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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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30927-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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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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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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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妇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开展中医药服务;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转诊服务;康复服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院在隆阳区委区政府及区卫生健康局领导下和本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强化基础、全面发展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做好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机构管理各项工作,重视和强化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完善措施,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向上的医院文化,大力提升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公共卫生服务和机构管理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着规范化、精细化推进。具体如下:

1.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结合我院实际,年初与各村卫生所签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同公卫专干签订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了奖惩措施。

2.2022年我院继续坚持潞江中心卫生院各项工作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了我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

3.手足口病的防治,为了有效控制手足口病的流行,根据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及疾控中心文件要求,我院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各村及各学校开展了手足口病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知识,并建立了规范的发热门诊,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年在我镇手足口病未暴发流行。

4.为提高我医疗单位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区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组织的传染病防治法的学习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增强我单位医务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业务素质,增强报病意识,提高传染病管理工作质量。在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年无传染病疫情暴发。

5.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为了进一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我院通过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对潞江片学校进行了健康体检工作,此次健康体检工作有效掌握了我辖区学校学生的健康情况。

6.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2022年新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人数321人,续管人群居民健康档案15786人,2022年总建立纸质居民健康档案数为60782份,建档率98.70%;电子居民健康档案数60058人。

7.计划免疫规范接种工作,常规免疫:2022年我院免疫规划工作确保全年不少于12次的冷链运转,并且保质、保量、安全有效的为全镇适龄儿童接种了相关疫苗。2022年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出生儿童205人,建证205人、接种率100.00%;建证205人,建证率100.00%;流动儿童管理1人次。免疫规划疫苗累计接种9580剂次;非常规免疫:2022112月份我院二类疫苗接种共16种(狂犬疫苗、水痘、23价肺炎、乙肝、AC-hib流脑、hib、口服轮状、流感、手足口、249价宫颈癌、破伤风疫苗、4价流脑等),累计接种13071余针次。

8.慢病管理工作

1)认真落实慢病防治指导思想

2022年我镇大力开展以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为重点的慢病防治工作,并结合控烟、控酒、饮食、心理干预等措施,积极开展健康宣教与促进,并开展了分别以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的健康咨询工作,对已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以及高危人群进行随诊、随访工作并指导患者的用药情况,详细了解患者的患病情况以及病情的发展情况。做到最大程度的降低人群主要危险因素,有效地控制辖区慢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2)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精患者、老年人的管理

我镇已建立高血压病患者管理4129人,管理率100%。年内规范化管理高血压病人3588人,规范化管理率达86.9%。高血压病人血压达标2823人。血压达标率为68.4%.

对辖区成年人进行血糖筛查年内共有2型糖尿病患者1346人,已建立糖尿病患者管理卡1346人,管理率100.00%,年内规范化管理糖尿病人1214人,规范化管理率达90.20%。规范化管理糖尿病人血糖控制达标809人,血糖达标率为60.10%。已进行健康体检1329人,体检率达98.70%,健康管理率98.70%

我镇管理重症精神病408人,全部登记,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和网络登记,无一例漏登管理病人,精神病排查登记率100%,每年对精神病病人随访4次以上,我们采取门诊随访、上门随访和电话随访等形式,全面掌握全镇精神病患者的基本情况。2022年,我院共完成重精患者体检221人,体检率54.20%,服药人数263人,服药率64.50%,最近一次随访病情稳定人数325人,稳定率79.70%,积极配合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专业机构人士上门给重症精神病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康复指导,有效地提高了病人的服药依从性,加强了对患者病情的控制,获得了患者及家属的好评。

我镇老年人健康管理有7015人,按照每年一次健康检查的要求在202256月,我们组织了公共卫生、临床和检验人员,走出医院、深入村子,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体检中做好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工作。截至202212月底,共完成了5071人的体检任务,体检率达72.30%,体检过程中,我们及时对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进行了评估,通过努力基本完善了老年人健康管理体系。

3)死因、肿瘤监测、心脑血管疾病

死因监测:对本辖区内死亡人员信息及时进行登记,认真填报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包括基本信息的填写,死因链的推断,死亡调查记录的填写),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网络直报。截至202212月底,共填报录入死亡卡554张。

肿瘤监测:对辖区内所有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及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进行登记,填报居民肿瘤报告卡。截至202212月底,累计上报肿瘤卡68张,完成肿瘤随访415份。

