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30922-00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9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入户随访和健康指导;在上级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进行指导、培训、考核;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临床科室重点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中心卫生院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应对一定区域一般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结合我院实际,年初与各村卫生所签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同公卫专干签订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了奖惩措施。
2.继续坚持院内各项工作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了我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
3.每月冷链运转按计划召开一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对每次的冷链运转进行安排和部署。
4.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全年对各村卫生所防疫人员定期培训,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辖区人员的业务水平。
5.手足口病的防治,为了有效控制手足口病的流行,根据隆阳区卫健局及疾控中心文件要求,我院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各村及各学校开展了手足口病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知识,并建立了规范的发热门诊,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全年在我镇手足口病未暴发流行。
6.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工作,为了更好的做好全镇传染病的管理工作,我院成立了疫情防控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的报告,继续坚持门诊登记制度,并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所发现传染病。年度内完成上报传染病60例。
7.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为了进一步控了解学生健康状况,我院通过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对板桥辖区内学校进行了健康体检工作,此次健康体检工作有效掌握了我辖区学校学生的健康情况。
8.建卡建证工作,年度内,我院辖区常住0—6儿童数 3,114人,建证人数3,114人,建证率 100%。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8.60%以上,使计划免疫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9.计划免疫规范接种工作,常规免疫基础接种情况,卡介苗应种110人次,实种110人次,接种率99.90%;脊髓灰质炎疫苗应种671人次,实种671 人次,接种率 100%;无细胞百白破三联疫苗应种501人次,实种471人次,接种率 94.01% ;麻风疫苗应种302人次,实种298人次,接种率98.68%;乙肝疫苗应种619人次,实种619人次,接种率100%,乙肝疫苗24小时接种率100%;乙脑疫苗应种301人次,实种287人次,接种率 95.35%;A群流脑疫苗应种273人次,实种251人次,接种率91.94%;甲肝疫苗应种416人次,实种401人次,接种率96.39%;3岁A+C群流脑疫苗应种416人次,实种416人次,接种率 100%。
10.常规免疫加强接种情况,脊髓灰质炎疫苗应种406人次,实种379人次,接种率93.35%;无细胞三联应种247人次,实种247人次,接种率100%;麻腮风疫苗应种351人次,实种351人次,接种率100.00;乙脑疫苗应种356人次,实种356人次,接种率100%;A群流脑疫苗应种 204人次,实种204人次,接种率 100%;白破二联应种401人次,实种359人次,接种率89.53%;6岁A+C流脑疫苗应种401人次,实种401人次,接种率100%。
11.非常规免疫接种情况,水痘疫苗接种应种519人,实种519人,接种率100%;流感疫苗接种:成人应种数4,001人,实种4,001人,接种率100%;儿童应种数164人,实种164人,接种率100%;狂犬疫苗接种应种98人,实种98人,接种率100%。
12.结核病管理,积极发现和治愈涂阳肺结核病人是控制结核病疫情的最有效措施,按照疾控中心要求,我院采取因症求针,归口转诊,疑似痰检的方法积极主动的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在区疾控中心的协助下,进行了结核病追踪调查工作。推荐疑似肺结核到位82人,全年共管理肺结核病人1例,登记免费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全部认真进行全程督导记录治疗,全年共发现2例,治疗覆盖率达 100 %,规则治疗率达100%。为了确保对每一位确诊患者的治愈率和低耐药性,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在管理中的作用,我院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及时督导和访视,对督导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改正,切实落实督导治疗,最大限度的控制结核病疫情的蔓延。
13.慢性病、精神病患者管理、死因监测、肿瘤患者登记工作,今年,我院按照《隆阳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和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此项工作。一是通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调查板桥片慢性病患者,建立慢性病患者登记本及访视卡;二是为慢性病患者免费体检;三是大力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四是根据疾控中心要求进行追踪治疗。通过以上措施,共管理辖区内慢性病患者:高血压2,471人、糖尿病762人、重性精神病157人;死因监测管理306人、肿瘤患者登记22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4,766人,健康管理人数4,766人,管理率为100%,此项工作受到了的一致好评。
14.地方病防治工作,辖区内共完成热血片42张;在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方面,己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并在各小学开展了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加强了艾滋病的病人的管理,对艾滋病病人及家属开展“四免一关怀”活动;我院还开展了麻风病的线索调查和预防麻风病的宣传,加强了慢性非传染病的管理工作。
15.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根据区疾控中心文件要求,对全镇17所小学和2所幼儿园的学前儿童进行了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共查入学新生1102人,无证儿童共 0人,应补种人数 99人。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加强了我乡的免疫规划管理,提高了流动儿童的接种率,为全乡儿童的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6.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工作,紧紧围绕“3.24”结核病宣传日、“4.25”计划免疫宣传日、“12.1”艾滋病防治日等活动开展了广泛的社会宣传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利用板报横幅、宣传画、宣传单和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广泛宣传,通过宣传,使我镇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了计划免疫和重点传染病的有关防治知识,知道了计划免疫的好处和预防为主的重要性,提高了群众自觉关心和参与计划免疫的积极性,提高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使全乡儿童的健康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17.流动人口管理,对0-7岁流动人口进行调查摸底进行登记造册,发现流动人口儿童及时给予建卡建证,给予接种或补种,以保证计划免疫水平。
18.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了切实搞好我院的卫生监督协管,我院成立督导小组,组织人力,定期对辖区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农村饮水点进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对每次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改正并下达巡查意见书。
19.防疫网络信息管理工作,为了进一步搞好防疫微机管理的要求,儿童接种信息每次冷链运转后都能按照县疾控中心的要求进行录入,对各种报表能及时上报,对发现的传染病能第一时间上报到区疾控中心,上报及时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公卫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B超室、化验室、放射室、药房、收费室、财务室、办公室,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支出的预算安排,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的安排,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收入预算的安排,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21,873,369.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6,419.54元,占总收入的12.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9,196,949.49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7.7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809,833.73元,增长117.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40,837.79元,下降43.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13,850,671.52元,增长259.07%;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2022年度缴纳了本年度非税及以前年度欠缴非税,形成收入;
2.项目由财政下划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划至我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不进行列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160,738.10元。其中:基本支出7,160,738.10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02,797.20元,下降28.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11,647.86元,下降12.38%;项目支出减少1,891,149.34元,下降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由90,952.91元减至66,711.54元,减少24,241.37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由单位垫付。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支出由2,560,255.08元增至2,609,708.00元,增加49,452.92元,主要原因是职称变动、工资正常晋升等原因形成。
3.项目支出减少1,891,149.34元,由财政下划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划至我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不进行列示
4.事业收入由5,346,277.97元增至19,196,949.49元。增加13,850,671.52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单位将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非税全部缴清,形成年度内事业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60,738.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41,137.54元,占基本支出的36.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19,600.56元,占基本支出的63.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6,419.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38%。与上年相比减少2,040,837.79元,下降43.26%,主要原因是:
项目支出减少1,891,149.3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4,241.37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144,900.00元;事业单位公务员补助减少30,000.00元;人员经费增加49,452.9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711.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09,7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574,426.00元,公用经费35,28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050.11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050.11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报废,导致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资产总额30,493,007.51元,其中,流动资产12,946,005.13元,固定资产1,7297,002.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6,978.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6,97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1,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4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4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4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属于卫健部门二级单位,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上级主管部门列示,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属于卫健部门二级单位,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上级主管部门列示,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卫生院无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末财务基本收支为14,712,630.93元,转入50.00%事业基金7,356,315.46元、提取5%职工福利基金367,815.77元、提取45%职工奖励金6,988,499.69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