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40925-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①落实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③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④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⑤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⑥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妇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⑦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⑧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⑨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⑩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⑪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⑫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①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②开展中医药服务。
③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④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⑤转诊服务。
⑥康复服务。
⑦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①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②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医院管理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院务会、药事领导小组、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职能,增加了医院管理的透明度,严格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每季度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以及居民医保工作,及时上报督导情况。严格执行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制度,确保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
2、以党建带院建,以服务促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建强卫生院党支部,配强班子队伍,加强党员管理,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引领医疗卫生工作。抓班子、强核心,把好方向。坚持书记、院长一肩挑,明确支委班子职责分工,健全完善理论学习制度,班子带头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带头参加志愿服务、主题党日等活动,形成班子成员党性强、业务强、冲在前的格局。
3、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计划免疫
开展了12次冷链运转工作,出生儿童均已建卡建证,建卡及时率100%。十种免疫规划疫苗因疫情原因部分儿童未接种疫苗,所以接种率均未达到95%。加强冷链管理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工作。
(2)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监测
AFP、新破主动监测、为进一步搞好AFP监测的灵敏度,开展对AFP主动监测报告工作,监测报告率“零”报告率100%。
(3)传染病防治
传染病报告卡有登记、无漏报,上报及时,报告卡填写完整规范,无逻辑错误。
(4)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慢病、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明确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以户装档案盒,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每季度下村开展慢病患者访视,高血压随访。
(5)健康教育
成立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更换宣传栏。定期播放健康教育影响资料,影像资料播放,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开展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6)儿童保健:提高新生儿访视率,在访视的同时做好新生儿护理、喂养等宣传工作。
(7)孕产妇保健工作:孕产妇保健覆盖率100%。
(8)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
我院开通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绿色就医通道,在辖区内住院分娩的孕产妇给予免费接送等优惠政策。
(9)项目工作
结核病项目:开展“1月—12月”结核病防治日公众宣传,治疗病人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全程跟踪调查访视督导服药,肺结核管理率达100%。
(10)艾滋病、性病防治、禁毒工作
巩固隆阳区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以“6·26国际禁毒日”活动为契机,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广泛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5、家庭签约服务
组织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5个,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服务一人,截至目前,我院已完成签约居民随访4次,并且为签约人群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相应健康知识和扶贫政策做宣传。
6、基本医疗服务
我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制定了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各项操作,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针对人事、财务、后勤、会议、学习、考勤、统计、医德医风等方面制订了奖惩管理制度;健全了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的原则,优化医疗流程,推出各项便民措施方便病人就医。加强职工的学习培训,业务技能考核,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服务技巧,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激发职工主人翁精神,团结协作,各项事务落实到人,保障医院工作秩序有条不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8、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以就诊患者医保减免情况、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合理用药、处方管理、药品管理、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检查内容,进一步宣传法律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同时,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构建政府、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9、乡村一体化管理
我院继续巩固乡村一体化成果,严格乡村医生考勤制度,更好的控制了对乡村医生的脱岗、旷工问题;全面实施药品网上采购,由专人负责网上采购,进一步落实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0、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达100%。
11、优质服务基层行暨等级医院创建工作
加强医疗服务,提升医疗质量管理,使医疗服务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从而为更好服务于广大群众在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上需求,为更好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推进了医院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医患矛盾大为减少,病人满意度逐年提升,医生责任心、医疗质量、管理意识等都明显增强,形成了服务、质量、效益、管理一起抓的良好局面,树立了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了医院的发展。
12、医共体、医联体工作
全面深化保山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和《隆阳区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精神要求,以保山市二院为牵头单位,我院为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合理利用我区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医共体牵头单位与基层医疗机构紧密合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公卫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B超室、化验室、放射室、药房、收费室、财务室、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支出的预算安排,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的安排,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收入预算的安排,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25,300,465.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0,166.12元,占总收入的34.3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2,629,106.35元,占总收入的49.9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91,193.13元,占总收入的15.7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612,279.84元,下降25.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29,563.63元,增长114.2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事业收入减少9,195,193.60元,下降42.13%;经营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4,048,806.87元,下降50.36%。主要原因是:
1.在编在岗人员经费增加622,529.35元,主要原因是职称变动、工资正常晋升等原因形成;
2.死亡抚恤增加245,562.00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
3.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增加8,794.0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的收入;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2,558,819.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统一上报,2023年在本单位列支;
5.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增加789,015.77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药物补助经费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统一上报,2023年在本单位列支;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26.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此项目;