心脑血管疾病:心脑血管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与人们的生活习惯、不良嗜好和饮食条件以及外界环境因素的变化都有很大关系。我院广泛开展心脑血管的防治知识宣传,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心脑血管病人,为其提供科学、合理、详细的干预措施,根据病人的具体健康情况,实行随访工作。掌握病人现有疾病的情况,指导其正确用药,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一年来,我院病房收治心血管专科病种比例增高,包括高血压、冠心病、风心病、心力衰竭、心律失常、心肌病、心包炎等。

9.艾滋病防治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有关要求和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实加强领导。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紧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加强宣传,并与其他部门配合与协调,共同完成本辖区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首要任务,只有掌握相关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才能有效预防控制艾滋病。2022年来,我院利用6.14世界献血日、6.26禁毒宣传月、7.28世界肝炎日、10.26禁毒防艾宣传月、12.1世界艾滋病日等宣传日设立咨询、宣传点,广泛向辖区内居民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共粘贴艾滋病宣传画29张,发放艾滋病宣传单700余张,接受600余人的咨询,同时在本院接种门诊循环播放艾滋病相关公益广告及设立了自愿检测点,有效提高了辖区群众防治艾滋病的知晓率。

3)加大动员检测力度,在村级设立村级检测点,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及其配偶进行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和动员检测工作,结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在留观区设置自愿检测点,在本院就诊人员施行逢血必检,扩大检测力度,2022111月,共检测人次数48222人,占户籍人口64.00%

4)对新发感染者做好一站式服务,按要求将患者直接转介到抗病毒治疗点,2022年本院新发感染者1人,成功转介患者1人,转介率100.00%

5)加强对感染者/病人的随访管理。每季度对辖区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病人随访一次,每次随访时完成个案随访表的填写和网络直报。

6)与住宿业、足浴店等公共场所签订艾滋病责任目标书,对公共场所实行业主负责制,业主负责落实并保证从业人员持健康合格证、艾滋病检测合格证(半年一次)方可上岗,按要求在场所摆放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放设施。

7)每月对足浴店、KTV开展暗娼干预检测工作,2022112月,我院共计入户宣传108次,宣传30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开展检测50余人。

10.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举行专题工作会议1次,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

2)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卫生监督协管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责任制。

3)卫生监督协管员2022112月共计巡查公共场所434次,医疗机构127次,学校卫生79次,村级分散式供水49次,集中式供水4次,职业卫生33次。

4)全年开展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培训1次,学校义务协管员1次,通过培训落实责任,加强工作开展。

5)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辖区内群众的卫生法律意识。本年度开展3次卫生法律法规先关知识宣传,做好职业病、食品安全宣传、饮用水安全宣传等先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6)结合我镇实际问题制定工作实施计划,对本辖区卫生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为,加大对卫生安全的宣传和督导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督查和检查。

1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

1)疫情报告情况

2022年我中心累计报告法定传染病249例,其中男:146例,女: 130例;甲类共计:0例,乙类共计:115例,丙类共计 84例,其他法定传染病共计50例,2022年辖区内无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2)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为加强我医疗单位对传染病的管理,组织健全了各个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并严格按各项制度工作。

3)提高工作质量

为提高我医疗单位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组织的传染病防治法的学习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增强我单位医务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业务素质,增强报病意识,提高传染病管理工作质量。在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年无传染病疫情暴发。

4)规范程序,加强检查

我院设立规范的发热病人分诊台和发热预检门诊,规范了发热病人就诊流程,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辖区内的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5)加强人员培训

为了提高我单位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对医务人员及所有村医等进行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及个人防护等知识的培训。县级培训1次,乡级培训4次。使他们进一步掌握了传染病的诊疗技术,提高技能,增强了个人防护意识,为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培训,加强村医对传染病知识的防治及管理工作。

6)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提高群众的防病知识,充分利用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学校及周围群众讲座的方式,大力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特别宣传以防为主的目的,让群众更进一步认识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还利用各种小册子等进行有效的宣传。并在我院门诊输液大厅前电子屏、宣传栏做传染病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的卫生知识,提高防病意识,养成良好的日常卫生习惯。加强四季常见传染病知识宣传,杜绝传染病的发生。

12.健康教育工作

1)健康教育组织管理与工作统筹

潞江镇中心卫生院辖区人口58181人,其中老年人7015人,高血压4129人,糖尿病1346人,06岁儿童4189,重点针对慢性病患者及其家属、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院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全年接受了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组织的1次培训共1天。开展村级4季度的督导考核,及时按工作量和工作实效兑付了工作经费;于2022220日开展村级健康教育培训1小时,于2022424日开展村级健康教育培训1.50小时;每季度将季度内工作情况按质量要求录入系统,每月按时上报健康教育报表。

