,819.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资产总额12,362,718.18元,其中,流动资产5,999,773.17元,固定资产6,200,171.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2,774.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6,660.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17,968.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163,72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