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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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30927-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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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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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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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的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危害。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3.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5.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7.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切实加强对各种传染病的监测、预防、控制、管理,有效地控制各种急、慢性传染病的发病,杜绝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暴发流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加强对鼠疫、霍乱、艾滋病、疟疾、结核病、肝炎等传染病的防治,突出抓好以防治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和食物中毒为重点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继续抓好以计划免疫为主的有苗可防疾病的防治工作,巩固计划免疫和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办、财务科、慢病科、健教科、地病科、地病科、性艾科、疾控科、计免科、卫生科、苗研中心、美沙酮门诊,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1人(离休0人,退休61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空表。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57,289,900.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78,597.52元,占总收入的34.1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7,711,303.4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5.8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624,596.83元,增长60.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04,965.00元,增长46.4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15,419,631.83元,增长69.17%;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41,237.99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1,383,358.84元,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增加19,488,219.3元(2022年非免疫规划疫苗成本返还增加15,419,631.83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51,407.83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增加1,693,884.67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增加26,597.2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56,902,559.97元。其中:基本支出52,061,348.32元,占总支出的91.49%;项目支出4,841,211.65元,占总支出的8.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142,189.56元,增长63.7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481,135.14元,增长70.25%;项目支出增加661,054.42元,增长15.8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我中心2022年项目支出增加661,054.42;基本支出增加21,481,135.14,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增加19,488,219.3元(2022年非免疫规划疫苗成本返还增加15,419,631.8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061,348.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381,140.02元,占基本支出的27.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680,208.30元,占基本支出的72.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41,211.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支出1,203,801.06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25,780.33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3,485,032.99。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及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其中包括2022年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免疫规划疫苗的冷链运输及储存、健康证办理、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艾滋病防治、地方病防治、重大传染病防治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78,597.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41%。与上年相比增加6,204,965.00元,增长46.40%,主要原因分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46,883.47元、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186,794.4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560.12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963,727.01元,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增加4,068,587.47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51,407.83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增加1,693,884.67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增加26,597.2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123,249.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1,04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00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90,399.84元、死亡抚恤186,794.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49.2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27,54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7%。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的事业人员工资发放、办公经费支出、传染病防控经费12,991,509.11元;基本公共卫生中的健康教育宣传、结核病防治、慢性病防治125,780.33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地方病防治、艾滋病防治等重大传染病防控3,485,032.99元;其他公共卫生服务265,97.27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98,628.3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8,960.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8,960.0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8,960.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8,960.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三公经费的使用支出计划。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8,429.57元,增长430.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6,004.57元,增长74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75.00元,原因为2022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中心负责全区的疫苗冷链运输工作及疫情防控和流调工作,公务用车派车次数较2021年有较大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91,446,579.23元,其中,流动资产63,238,239.56元,固定资产28,208,339.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06,603.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33,282.2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6项,账面原值343,828.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