2)健康教育具体服务内容

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候诊区、诊疗室、咨询台等处,规范建立印刷资料领取记录和发放记录并做好登记;取每种印刷资料各一份统一作为资料样稿存档,资料摆放柜专柜专用。2022年全年接收印刷材料38108356份,发放3869147份,结余2539209份。

播放音像资料:卫生院全年共播放15种音像资料,每天播放,每天累计播放不少于3小时,共播放4479次。

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院有4块宣传栏,宣传栏位置摆放合理,全年共更新了24个版面,12期次。

公众咨询活动:全年共开展了9次公众咨询活动,共计1220人次,讲了第一期公众咨询《关爱麻风患者 共创美好生活》主题、第二期公众咨询《生命至上 全民行动 共享健康 终结结核》主题、第三期公众咨询《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主题、第四期公众咨询《智慧人生健康路 科学补碘第一步》主题、第五期公众咨询《烟草威胁环境》主题、第六期《人人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题、第七期《中医中药健康知识》主题、第八期《如何测量血压》主题、第九期《科学就医与合理用药》主题、第十期《三减三健 健康相伴》主题的相关内容。

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全年共开展了12次健康知识讲座,共计1013人次,分别讲了第一期讲座主题《中医中药健康知识讲座》、第二期讲座主题《糖尿病的防治》、第三期讲座主题《为梦想护视力》、第四期讲座主题《肺结核防治的健康知识》、第五期讲座主题《远离烟草 迈向成功路》、第六期讲座主题《饮水安全》、第七期讲座主题《如何测量血压》、第八期讲座主题《健康口腔 从保护牙齿开始》、第九期讲座主题《艾滋病的防治》、第十期讲座主题《预防食物中毒》、第十一期讲座主题《科学就医与合理用药》、第十二期讲座主题《高血压的防治》的相关内容。

个体化健康教育:每月开展针对(慢性病、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家长、重点传染病)个体化健康教育活动,进行个人健康指导(营养和饮食控制、低盐饮食、控制体重、运动、服药依从性指导、限制饮酒等),潞江镇有58181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全年开展了个体化健康教育1030人次,完成率达100.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6个内设机构,包括:急诊科、内科、儿科、妇产科、普外科、骨科、麻醉科、中医科、口腔科、五官科、影像科、超声科、检验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供应室、输液室、后勤科、信息科、财务科、公卫科、医保科、档案室、办公室、党办,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支出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82,684,646.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53,233.39元,占总收入的4.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74,931,413.2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95.7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6,486,449.74元,增长597.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81,490.99元,下降32.78%;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160,267,940.73元,增长1,092.97%;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是财政基本补助收入减少184,765.19元,财政项目补助收入减少3,596,725.80元;本年补缴历年欠缴非税103,300,000.00元,将累计欠缴的非税金额55,971,979.04元确认为事业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60,267,794.95元。其中:基本支出60,267,794.95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120,086.39元,增长122.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666,323.87元,增长166.65%;项目支出减少4,546,237.48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是:1.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3,129,401.03元,其中办公费增加231,937.95元,印刷费增加50,651.00元,手续费增加2,048.80元,水费增加109,108.17元,电费增加446,583.33元,邮电费增加63,324.11元,物业管理费增加866,596.39元,差旅费增加162,106.89元,维修(护)费增加2,079,024.37元,培训费增加67,856.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572.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8,343,522.50元,劳务费增加9,678,109.05元,委托业务费增加818,549.74元,工会经费增加86,823.8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246.5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2,340.35元;2.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增加3,763,387.69元;3.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83.74元;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572.74元;5.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增加6,229,986.67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增加5,807,745.58,办公设备购置增加1,117,941.09元,房屋建筑物构建减少50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减少195,7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267,794.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67,213.39元,占基本支出的12.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600,581.56元,占基本支出的87.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53,233.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86%。与上年相比减少4,731,002.67元,下降37.90%,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184,765.19元,其中工会经费增加86,823.81元,劳务费减少251,1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生活补助减少21,372.74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83.74元;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4,546,237.48元,其中维修(护)费减少200,000.0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39,585.61元,劳务费减少3,718,330.8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501.00元,房屋建筑物购建减少500,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减少86,820.00元,本单位2022年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53,233.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7,620,5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03,8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86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支出决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01.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01.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228,597,538.52元,其中,流动资产78,195,249.75元,固定资产138,414,206.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732,082.69元,无形资产3,256,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677,213.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232,398.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5项,账面原值1,975,03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8,771.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7,2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1,476.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02,191.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0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属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属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