7.云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支出增加4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此项目;
8.事业收入减少9,195,193.6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欠缴以前年度的非税收入全部上交完成导致事业收入增加,2023年本单位不执行“收支两条线”,2023年事业收入为当年实际收入;
9.其他收入(银行贷款收入)减少4,048,806.87元,银行贷款形成的收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1,745,135.51元。其中:基本支出15,801,194.11元,占总支出的72.67%;项目支出5,943,941.40元,占总支出的27.3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987,877.30元,增长10.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32,281.90元,增长18.19%;项目支出减少444,404.60元,下降6.9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长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在编在岗人员经费增加622,529.35元,主要原因是职称变动、工资正常晋升等原因形成;
2.死亡抚恤增加245,562.00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
3.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增加8,794.00元,主要原因是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的支出;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2,558,819.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统一上报,2023年在本单位列支;
5.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增加789,015.77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药物补助经费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统一上报,2023年在本单位列支;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26.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此项目;
7.住院楼建设及购置设备支出减少6,136,065.8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01,194.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53,278.01元,占基本支出的29.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47,916.10元,占基本支出的70.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43,941.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2,558,819.00元。
(1)免疫规划工作
2023年1至12月共开展了12次冷链运转工作,2023年1至12月出生数316人,出生儿童均已建卡建证,建卡及时率100%。十一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加强冷链管理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工作。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新冠疫苗累计接种3789剂次,其中接种第一针97剂次、第二针36剂次、第三针74剂次、第四针3582剂次;接种流感疫苗5339剂次;9价宫颈癌疫苗剂605剂次,4价宫颈癌7剂次,2价宫颈癌疫苗74剂次。
(2)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监测
AFP、新破主动监测、为进一步搞好AFP监测的灵敏度,2023年开展了对AFP主动监测报告工作,监测报告率“零”报告率100%,1-12月报告无AFP病例。
麻疹主动监测:2023年1-12月本地报告4例疑似麻疹。
(3)传染病防治
为了更好的做好全镇传染病的管理工作,我院成立了疫情防控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的报告,继续坚持门诊登记制度,并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所发现传染病。
(4)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慢病、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明确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以户装档案盒,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全乡总人口57222人,2023年1-12月份截止完成建档人数57413人,完成建档率100%。电子建档人数51861人,电子建档率90.63%
每季度下村开展慢病患者访视,高血压随访15960人次,糖尿病随访5287人次,重精随访5287人次,村卫生室和卫生院门诊开展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139239人次。
(5)健康教育
成立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2023年1至12月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67441份;更换宣传栏192期。在走廊配置了电视、DVD定期播放健康教育影响资料,影像资料播放:12311小时。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0期,2049人次;开展知识讲座:106期,4313人次;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12241人次。
(6)儿童保健:2023年1月—2023年12月有新生儿321人,访视318人,访视率99.07%,在访视的同时做好新生儿护理、喂养等宣传工作,全乡有7岁以下儿童2982人,保健覆盖2803人,保健覆盖率93.99%;有5岁以下儿童1873人,保健覆盖1752人,保健覆盖率93.54%,;有3岁以下儿童964人,保健覆盖875人,保健覆盖率90.77%。5岁以下儿童死亡2人,死亡率6.23‰,婴儿死亡1人,死亡率3.12‰。2023年儿童血红蛋白检测2688人,检测率90.14%。
(7)孕产妇保健工作:全乡2023年1月—2023年12月有产妇317人,孕产妇保健建册317人,保健覆盖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304人,系统管理率94.70%;早孕建册304人,早孕建册率95.90%,住院分娩317人,无家中分娩人数0人,住院分娩率100%;新法接生321人,其中有4家双胞胎,无抱养,新法接生率100%;其中高危产妇255人,全部住院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率100%;住院分娩率100%;产妇产后访视317人,访视率100%;在辛街乡中心卫生院住院分娩2人,剖宫产有0人。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工作,1-12月份做孕产妇HIV筛查、乙肝五项筛查、梅毒筛查均为3人,检测HIV病毒0人,梅毒病毒0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有0人。
2023年乳腺癌筛查工作中,乳腺癌筛查实际完成数1000人,乳腺癌筛查异常15人,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
(8)项目工作
结核病项目:开展了“3.24”结核病防治日公众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40份,接受健康教育人数170人。2023年1月—12月管理结核病人12人,治疗病人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全程跟踪调查访视督导服药,肺结核管理率达100%。
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项目:上级下达任务数180对,1月—12月完成数180对,叶酸片任务数200人,发放273人。药具已下发各村,由卫生室妇保医生发放。
2、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经费408,794.00元
2023年编制床位70张,平均开放床位70张,实际开放总床日25,550 床日,实际占用总床日11119床日,出院者占用总床日11098床日。医疗服务的诊疗人次80583人次,较上年同期78019 人次增加2564人次,增加3.29%,其中:门诊人次(含急诊)76778人次,较上年同期76278人次增加500人次,增加0.66%;出院人次1585人次,较上年同期1741人次减少156人次,减少8.96%。
3、家庭签约服务经费49,938.60元
2023年已签约的辖区居民家庭医生签约人数11157人,签约率达19.50%,其中脱贫人口签约3007人,非脱贫人口签约8150人。65岁以上老年人6511人,签约率达88.90%;高血压3724人,签约率达97.87%;糖尿病1575人,签约率达96.15%;严重障碍精神病人316人,签约率达99.68%;孕产妇65人,签约率达100%;0至6岁儿童2553人,签约率达93.99%;计划生育特殊家庭10人,签约率达100%,结核患者11人,签约率100%。并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服务一人,截止12月,我院已完成签约居民随访4次,并且为签约人群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相应健康知识和扶贫政策做宣传。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经费446,875.61元
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使用基本药物,从省级基药采购平台采购基本药物,保障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80,166.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92%。与上年相比增加4,629,563.63元,增长114.29%,主要原因是:在编在岗人员经费增加622,529.35元;死亡抚恤增加25,562.0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增加8,794.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2,558,819.00元;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增加789,015.77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26.00元;云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支出增加4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74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178.35元,用于死亡抚恤支出245,56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09,425.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4,594,214.3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494,289.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64,530.00元,基药药物补助经费789,015.77元,公用经费467,376.6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30,519,989.04元,其中,流动资产10,846,801.77元,固定资产4,602,220.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907,699.15元,无形资产2,163,267.6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90,973.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6,5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0,3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