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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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30925-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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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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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0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53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主要职责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责。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继续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在现有的医疗设施基础上,认真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2.继续推进中医医疗服务发展。

3.全面推进口腔治疗业务开展。

4.全面推进展胃镜业务开展。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党的各项教育活动。强化党支部主体责任及纪检监督责任清单,加强平安医院创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6.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报账管理,坚决打击违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开展家庭签约服务工作。

8.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9.加强医政、药政管理,定期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规范医疗行为,加强业务学习,增强检查督促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更改,同时施行扣分罚款双重处理。

10.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11.在各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按进度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内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公共卫生科、药房、收费室、检验科、放射科、供应室、B超科、财务科、院办公室、医保科、党办、医务科、感控科、护理部、后勤科、麻醉科。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9,845,786.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9,861.62元,占总收入的15.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8,355,924.65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4.8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39,181.98元,增长61.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99,769.93元,下48.4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5,138,951.91元,增长159.74%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本年收入增加3,739,181.98元。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99,769.93元,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9,959.32元;2项目支出拨款减少1,054,071.86元;3人员经费减少了271,588.904商品与服务支出拨款减少27,437.68元。2.事业收入增加5,138,951.91元,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增加5,138,951.91元,主要是因为2022年大力推广疫苗,辖区群众自觉接种疫苗意识增强,疫苗接种收入增加,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优化后,就医患者增加,同时核酸采样人数增加,使得医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5,367,546.33元。其中:基本支出5,367,546.33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01,693.68元,下降15.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378.18元,增长0.99%;项目支出减少1,054,071.86元,下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52,378.18元,主要为:(1)电费增加6,587.35;(2)租赁费增加29,548.00元;3工会经费增加14,090.8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增加2,243.78元。2.项目支出减少1,054,071.86元,决算支出中,属于基本公共公卫生及基本药物制度资金由主管局代列支出,2022年无项目开展情况和欠款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67,546.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0,199.62元,占基本支出的27.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97,346.71元,占基本支出的72.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9,861.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76%与上年相比减少1,399,769.93元,下降48.44%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1)津贴补贴减少643,655.00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60,0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0,0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10,000.00;(3)劳务费减少88,200.00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054,071.86元,决算支出中,属于基本公共公卫生及基本药物制度资金由主管局代列支出,2022年无项目开展情况和欠款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89,86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工会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院内120急救抢救时运送病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资产总额12,031,586.26元,其中,流动资产5,447,669.15元,固定资产6,557,887.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9,303.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1,355.0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531,82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属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属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