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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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30922-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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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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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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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8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20195号)精神,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是: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及任务是: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孕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信息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同时负责对隆阳区24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9个村(居)委会有从事妇幼保健工作乡级妇幼专干31名、乡村医生1,130名进行业务培训。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完成各项妇幼卫生工作任务,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预防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体系建设为基础,保健与临床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符合妇幼健康需求的发展路径、运行机:1.好妇幼保健,守护母婴安康,恪尽职守、着力解决患者的就医、产检、住院等实际问题,切实保障母婴健康安全。2.支持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科研、教学水平,推动学术进步。通过了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复审。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工作统筹规划,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的质量、数量和结构。4.按上级部署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按时完成数据上传。5.严格落实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主动排查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畅通绿色通道,做好危重病人会诊、留观、住院、转接等工作。完善三级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形成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全院优质护理病区覆盖率达100.00%。6. 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体验。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工作统筹规划,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的质量、数量和结构8.持续改善服务,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做好医疗保健和辖区服务,发挥中心作用,努力实现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目标和控制指标。紧扣质量核心,筑牢安全防线,保障母婴安全。强化党风廉政监督检查,持续开展评先奖优活动,激励员工开展优质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4内设机构包括:产科、遗传生殖中心、儿科、儿外科、妇科、中医科、麻醉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药剂科、麻醉科消毒供应室院办室、党办室、医务部、护理部、创等办、公卫科、客服部、总务部、财务科、信息科、医保科。

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0人(离休0人,退休70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245,691,798.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39,169.14元,占总收入的5.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31,093,960.2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3.3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858,668.99元,占总收入的41.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7,028,957.90元,增长77.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62,717.89元,增长20.7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47,686,821.02元,增长57.17%;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56,979,418.99元,增长129.86%主要原因是: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2202211开始按区财政非税股要求,我院医疗收入不再上缴非税股,直接确认为事业收入,并将以前年度未报回医保报账款和未拨回的非税收入确认为事业收入,故造成事业收入增速较大;(3其他收入增加原因是收到区卫健局拨入专项债券经费以及收取的亲子鉴定费和员工罚款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230,572,165.25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12,624.54元,占总支出的49.79%;项目支出115,759,540.71元,占总支出的50.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982,788.27元,增长24.9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237,394.96元,增长39.04%;项目支出增加13,745,393.31元,增长13.4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158,548.91元,主要是补发20217-12月人均调整绩效工资、2022每月增加人1,000.00元调整绩效工资及薪级调整、新增编内员工工资保险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063,870.28元,主要是办公费、劳务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材料费支出的增加;(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92,251.20元;(4)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增加13,066,098.49元;(5)资本性支出增加21,886,521.7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812,624.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46,801.77元,占基本支出的11.80%;办公费、劳务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265,822.77元,占基本支出的88.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759,540.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15,759,540.71,主要用于支付新院房屋建筑物构建工程款、设计费、医疗设备采购款等工程类费用支出。我院异地新建项目于2014714日获得隆阳区发展改革局部门立项批复(隆发改社会2014〕226号、隆发改社会2019〕33号),项目建设用地30亩,总建筑面积6701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框架结构13层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1栋;新建框架结构5层业务综合楼一栋;新建框架结构3层急救中心楼一栋;购置及安装大型设备22台(套),并对医疗特种用房进行装饰装修,配套建设景观、绿化、道路、桥梁、污水处理等附属工程。项目开工时间为20166月,竣工时间为20229月,目前工程进展已完工,正在结算,投运时间为202210月,运营情况正常,已初步达到项目预期效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39,169.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6%。与上年相比增加1,964,090.63元,增长16.6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371,889.00元,补发20217-12月人均调整绩效工资、2022每月增加人1,000.00元调整绩效工资及薪级调整、新增编内员工工资保险;公用经费办公费、劳务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增加82,287.09元;项目支出减少490,085.46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绩效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1,04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3,350.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252.37元;死亡抚恤209,426.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14.30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948,126.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6%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共计7,472,859.00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工会经费合计3,230,551.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36,451.9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99,028.2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35.8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及接待费支出都是我院自有资金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接待费支出都是用我院自有资金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9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9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使用财政拨款收入支付公务接待费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202210月我院新院搬迁,为满足我院扩大业务需求,所用支出为非财政拨款(我院医疗卫生收费)。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产总额623,362,943.41元,其中,流动资产51,041,828.55元,固定资产133,681,948.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24,594,965.44元,无形资产14,044,201.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8,273,924.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049,721.38,主要为新增一辆救护车以及新院搬迁购进办公设备和医疗设备。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336,366.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987,859.4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48,50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336,366.4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101111