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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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30922-00008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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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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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2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801000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53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随访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入户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3)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2)开展中医药服务。

3)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4)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5)转诊服务。

6)康复服务。

7)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8)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9)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各项医疗卫生工作顺利开展,妥善解决医疗纠纷;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工作顺利开展,各项指标均达到上级部门的要求;公共卫生稳步开展,未发生任何公共卫生事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稳步发展,一体化工作顺利完成。疫情防控任务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后勤科、内科、外科、康复科、基本公共卫生科、门诊、化验室、放射室、B超室、口腔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0人(离休0人,退休5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94,144,824.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1,288.01元,占总收入的5.3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89,123,536.2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94.6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8,690,323.07元,增长269.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89,005.41元,下降24.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70,279,328.48元,增长372.95%;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89,005.41元,(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107,471.51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较上年减少107,471.51元,其中在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160,000.00元,因当年未拨付职工养老保险;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52,528.49元,因当年年我中心退休职工职业年金拨款2人,较上年增加1人。(2)卫生健康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1,481,533.9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较上年减少105,539.74元,其中乡镇卫生院较上年增加388,674.83元,因为我中心在编在职职工较上年增加5人,人员工资较上年增加,工会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较上年减少494,214.57元,因当年乡村医生基本药物补助经费未经过单位决算。公共卫生支出较上年减少1,335,994.16元,因当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未经过单位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较上年减少40,000.00元,因当年未拨付医疗保险金额。2.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70,279,328.48元,因为以前年度我部门未全部上缴完成非税收入,已经于当年全部上缴,因此事业收入增加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59,416,676.44元。其中:基本支出59,416,676.44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735,045.28元,增长131.3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660,084.01元,增长150.11%;项目支出减少1,925,038.73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5,660,084.01元,主要是1)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211,428.49元,具体为:基本工资减少177,792.00元,津贴补贴减少1,521,296.00元,奖金增加221,056.00元,绩效工资增加1,836,93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60,000.00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52,528.49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40,000.00元,具体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退休职工职业年金人员增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当年未支付。2)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30,347,815.88元,具体为:办公费减少12,521.17元,印刷费减少32,470.20元,手续费增加920.88元,水费增加11,190.00元,电费增加104,826.40元,邮电费增加21,776.66元,差旅费增加64,483.50元,维修(护)费增加51,567.00元,租赁费增加10,000.00元,培训费增加5,37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834.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11,849,428.38元,劳务费增加18,220,064.42元,工会经费增加42,849.8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1,164.18元。因当年非税收入增多,相应的支出较上年增多,以前年度未做预算支出的都进行相应的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减少13,075.00元,具体为生活补助减少13,075.00元,因当年生活补助对象于当年4月份逝世。4)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增加5,113,914.64元,具体为办公设备购置增加1,516,314.64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3,597,600.00元。因当年非税收入增多,相应的支出较上年增多,以前年度未做预算支出的都进行相应的支出。2.项目支出减少1,925,038.73元,主要因为上年村医基本药物补助361,914.57元,公共卫生1,485,994.16元,抗疫相关支出77,130.00元等以上项目费用共1,925,038.73元均没有在我单位支付并决算,由上级单位支付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416,676.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61,285.01元,占基本支出的8.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455,391.43元,占基本支出的91.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1,288.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5%。与上年相比减少1,739,005.41元,下降25.72%,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08,903.32元,其中1)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98,353.4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107,471.51元,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60,000.00元,因当年未拨付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52,528.49元,因当年年我中心退休职工职业年金拨款2人,较上年增加1人;乡镇卫生院工资较上年增加345,825.00元,因我单位人员较上年增加5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较上年减少40,000.00元,因当年未拨付在职职工医疗保险金额。2)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89,450.17元,因财政资金增加工会资金较上年增加42,849.83元,村医保险较上年减少132,300.00元。2.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925,038.73元,主要因为上年村医基本药物补助361,914.57元,公共卫生1,485,994.16元,抗疫相关支出77,130.00元等以上项目费用共1,925,038.73元均没有在我单位支付并决算,由上级单位支付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887.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退休职工2人的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29,4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866,36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2.00元,工会经费60,003.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无增减变动原因: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69,920,310.92元,其中,流动资产37,698,540.35元,固定资产32,072,770.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9,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72,111.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10,45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2项,账面原值1,405,53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1,2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4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7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1,2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无项目资金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