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40925-00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3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由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行政许可及审核、审批事项。负责全区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含中医药)、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综合监督和专项整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对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进行管理。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对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监督工作规划。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区级承担的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上报、发证工作。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按要求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重大、突发性卫生事件。负责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的违法行为。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全区卫生监督员培训。根据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实施进行卫生审查。负责全区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督察股、许可审核股、医疗卫生监督股、公共场所监督股,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4548261.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8261.6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71493.42元,下降19.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35193.42元,下降18.5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363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减少796979.02元,2023年退休3人,调出2人,人员经费减少617499.22元,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尽量减少办公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等日常开支,公用经费减少179479.80元;项目支出减少238214.40元,未申请非税收入项目,执法办案经费减少366809.88元;全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4548261.68元。其中:基本支出4213205.86元,占总支出的92.63%;项目支出335055.82元,占总支出的7.3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35193.42元,下降18.5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96979.02元,下降15.91%;项目支出减少238214.40元,下降41.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退休3人,调出2人,人员经费减少617499.22元,公用经费减少179479.80元;项目支出中执法办案经费减少366809.8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13205.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07950.86元,占基本支出的90.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5255.00元,占基本支出的9.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5055.82元。其中:特定目标类206952.85元,其他运转类128102.9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支出176349.85元,卫生监督专项经费支出30603.00元,辅助执法人员部分经费和卫生监督日常运转经费支出128102.97元。2023年办理卫生健康许可事项3441起,查办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154件;监督检查公共场所2660户次,全年查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71户,监督检查供水单位321户次,监督检查学校卫生283户次,查处学校环境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2户;监督检查医疗机构743户次,查处违法案件38起,监督检查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机构65户次;监督检查企业70户,查处职业卫生案件10起,完成职业卫生随机监督单位80户;监督检查医疗机构艾滋病、丙肝等传染病报告处置、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医院感染管理等597家681条次,预检分诊点30点次、发热门诊(哨点诊室)42点次,查处传染病防治案件4户;监督检查6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4次,抽检餐饮具500份,立案查处2起,责令停产停业1起。督促指导26个乡镇卫生协管站开展协管巡查13846户次,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报告102件,组织培训乡镇监督协管员450人,打造卫生示范点160个;圆满完成2023年国家下达全区卫生健康“双随机、一公开”随机监督抽查任务418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8261.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35193.42元,下降18.5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减少796979.02元,2023年人员减少,退休3人,调出2人,人员经费减少617499.22元;项目支出减少238214.40元,未申请非税收入项目,执法办案经费减少366809.8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5274.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1356.9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1619.4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8.4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0298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1%。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3081033.14元,公用经费563960.97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76349.85元;行政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2096.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8514.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人员经费11031.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6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99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64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98%,完成年初预算的52.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998.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6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接待任务减少,严格执行落实八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本单位无公务车编制,但长期使用隆阳区机关事务局外派公务车辆2辆,之前年度产生的公务用车费用未核算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将资金摆放在30239其他交通费用中,本年调整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261.00元,增长235.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98.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63.00元,增长91.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编制,但长期使用隆阳区机关事务局外派公务车辆2辆,之前年度产生的公务用车费用未核算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将资金摆放在30239其他交通费用中,本年调整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报销接待费三笔,其中1066.00元为2022年8月产生的接待费,当年未报销,本年接待人数21人较上年增加10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监督局到我单位开展协管服务项目半年绩效工作、云南省卫生监督中心调研隆阳区卫生监督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芒市及泸水监督所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255.00元,比上年减少179479.80元,下降30.69%,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减少139266.80元,差旅费支出减少30000.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资产总额6157281.78元,其中,流动资产309354.49元,固定资产54129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35027.2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7596.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0007.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