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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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30922-00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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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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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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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由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行政许可及审核、审批事项。负责全区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含中医药)、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综合监督和专项整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对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进行管理。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对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监督工作规划。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区级承担的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上报、发证工作。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按要求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重大、突发性卫生事件。负责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的违法行为。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全区卫生监督员培训。根据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实施进行卫生审查。负责全区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督察股、许可审核股、医疗卫生监督股、公共场所监督股,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2年度收入合计5,619,755.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83,455.10元,占总收入的99.3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300.00元,占总收入的0.6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98,326.38元,增长19.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2,026.38元,增长18.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其他收入纯增36,300.00元。主要原因是:①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2,026.38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基本工资增加199,110.00元,津补贴增加282,813.00元;公用经费增加297,798.81元。其他收入增加36,300.00元,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拨入2020-2021年城镇公岗补贴36,3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2年度支出合计5,583,455.10元。其中:基本支出5,010,184.88元,占总支出的89.73%;项目支出573,270.22元,占总支出的10.2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85,629.38元,增长16.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28,609.62元,增长25.83%;项目支出减少242,980.24元,下降29.7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基本工资增加199,110.00元,津补贴增加282,813.00元;公用经费中增加委托业务费用139,266.8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10,184.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25,450.08元,占基本支出的88.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4,734.80元,占基本支出的11.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3,270.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22,428.00元,其中用于城市饮用水项目支出13,000.00元,职业病防治项目支出9,428.00元;卫生监督专项经费55,929.37元;2022年辅助执法人员工资和一般公用经费494,912.8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83,455.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85,629.38元,增长16.37%,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基本工资增加199,110.00元津补贴增加282,813.00元;公用经费中增加委托业务费用139,266.8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64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8,505.2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2.9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41,806.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9%。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3,683,865.00元,公用经费584,734.86元,项目支出550,842.2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2,428.00元;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81,984.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14,459.3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人员经费3,493.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接待任务减少,严格执行落实八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政策。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76.00元,下降3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6.00元,下降35.9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接待任务减少,严格执行落实八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政策。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监督局到我单位开展协管服务项目半年绩效工作、云南省卫生监督中心调研隆阳区疫情防控和卫生监督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4,734.80元,比上年增加286,935.99元,增长96.35%,主要原因在于全年未使用代管户资金,为保证正常工作运转,申请卫生罚没收入返还,导致公用经费中办公费增加24,840.00元,差旅费增加30,000.00元,委托业务费使用139,266.80元。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资产总额9,662,541.08元,其中,流动资产514,303.34元,固定资产8,516,237.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32,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8,970.27元,其中固定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属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属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